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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新聞引發關注:日本通過外交渠道,就中國海警在釣魚島海域驅離其測量船一事,向中國大陸表達了強烈抗議。
然而我國的回應十分明確:不予理會,原因很簡單,日本的行為本身站不住腳,其所謂抗議屬無理取鬧。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海警船在自己的領海內依法執行公務,要求外國船只離開,完全正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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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六月底至七月初,根據媒體報道,6月23日晚日本海洋調查船拓洋號出現在中國釣魚島西北偏北海域,企圖進行海底調查作業,中國海警船依法對其識別查證,并多次警告驅離。
7月1日日本另一艘名為光洋號的測量船再次進入該海域活動,同樣被中國海警發現并勒令離開,面對中方的正當執法,日方不僅拖延時間,還倒打一耙,通過外交渠道提出所謂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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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當然不會接受這種無理取鬧,釣魚島屬于中國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從明朝開始,中國就已經對釣魚島實施了長期有效的管轄,該海域也是中國浙江、福建、臺灣等地漁民的傳統漁場。
即便是在二戰后美國處置琉球(沖繩)問題時,也明確表示只將行政管轄權移交日本,而對釣魚島的主權問題不予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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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身就說明釣魚島的主權并不屬于日本,因此日本船只在釣魚島海域進行任何測量活動,都是對中國主權和海洋權益的侵犯,我國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是天經地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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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釣魚島,近期中國海警和科研船在與那國島附近海域的正常活動,也遭到日方 抗議,這更暴露了日本在海洋權益問題上的蠻橫與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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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那國島屬于琉球群島,而琉球的歷史地位是一個復雜且未定的問題,歷史上琉球王國曾是一個獨立國家,并向中國朝貢,日本是在明治維新后,以武力非法吞并了琉球。
1946年盟軍最高司令部發布指令,將北緯 30 度以南的西南諸島(包括琉球群島)從日本行政管轄中剝離。
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也僅規定美國對琉球享有施政權,并未規定其主權歸日本所有,琉球的地位是未定的,它并不天然屬于日本,許多琉球民眾至今仍保有強烈的本土認同。
因此日本基于其對琉球(沖繩)的所謂行政管理權,來主張與那國島周邊的海洋權益,并對中國船只的活動說三道四,其法律基礎是脆弱的,中方不予理會完全在情理之中。
近期日本與菲律賓在海洋問題上動作頻頻,試圖繞過中國,私自劃定海域界限,這種行為無視地區國家的合法權益,只會加劇緊張局勢。
中國在釣魚島、與那國島海域的行動,是維護自身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正當之舉,是對地區和平穩定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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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所謂抗議,既改變不了釣魚島屬于中國的事實,也掩蓋不了琉球地位未定的歷史真相,我國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決心堅定不移,任何無理的喧囂與指責都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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