6月30日,美國最高法院就特朗普政府試圖通過行政命令限制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案件作出裁決。這場備受全球關注的憲法爭議,核心聚焦于第十四修正案中一句看似簡單的表述——"出生在美國并受其管轄"(bor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究竟應當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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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結果表明,法院多數派擋下了特朗普的行政命令,確認第十四修正案保障了幾乎所有出生在美國領土上的兒童自動獲得公民身份,父母的身份狀態——無論是非法居留、持臨時簽證、游客,還是未持有綠卡——均不能成為總統以行政命令剝奪孩子國籍的條件。路透社對判決的概括指出,法院援引了1898年"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作為核心先例。
投票格局:6:3(5人多數,3人反對,Kavanaugh 位置特殊)
此次判決的投票陣線呈現出鮮明的意識形態分野。多數派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主筆,成員包括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科坦吉·布朗·杰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反對派則由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組成。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的立場較為特殊:公開報道顯示他同意擋下行政命令的結果,但并未完全接受多數派的全部憲法推理。
多數派邏輯:清晰、自動、穩定的出生地規則
羅伯茨主筆的多數意見認為,第十四修正案確立的是一個清晰而自動的規則:只要孩子出生在美國,并且不屬于外交官子女、敵軍占領等極少數傳統例外,就受美國法律管轄,也就自動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父母的非法居留、臨時簽證、游客身份或是否持有綠卡,都不能由總統行政命令變成剝奪孩子國籍的條件。
多數派對1898年"黃金德案"的解讀堅定地支持這一立場。黃金德出生在舊金山,父母是中國人且不是美國公民,但因為其父母并非外交官或敵軍人員等例外群體,黃金德仍然是美國公民。多數派據此認定,父母非公民身份本身并不阻止孩子獲得美國國籍。國家憲法中心對該案的總結也明確指出:黃金德因出生在美國、父母并非中國政府外交或官方人員,因此第十四修正案賦予其美國公民身份。
多數派同時占據了文本、先例和可操作性三個支點。文本上,第十四修正案寫的是"所有出生……的人"(All persons born…),并沒有寫"父母必須合法居留"或"父母必須永久定居"。先例上,"黃金德案"一百多年來一直被主流理解為廣泛的出生地原則。操作上,出生地規則清晰,而托馬斯主張的"永久住所/主要效忠"(domicile/primary allegiance)標準將把新生兒國籍變成一個復雜的行政審查問題,可能導致大量孩子出生后身份不確定。《衛報》對此的報道也概括說,多數派認為政府的"住所論"缺乏憲法歷史和文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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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的91頁異議:不只是一個"合法vs非法"的問題
托馬斯的91頁異議走的是一條完全不同的邏輯。他認為第十四修正案不能被簡化為"落地即公民",關鍵在于"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也就是是否真正處于美國的完整政治管轄之下。他將這個概念解釋為更深的 domicile(永久住所)、政治歸屬和主要效忠,認為第十四修正案最初是為了推翻"德雷德·斯科特案"(Dred Scott)、保障被解放的黑人以及已經屬于美國共同體的人獲得公民身份,而不是為了讓所有臨時或非法進入美國的人都能通過在美國生子把孩子自動變成美國公民。特朗普政府提交的論證也正是說:非法入境者或臨時在美的外國人的子女并不"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托馬斯對"黃金德案"的解讀也與多數派完全相反。他試圖把這個判例讀窄:強調黃金德的父母是長期、合法居住在美國的,所以這個案子最多只說明"父母已在美國定居的外國人子女"可以取得國籍,并不能自動覆蓋游客、短期簽證持有者或非法移民的子女。
托馬斯的邏輯有攻擊力,但多數派的論證更穩
從法律判斷上看,托馬斯的論證確實有攻擊力,因為它抓住了第十四修正案的歷史背景:該修正案確實誕生于內戰和重建時期,最直接的目標是推翻"德雷德·斯科特案"、解決黑人公民身份問題,而不是處理現代移民制度、生育旅游和非法入境問題。
但多數派的論證更穩,原因在于它同時占據了文本、先例和可操作性三個支點。文本上,修憲文字是"All persons born…",沒有附加父母身份條件。先例上,"黃金德案"一百多年來被主流理解為廣泛的出生地原則。操作上,出生地規則清晰,一旦引入"domicile"審查,大量新生兒將面臨國籍懸空。
這場判決不僅是美國憲法史上的一個節點,也是全球化背景下人口流動與主權邊界博弈的一個縮影。最高法院以多數意見再次確認了美國出生公民權的憲法根基,但三位大法官的激烈反對——尤其是一份長達91頁的異議書——表明這場爭論遠未終結。未來,圍繞第十四修正案的解讀仍可能在新的案件中被重新點燃。
參考資料:
· X @caiziboshi 分析線程,2026.06.30
· Reuters、Guardian 等媒體對判決的報道
· 國家憲法中心對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898) 的案例總結
【新聞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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