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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炎炎夏日,大人每天傍晚都去樓下小賣部門口坐一會兒,有時候買包鹽,有時候啥也不買,就是跟老板,還有鄰居聊兩句。當我們長大,這個場景已經消失了。好吧,不說那么遠。
就說樓下的小賣部,你多久沒進去過了?上次去,或許還是取快遞。等快遞柜裝好,連這個理由都沒了。常走的那條街,街角店面的招牌又換了好幾輪,究竟換了些什么店,你還叫得出名字嗎?
如今,大多數商店從必選項變成了可選項。買衣服可以上網,吃飯可以外賣,它不再是那個非去不可的地方了。人頭攢動的網紅店另當別論。在日常生活中,“商店”這個詞幾乎只剩這樣一個語境:它是網店的對照物,我們在這里計算性價比,或者安放一些懷舊情緒。
我們還能怎樣理解商店?
本期“聚落·場所·人”專欄,社會學家陳映芳帶我們重訪商店。它是城市規劃的一部分。它曾是一座城市最尋常也最豐饒的角落,貨品琳瑯,人流不息,是日常生活的錨點。它也曾是后現代主義打量、解構消費社會的典型樣本。商店,它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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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片《中國奇譚》第七集《小賣部》畫面。
本文為“聚落·場所·人”第十八篇。
“聚落·場所·人”往期推送:
撰文|陳映芳
商店開開關關,
我們該怎么看?
要說我們生活中最重要的場所,除了家(居所)和工作場所,大概就是商店了。可是世間萬物,離我們日常生活距離越近,我們就越難看得明、說得清。論原因,熟視無睹是其一;今天各種商店的類型,以及我們與它們的關系式樣,實在是多得難以一一了解和羅列,算是其二吧。所以,在這篇小文中,我想借助一些學術文本的視角,就只聊聊生活中和研究中感受到的一些“商店”現象。
最近這幾年,城市里、社區周邊,各種店鋪開了又關,關了又開。看著門面不停地變,店主不停地換,雖然也會隱隱不安,但也不太擔心生活會受到多少影響。畢竟大家多已習慣了網上采購、快遞員送貨上門。實體店的多與少,對于生活者似乎只是方便與否的事。甚至那些曾被視為城市重要象征、幾代人集體記憶的商業大廈,它們的消失也不會引起多大的波瀾。
商店頻繁的開與關,對我們的社會、我們的生活意味著些什么?一些經濟學者說,店鋪的“開關率”,說明了街鎮社區商業的“活躍度”;也有的學者,以大數據監測各地城市購物中心的“場均調整品牌數”等變化,研究商場中不同業態(一般被分為零售、餐飲、兒童親子、文體娛、生活服務等五大類)的年度“開關店比”。各種數據看上去專業而細致,但與我們生活者的觀感、體驗不免有種種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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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最后一個店鋪》(2021)。
任何事物的存在或變化,對大多數人來說,清晰的定義往往不在當下——人們的認知通常需要歷史的維度,需要對生活體驗的回味。對當下身邊正在發生的諸多事,我們很可能是有意無意地無視和無感的——我們會在手機上關注著哪個國家的火箭去了哪個星球,卻懶得打量一下附近街上最近哪家商店又關閉了。
當然有些商業新空間、新業態的出現會是例外。譬如一些大企業的硬折扣社區連鎖超市的規模化擴張——繼比宜德(2017年上海首店開張,巔峰期在上海、江蘇等地曾開設超200家門店,2023年12月全面停止運營)、奧樂齊(2019年上海店家開張,據估計目前在中國內地線下門店總數已突破100家)之后,如今國內美團、盒馬、京東等商業集團也紛紛開出線下折扣超市,通過精簡SKU、源頭直采、高比例自有品牌等方式,在“好品質、夠低價”或“夠放心、真實惠”等口號下,正在進入社區、進入人們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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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商店,剛關閉的與即將開張的(上海,2026年6月)。陳映芳 攝
還有各種各樣的“文旅商業新地標”。以歷史老聚落/老建筑、老工業園區及古典園林等為現實背景或空間記憶,全國各地的“古鎮熱”“文化歷史街區熱”雖然已現頹勢,但近年來各地政府協同規劃機構、房地產業,又致力于打造各種新型的高端文商旅融合空間,諸如“開放式街區社交型”商業區、“景觀化沉浸式”商業區等等,一代代“可游、可賞、可購”的景觀化商業打卡點,看上去讓城市增添了不少生氣。當然這樣的商業模式到底會給城市社會/社區,以及居民的生活帶來了什么樣的影響?這樣的商業空間在所在城市的有機性、生命力究竟如何,還需要時間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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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古城文創街區(2026年6月)。陳映芳 攝
不只是經濟學
除了經濟學、規劃/建筑學等相關學科之外,商業建筑、商品營銷模式等等,歷來也是中外不少人文社會學者觀察、研究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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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末20世紀初,法國巴黎“拱廊街”。
廣為人知的如本雅明的巴黎拱廊街研究(未完成的經典著作《拱廊計劃》,其核心內容后以《巴黎,19世紀的首都》為名出版),這幾十年來對國內研究都市文化、資本主義現代性等的幾代學者,產生了特殊的影響。還有一些學者曾對美式快餐店在中國的迅速普及與中國社會結構的變化之間的關系作出了分析。如閻云翔對麥當勞餐廳里的社會空間的解析(《中國社會的個體化》第十章),一直是社會學/人類學的重要參考文獻。
當然還有歷史學——市場化的商店,并不是人類社會歷來就有的制度及場所。如唐代(及以前)的“坊市制”和宋代開始出現的“街市制”,通常是我們在課堂上會列舉的案例。北宋張擇端的風俗畫《清明上河圖》不僅是美術史家們的研究對象,也是讓不少中國城市史、社會史學者充滿興趣的研究資料。我們知道,唐代的城市管理制度主要由“坊市制”和“夜禁制”構成,城內居民住的地方(坊)和買賣商品的地方(市,一般為一城一市,長安作為都城特設東西二市)在空間上是被分離的,坊與坊之間、坊與市之間,有圍墻相隔,且居民晚上不能隨意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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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擇端《清明上河圖》局部。
至宋代,城市管理開始形成“廂坊制”和“街市制”——行政上設“廂”以管理各坊的戶籍、治安及防火等,在商業上則允許居民和商家沿街開設店鋪。從此,城市中居民區與商業區開始混雜存在。也就是說,今天我們看到的城市中的街面/商店,是從宋代開始出現的。《清明上河圖》之所以為許多史家所重視,除了它自身的藝術史價值,就是因為人們從這幅畫中,看到且印證了歷史文字資料中所記載的社會演變過程中的那個截面——從汴京城生動、詳細的紀實圖景中,研究者不僅看到了一個商貿城市的交通運輸、街道河流的肌理,還看到了百貨店鋪、飲酒與釀酒、餐飲與茶館,以及醫療業等等的新業態,甚至還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些店家的裝飾,以及各色人等在街市和商店中的神態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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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河圖:北宋繁華記憶》
作者:薛鳳旋
繪者:張擇端
版本:活字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0年8月
商店歷史的變化,不只與城市或經濟發展程度有關。當社會發生重大變動,國家也可能直接干預商業系統的改造和重組。我們曾經歷過計劃經濟時代,那時候,城市中主要有國營、集體商店或單位內生活服務機構為居民供給日用生活資源(對外國人或僑胞、境外華人另有外匯商店等),鄉鎮則主要有供銷社和集體合作商店。也就是說,我們今天看到的各種規模、各種業態的城鎮私營商店,其實恢復了才幾十年。近些年我們可以看到不少相關的生活回憶,以及地方史志專業資料。
筆者最近還看到一項相關的歷史研究——俄羅斯學者奧索金娜的《蘇聯的外賓商店:為了工業化所需的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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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的外賓商店:為了工業化所需的黃金》
作者:[俄羅斯] 葉列娜·亞歷山德羅夫娜·奧索金娜
譯者:施海杰
版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20年8月
這本專門研究蘇聯時代“外賓商店”的著作,讓我們了解到了20世紀30年代,蘇聯政府曾改變外賓商店的經營方式,允許蘇聯公民用外匯或沙皇金幣、珠寶金器等硬通貨購買面粉、糖、黑麥面包等生活緊缺物資。在1932—1933年的大饑荒的社會經濟背景下,政府對蘇聯國內市民開放外賓商店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當時蘇聯政府在外匯和黃金儲備不足的情況下,急需貸款購買進口設備和原料,用于建設中的大型工業企業,推進國家快速工業化。而通過向蘇聯公民開放外賓商店的方式(全盛時期僅莫斯科就有外賓商店38家;全國曾開設外賓商店1500家,覆蓋了全國200多座城市),蘇聯政府得以從民眾汲取了大量的貴金屬和外匯,轉而償付工業化的外債。單是1933年,外賓商店收購的物資,其價值就相當于當年蘇聯工業進口額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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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彼得羅夫卡大街上的外賓商店。
社區商店的過去與未來
隨著社會科學的專業細分化,在相關的理論范式中,不同的社會設置會被劃分到不同的概念范疇及其社會系統中,諸如“政治系統-經濟系統-社會/文化系統”“國家-社會”等等,通常是學術研究基本的分析工具。然而在實際的經驗研究中,當我們以街市商鋪,尤其是各類社區商店的問題為研究對象時,我們常常會為它們的屬性歸類糾結——它們到底是屬于經濟體系、商業系統,還是屬于市民社會/社區范疇,又或者它們其實是隸屬于市政/民政系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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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照明商店》(2023)劇照。
商品貿易空間以及其中不同社會主體間的互動關系,歷來是城市社會學/人類學和城市規劃、城市管理等學科的重要研究對象。在這些年的田野調研中,我們曾一再涉及各類商店、菜場、攤販等的城市問題,有店面房屋屬性的變化問題,商業街鄰里糾紛問題,菜場的經營/管理體制問題,馬路市場、沿街攤販的市容管理問題,還有動遷房屋/違規建筑中的小商店問題……雖然具體問題各有不同,但對照中外歷史上的相關研究,在筆者看來,一直存在幾個核心的議題。
一個問題是城市政府和市政管理者對“功能分區”的某種偏好—我想用“類坊市制”來形容這種傾向。
雖然“街市制”早已成為當今城鎮商業空間的主要形態,但在現代的城市管理制度和城鎮規劃理論中,對空間和建筑的功能區隔,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現代城市的社會空間結構和人們的生活秩序。
在今天各地的新建城鎮中,原先古典城鎮及近代都市中極為普遍的商居混合的建筑、街道(如前店后居,上居下店等的街市等)已經越來越少見。新開發的或被更新的建筑區域,按不同的功能,通常被區分為住宅、辦公樓、商業建筑、公共建筑等不同類型(如今按一些城市的政策,城市生活性街道的住宅地塊內可新增對外開放的文化、娛樂、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但政府對新增計容建筑面積的總規模有百分比的規定,并需補繳相應的土地價款)。在這樣的規劃安排下,居民獲得日用商品、生活服務設施的便利度,受到城市規劃和城市管理體制的種種限制,不同居住區類型中、不同職業/不同消費階層的生活者,其實際的生活資源,并不能由市場的自由調節來得到滿足。特別像在那些具有強規劃特色的安置動遷居民的郊區大型居住區(“大居”),以及一些新城中,商業設施的缺乏和不便,成為居民建立生活秩序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參見《進入后開發時代:大都市生活秩序研究》第五章、第六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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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后開發時代:大都市生活秩序研究》
作者:陳映芳、羅翔、周燕玲等版本: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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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居”社區生活資源配置圖(周燕玲、楊彩寧、曹靖東制,來自《進入后開發時代:大都市生活秩序研究》第42頁)。
類似的問題同樣也存在于一些城市老社區和郊區老市鎮中,不少歷史上存在的或曾經被開放的市場空間,近年來也由于市容管理或社區/住宅類型等因素,被壓縮、被限制(參見《進入后開發時代:大都市生活秩序研究》第七章、第九章等)。在上世紀80-90年代市場經濟開放、城市面臨大量回城知青/下崗職工的就業問題時,國務院、國家勞動總局和各地政府曾出臺一系列政策,要求基層政府為居民提供個體經濟所需的鋪面、網點、場所、攤位,鼓勵居民利用或租借沿街沿路房屋和單位場地等,破墻開店、經營商業。由此在社區中普遍形成了業態不同的各種街市商鋪。新世紀以來,特別是2014年以來,城市政府開始對這樣的街市房屋實行功能歸位,要求重新恢復原來的住宅或單位非商用建筑屬性。這些商店今天有的已經關閉,有的仍以各種變通的方式經營著,成為一個特殊的歷史遺留問題,也成了一種不無獨特的街市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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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房住宅區歷史遺留街市空間:欄柵內商店(2026年4月)、窗口店(2026年5月)。陳映芳 攝
與商店相關的另一個核心議題在于,嵌入社區生活的商店如何形成可行的市場。資本的擴張、建筑的類型區分等無疑會擠壓社區零售業/服務業的生存空間,而對小商品攤販、馬路菜場、農副產品集市以及其他各種非正規空間的管理,作為涉及社會公平正義和食品安全等政策法規的復雜的城市公共事務,歷來是各國城市管理者的一個特殊課題。相對而言,在市場開放、土地開發和高速城鎮化的這幾十年中,中國各地的基層管理機構,基于實用策略或民生考慮,對各種非正規的商業空間大多實施的是彈性的動態收放式管理。這樣的管控方式一方面曾讓城鄉接合部、郊區各類商業空間不足地區以及各類低收入群體得到了相應的生活資源,但政策的多變性、執法的不規范性等,不僅給居民生活秩序帶來了種種不確定性,也給社會造成了諸多的矛盾沖突。
社區中的各種貿易空間、生活服務設施的存在與管理,不只是城市的景觀,也不只是政府和資本的事,它們事關不同社區類型、不同群體的日常生活秩序的建立和維護,是包括業主、經營者、生活者等社會主體在內的城市共同體的公共事務,相應的觀念和制度的形成,是當下所有生活者和城鎮管理者、規劃者共同面臨的課題。
本文系獨家原創內容。作者:陳映芳;編輯:西西;校對:穆祥桐。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歡迎轉發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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