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上海13歲女生在校遭教師猥褻3分鐘,僅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帖文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據帖文爆料,受害女生家長林某某反映,其13歲女兒小林(化姓)在上海市某學校遭本校55歲信息老師朱某香猥褻,目前當事女孩已出現嚴重心理問題,相關情況仍待官方核查。
據帖文披露,事件起因是一顆潤喉糖。2026年6月10日中午,小林因喉嚨不適向朱某香尋求幫助,朱某香稱可以幫忙點奶茶緩解不適,誘騙小林跟隨其進入學校三樓微機教具室內部休息間,隨后關閉了房門。家長林某某事后調取監控得知:朱某香從背后抱住小林,雙手放在她胸部下方,并伸向她的大腿,將頭緊貼在小林頸后,實施猥褻行為持續約3分鐘,整個過程從進入到離開共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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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哭著離開休息區后找到班主任反映情況,但校方的初期處置讓林某某直呼心寒:學校既沒有第一時間報警,也沒有立刻對涉事教師作出停職處理,事發第二天朱某香仍正常上課,校方最初甚至稱:“只是手臂與手臂之間摩擦了一下,碰了一下”。直至林某某強烈要求,學校才在事發5天后的6月15日對朱某香作出停職處理。而早在6月13日,小林就已經被診斷為中度抑郁和中度焦慮,還出現了自殺念頭。小林在微信中寫道:“死了多好,我再也不用看別人祈求的眼神了”“為什么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到底做錯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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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某于6月11日就此事報警,宣橋派出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朱某香于6月10日12時許,在學校微機教室內實施猥褻,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執行至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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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一處罰結果,林某某表示無法接受。帖文明確指出“本案的事實情節和后果,已明顯超出行政違法的范疇”。
7月13日下午,大江新聞記者撥打該校多個對外公示電話,除門崗外均無人接聽。該校門衛告訴記者,學校已經放假,值班老師名單里沒有叫“朱某香”的人。
記者撥打浦東新區教育局的電話,浦東新區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教育部門不對接此事,建議記者聯系宣傳部門,不過其在與同事交流時,直接提到了“朱某香那件事”。
隨后記者撥通上海市浦東新區宣橋派出所值班電話,值班民警拒絕透露相關案情,要求記者向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報備。對此,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宣傳科工作人員回復稱,將核實此事后再反饋記者。
來源:大江新聞
責編:馮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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