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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接上回。
1951年4月28日,正值學校假期,儲小奎居家休整,當日午后,他獨自外出逛街散心,在城內街巷偶遇一名陌生青年男子,對方手持大量老舊機械手表,主動上前搭訕兜售,聲稱低價處理舊貨古董手表,單塊售價五萬舊幣,共計三十一塊手表,打包總價一百五十萬舊幣。
常年癡迷老舊金屬器械、精通鐘表結構的儲小奎,一眼便看出這批手表款式老舊、工藝精良、結構精密,具備極高的收藏價值,他十分心動,未多想物品來源、來路是否正規,直接動用自己多年積攢的全部壓歲錢、零花錢,全款買下三十一塊老舊手表。交易完成后,他將裝滿舊表的竹編提兜悄悄藏于自家床底,打算假期結束后慢慢拆解、維修、整理,隨后便全身心投入高考備考,漸漸遺忘了這批特殊的舊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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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天過后,5月下旬的一天,儲占奎參加兒子學校家長會歸來,途中與儲小奎因高考報考院校、未來發展方向產生爭執、發生口角。爭執拉扯之間,儲占奎腳部無意間觸碰床底藏匿的竹編提兜,發現了這批數量龐大的老舊手表。
經商數十年、閱人無數、閱歷豐富的儲占奎,一眼便看出這批手表工藝精湛、材質貴重,單塊價值遠超購買價格,極不尋常。結合市場行情、交易規則,他當即判定,這批低價批量兜售的高端古董手表,絕對是來路不明、無正規交易手,絕非普通舊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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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占奎深知此時國家律法嚴明、執法嚴格,私自收購、藏匿、倒賣贓物屬于違法行為,為避免年少無知的儲小奎觸犯律法、他沒有絲毫猶豫,當即攜帶全部三十一塊老舊手表,親自前往長沙市公安局主動報案、上交贓物、說明情況。
市局接待警員清點核查贓物過程中,第一時間對接城南分局專案組,推送線索、移交贓物。黃勝接到通知后,立刻帶隊趕赴市局,全部接收這批失竊手表,隨即專程邀請資深鐘表匠人,逐一對三十一塊手表進行拆解、核驗、登記。匠人逐一拆開手表后蓋,細致核查內部專屬印記,最終精準確認:每一塊手表后蓋內側,均留存有許春惲專屬的秘制藥水微型“許”字暗記,印記清晰、特征吻合、無一例外。三十一塊老舊手表,全部為迎春巷命案失竊的核心贓物,確鑿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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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物身份徹底核實后,專案組第一時間細致問詢儲小奎,耐心引導其完整回憶賣表陌生青年的外貌特征、就此精準還原嫌疑人外部特征:男子年約三十余歲,身形瘦小、個子偏矮,面色蠟黃、面容憔悴,典型猴臉塌鼻,牙齒微微外齙,面部特征辨識度極高;當日身著普通青色布衣,頭戴黃色解放軍單帽,偽裝樸素低調,全程操地道純正的長沙本地方言,無外地口音。
精準鎖定外貌特征后,專案組摒棄傳統人海摸排、從裝載手表的核心物證——竹編提兜入手深挖線索。該提兜材質普通、樣式常見,但提兜底部留存有手寫:“三小、何”三字毛筆記號,字跡清晰、標注明確,是獨一無二的專屬標識,具備極高的溯源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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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佩芳同時提供關鍵證人線索,當年提兜失竊后,周邊鄰居親眼目睹偷竊人員身份,一致指認偷竊者為草繩巷補鍋匠屠財根的兒子屠俊仁,街坊鄰里俗稱其綽號“鍋崽子”,常年混跡市井、劣跡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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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刻調取屠俊仁的戶籍檔案,細致比對儲小奎描述的賣表人特征、身形體態、年齡氣質,所有細節完全吻合、高度匹配,可100%確定賣表之人就是屠俊仁。線索確鑿、證據充分,專案組當即制定抓捕方案,快速出擊實施抓捕,過程中,屠俊仁父親屠財根暴力阻礙執法、阻攔抓捕,被警方一并制服控制。
落地審訊過程中,屠俊仁面對確鑿物證、完整人證,無從抵賴、徹底坦白,如實供述了自己深夜潛入迎春巷、盜取全部古董手表的完整作案過程。據其供述,4月20日,他在城內市井茶館喝茶閑坐時,偶然旁聽鄰桌許春惲與友人閑談對話,無意間聽聞許春惲家中收藏大量名貴老舊鐘表、價值不菲、藏品繁多,且常年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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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俊仁還聽許春惲說:“現在,我正在做又一樁必將被長沙古董界記住的事兒,那就是鐘表收藏!諸位信不信?”就這一句話算是要了他自己的命,屠俊仁候得許春惲離開茶館,悄然尾隨。一直跟蹤到迎春巷,弄清了“許古董”的住址,回去后隨即開始準備作案。
4月23日午夜,屠俊仁來到迎春巷許春惲住所前那道截斷巷子的磚墻后面,悄然翻過墻溜進了迎春巷。屠俊仁摸到院門前,掏出工具正要動手對付上面的司必靈鎖,不料手一觸及院門就發現這門竟然沒鎖,于是推門而入。院內正房那里一片漆黑,于是躡足靠近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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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使屠俊仁出乎意料的一幕再次出現——平房的門竟然也是虛掩的,輕輕一推就開,隨之一股濃烈的血腥味撲面而來,嗆得他干嘔不止。稍停后,掏出前端囊了手帕的手電簡,隔著窗子玻璃往里照,依稀可見客堂正中地上躺臥著一個人,他便明白這里發生了兇殺案。
屠俊仁從小到大作案數百起,盡管都是案值不大也沒有什么社會影響的盜竊案,可畢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尋常竊賊遇到這種情形,早就倉惶逃竄了,可是屠俊仁不逃,當下入內,隔著兩三米用手電照著辨認死者是不是許春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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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俊仁確認之后,用手電筒掃了掃客堂,臥室。開始到處搜刮錢財,最后在一個櫥柜內發現了舊鐘表二三十個,屠俊仁想都沒想,就把這些舊表一古腦兒都取出來裝進了他帶來的那個洋面口袋里。
臨走時,屠俊仁順便帶走了主人的一雙軍用膠鞋。這是他作案時的一個習慣,只要現場有適合于他穿的鞋,就要拿一雙,干嗎呢?出門后換上,然后把自己原先穿的那雙脫下,換上新竊的這雙,換下的鞋就扔在現場附近的某個隱蔽角落。那天,他把原先那雙鞋扔在迎春巷口的水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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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把屠俊仁的口供與現場勘查所獲得的腳印、指紋痕跡結合起來進行了分析,認為他說的應該是實話。于是,屠俊仁的殺人嫌疑被排除了,但是,盜竊罪卻是坐實了的,就交給城南分局治安科處置。屠俊仁后來被判了七年徒刑。
5月25日,也就是案發第23天,專案組開會分析案情。 黃勝就問田初源和小李,這個案子中還有什么從現場提取的物品沒琢磨過的?田初源就拿著單子,挨個數著從現場獲取了哪幾件當時被認為可能涉案的物品,一樣樣說下來,黃勝聽到賬冊時忽然喊,說道:“小田小李,你們說那賬冊上會不會有什么問題?賬冊我們三人都一頁頁翻檢過,會不會有夾層。
田初源于是拿起賬冊,把裝訂線剪斷,整個兒賬冊拆開了一張張檢查,注意頁碼順序, 可賬冊一拆開,馬上有了發現——中間被撕掉了一頁。這個情況引起了大家的重視,他們分析下來,認為奉案的一個重要環節應該就藏在這頁被撕掉的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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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我是小編,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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