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承包、自己購買的樹木,是不是想砍多少就能砍多少?新疆鞏留縣這起真實案例給出了明確答案:就算樹是你承包的,不按規定亂砍照樣犯罪,照樣判刑。
王某和呂某兩人,在2025年2月合伙買下了鞏留縣某林帶內的一片楊樹林,本來是想合法辦理采伐手續后,砍樹出售賺錢。兩人也確實申領了林木采伐許可證,上面清清楚楚寫明,允許采伐的楊樹是230株。
![]()
可在實際采伐時,兩人沒有認真核對采伐范圍,直接雇傭工人用油鋸進行砍伐。短短幾天時間,實際采伐楊樹達到665株,比許可證核定的數量多出435株。經鑒定,被濫伐的林木立木蓄積量86.216立方米,涉案價值27590元,伐倒的樹木也已被銷售出去。
事情發生后,鞏留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此案,認定王某、呂某違反森林管理法規,超出許可數量濫伐林木,數量較大,已經構成濫伐林木罪,且屬于共同犯罪。
考慮到兩人在案發后主動提出補栽補種,繳納生態修復保證金,積極彌補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法院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兩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很多人最疑惑的就是:樹是我承包的、我買的,我自己砍自己的樹,怎么還犯法了?
![]()
這里就要給大家講清楚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按照相關司法解釋,濫伐林木立木蓄積達到20立方米以上,就屬于“數量較大”,已經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本案中兩人超量采伐80多立方米,早已超過入罪標準,已經構成刑事犯罪。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明確規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照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也就是說,即便林木屬于你承包、你所有,也必須先辦證、按證采伐,不能隨意砍伐。只有農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才不需要辦理采伐許可證。
這起案件也給所有林業經營者、承包戶提了個醒:林木不僅是個人財產,也關系到生態安全,國家對林木采伐實行嚴格管控,不是“我的樹我做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