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15萬買的產權車位,停了3個月別人的車,打了無數電話就是不挪——這種事你遇到過嗎?
鄭州的張先生就碰上了這種糟心事。他2023年在小區買了一個產權車位,手續齊全,產權證上寫得清清楚楚。結果從2024年底開始,一輛陌生的SUV長期停在他的車位上。
張先生一開始沒當回事,以為是鄰居臨時停一下。結果一停就是3個月。
貼條不回、電話不接、物業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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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在車上貼了紙條,寫著"這是私人車位,請挪車",還留了自己的電話。
紙條貼了一周,沒人理。電話打過去,對方接了,說"知道了,過兩天就挪"。結果過了兩周,車還在。
張先生又打電話,對方開始不接了。發短信也不回。
張先生找到物業,物業說:"我們沒有執法權,只能幫忙聯系業主,但對方不配合我們也沒辦法。"
張先生又找到社區居委會,居委會調解了一次,對方口頭答應挪車,結果還是不動。
就這樣耗了3個月,張先生每天下班回來都要繞路找地方停車,光停車費就花了不少。他實在忍不了了,決定走法律程序。
張先生起訴了,法院怎么判?
張先生向小區所在地的基層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排除妨礙(挪車)、賠償損失(3個月停車費)、并賠禮道歉。
法院審理后認為:
**第一,關于排除妨礙。** 張先生是該車位的產權人,依法對該車位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王某未經張先生同意,長期占用其產權車位,構成對張先生物權的侵害。根據《民法典》第236條,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
**第二,關于賠償損失。** 王某占用張先生車位期間,張先生不得不在其他地方停車并支付停車費用,該費用屬于因王某侵權行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王某應當賠償。
**第三,關于賠禮道歉。** 王某長期占用他人車位且經多次催告拒不挪車,主觀上具有過錯,其行為侵害了張先生的合法權益,張先生要求賠禮道歉于法有據。
最終法院判決:王某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將車輛移出張先生的產權車位,賠償張先生3個月停車費損失共計3600元,并以書面形式向張先生賠禮道歉。
你的車位被占了怎么辦?4步搞定
很多人遇到車位被占,第一反應是"算了,不想惹事"。但你花了十幾萬買的車位,憑什么讓別人白停?
第一步:拍照取證。
發現車位被占后,先拍照——拍對方車輛停在你車位上的全景照、你的產權證、車位編號。這些是以后維權的基礎證據。
第二步:貼條+聯系車主。
在對方車上貼紙條留電話,同時打114或者12123查詢車主聯系方式(部分城市支持)。給對方一個合理的挪車期限,比如3天。
第三步:找物業協調。
物業雖然沒有執法權,但有協調義務。讓物業出面聯系對方,并保留物業的協調記錄。
第四步:起訴。
如果以上都不管用,直接去法院起訴。這種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院一般會支持。而且流程并不復雜,很多法院支持網上立案,不用反復跑腿。
車位是你的私有財產,跟房子一樣受法律保護。別人占了你的車位不挪,不是"鄰里小事",而是實實在在的侵權行為。
之前有個當事人咨詢過類似的問題,后來了解到鄭州河南博邁律師事務所在物權糾紛這塊處理過不少案子,首次咨詢是免費的。遇到這種情況,先問問專業律師,心里有底再行動,比自己干著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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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你的權利,你不維護,沒人替你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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