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汛期降雨頻繁
不少居民擔心電動自行車淋雨受損
將車輛推入樓道、家中存放充電
殊不知此舉暗藏火災隱患
![]()
近日,朝陽消防聯合屬地街鄉、社區、物業開展專項巡查檢查。
![]()
在管莊鄉某小區,檢查人員發現樓道停放電動自行車、車電分離入戶等多處隱患,現場清理車輛,逐一聯系業主開展警示教育。
![]()
經講解火災風險與法規要求后,居民紛紛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危險性,承諾規范停放至室外充電區。
![]()
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
不管是在充電還是靜置狀態下都存在爆炸風險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應在指定的
電動自行車棚、電池充電柜內進行
![]()
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
有哪些法律責任?
《北京市消防條例》
![]()
第三十六條禁止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居民住宅區、單位工作生活區等應當按照標準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應當在指定區域停放和充電。
單位、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制止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
第九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停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或者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
第三十六條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停放、放置以及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
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居住建筑。
《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
![]()
第十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六)加強本單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標準,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并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未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行為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
![]()
![]()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體中心
編 輯:胡乃赫、 劉鴻濤
審 核:詹 璐
來 源: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