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闖禍后當場撒謊,想蒙混過關逃避責任?忻城一少年違規騎加裝遮陽傘的電驢強行超車,刮倒正常行駛的車輛。監控錄像全程無死角拍下全過程,直接戳穿謊言!
6月29日下午,忻城縣城榕湖路三岔路口車流穿梭,危險悄然而至。少年樊某駕駛加裝遮陽傘的電動自行車在路上行駛,前方李某正常勻速騎行。他嫌前車速度慢,不顧路面條件、未保持安全距離,直接加速從側面強行超車,導致兩車發生刮蹭。
![]()
碰撞后李某電動車失控連人帶車摔倒在地,兩臺電動車出現不同程度破損。事發后路人連忙將車輛挪至路邊,受傷人員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檢查救治。
![]()
接警后忻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警員火速抵達現場勘查取證,面對民警的詢問,樊某稱當時兩車為對向行駛,意外發生刮碰。隨后民警調取了路段監控,真相一目了然:兩車全程同向行駛,李某在前正常通行,樊某在后盲目搶道超車,造成事故。
后續民警現場普法調解,結合監控視頻、交通法規逐條講解違法后果,雙方自愿達成賠償協議:本次事故全部醫藥費、車輛維修費等經濟損失,均由樊某承擔。因其屬于未成年人,所有賠償費用依法由其監護人承擔。
不少家長總覺得孩子騎電動車出門只是小事,暑期放任未滿16歲子女獨自騎行,遮陽傘、超速、亂超車、違規載人等陋習視而不見,殊不知隱患藏在每一次上路途中,風險拉滿:
1.未滿16周歲身心發育不成熟,應急處置能力差,遇到突發狀況極易操作失誤;
2.電動車加裝遮陽傘大幅遮擋左右視線,轉彎、超車盲區翻倍;
3.隨意強行超車、不保持安全車距,路口極易發生刮碰、側翻傷人事故;
4.未成年人肇事,所有經濟賠償、后續糾紛全部由監護人承擔,費錢又鬧心;
5.不佩戴安全頭盔、超速、逆行、多人同乘,每一項都可能釀成嚴重傷亡事故。
來賓交管鄭重提醒
廣大家長務必扛起監護責任,嚴禁未滿16周歲孩子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及時拆除遮陽傘、雨棚等非法加裝設施,日常多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監督孩子規范佩戴頭盔、文明騎行。廣大青少年自覺摒棄危險騎行陋習,不競速、不搶道、不強行超車,時刻觀察路況,做到知危險、會避險,平安度過暑假。
![]()
簽發:李 晨
審核:龔 莫
責編:彭子峻
視頻:羅雪濤
來源:忻城大隊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
![]()
![]()
![]()
覺得好看點個【在看】再走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