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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質量強國是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國經濟由大向強轉變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類社會發展歷程中,每一次質量領域變革創新都促進了生產技術進步、增進了人民生活品質”。“十五五”時期,必須把推動發展的立足點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持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全面強化質量治理,為筑牢質量強國建設根基、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1 持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質量治理是以政府為主導,吸納企業、社會團體、消費者等主體積極參與,以提高產業競爭力、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目標,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質量問題進行有效管理的活動。《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明確提出“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一環,持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是建設質量強國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從國內看,持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形成獎優罰劣的市場化運行機制,有助于從根本上淘汰低端低效產能,倒逼產業轉型升級,引導企業產生質量提升的內在激勵,推動我國制造業、服務業、農業向高端化邁進,筑牢實體經濟發展根基。同時,健全質量治理體系,嚴格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監管,有效防范食品、消費品、公共服務等領域質量安全風險,筑牢質量安全底線,能夠切實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消費權益,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從國際看,當前大國博弈的焦點,正加速轉向以技術標準、國際規則和治理話語權為主導的綜合較量。提升質量治理能力,有利于我國掌握國際質量標準制定主動權,打破國外技術壁壘和貿易門檻,在全球產業分工和供應鏈格局中占據優勢地位,推動質量強國建設邁出關鍵步伐,以更好地適應并引領國際競爭新格局。另外,持續完善質量治理模式,可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可借鑒的質量發展路徑,深度參與全球質量治理規則構建,展現大國擔當,將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系統性地轉化為全球產業規則與標準制定方面的引領優勢。
近年來,我國產品、工程、服務質量和品牌競爭力明顯提升,質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穩步提高。質量領域立法逐步加強,質量法治體系日臻完善。黨的二十大報告、“十四五”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十五五”規劃綱要對質量強國建設作出明確部署,《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陸續出臺,從頂層設計層面建立一套符合時代需求的質量治理機制。2024年,我國制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3.93%,質量競爭力指數達85.86、創歷史新高。新能源汽車、可穿戴設備等產品質量大幅提升,房屋、水利等建設工程品質穩步提高,商貿、旅游、物流等服務質量持續改善,電子通信、醫藥制造等行業質量競爭力指數突破90。我國質量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能力提升取得歷史性、突破性進展,質量強國建設邁出堅實步伐、取得顯著成效。但同時也要看到,制約我國質量強國戰略深入實施、質量治理能力持續提升的系統性瓶頸依然突出。在質量治理過程中,仍存在執法力度不強、監管方式傳統、監管體制碎片化等問題。部分企業質量意識淡薄、違法成本過低,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質量檢驗認證技術機構等第三方機構質量治理作用發揮不充分。同時,質量治理數字化轉型相對滯后,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物聯網等智能技術在質量治理中的應用水平有待提升,質量治理效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2 持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
深入實施質量強國戰略,持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必須錨定發展目標,加強組織領導,穩步有序推進。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黨的領導是深入實施質量強國戰略的根本保證,必須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持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的全過程,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加快推進質量強國建設,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要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建設質量強國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夯實質量治理的思想根基。與此同時,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質量工作格局,增強質量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把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質量治理優勢。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質量治理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涉及產業鏈、供應鏈全過程,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人民群眾既是質量最直觀的感知者和評價者,又是質量治理的最終服務對象即受益者,要站穩人民立場,把服務群眾、造福群眾作為一切質量治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全方位提高質量充分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聚焦食品藥品、消費品、特種設備、建設工程等重點領域,暢通群眾質量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另外,充分重視和發揮人民群眾在新時代質量治理中的作用,鼓勵基層、企業、行業協會探索質量治理新模式、新機制,推動形成人人關心質量、人人參與質量治理、人人共享質量成果的良好氛圍。
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創新質量治理模式,探索提升質量治理能力的科學方法路徑,著力推進質量治理的系統化、科學化、智能化、法治化。堅持系統治理,就是要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質量發展與安全、國內與國際、供給與需求、政府與市場,推動產品、工程、服務質量協同提升,實現質量、效率、效益有機統一。堅持依法治理,就是要不斷完善質量法治體系,加強質量制度建設,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范市場秩序、強化質量監管、防范質量風險,不斷提升質量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堅持綜合治理,就是要統籌運用行政、市場、法治、科技、信用等多種手段,整合監管、標準、計量、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各類資源,推動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協同發力。堅持源頭治理,就是要從完善質量政策、健全標準體系、強化技術支撐、提升企業能力、培育質量文化等源頭環節發力,推動質量治理從事后處置向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追溯全鏈條治理轉變。
3 持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的關鍵環節
為破解質量治理現存短板弱項,必須以健全質量治理監管體系、構建多方協同質量共治格局、深化數字技術賦能為發力重點,依托關鍵環節攻堅,推動質量治理能力持續提升。
健全質量治理監管體系,完善法治監管體制機制。推進綜合執法部門聯動,科學劃分質量治理監管職責,理順各部門監管權責邊界,整合優質監管資源,規范行業監管標準,形成統一指揮、橫向協作、縱向協同的監管執法機制,破除監管碎片化弊端,杜絕多頭監管、重復執法與監管盲區。另外,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探索建立全國聯動抽查機制,從嚴整治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落實嚴懲重罰工作要求,杜絕違法成本低、執法震懾力不足的情況。與此同時,推動傳統質量治理監管模式迭代升級,樹立精準監管、智慧監管、全程監管理念,構建事前風險預防、事中動態管控、事后溯源追責的全鏈條監管體系,常態化開展質量安全風險排查整治,以剛性監管執法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真正營造守法受益、違法受損的市場環境,為質量治理能力持續提升筑牢保障。
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構建多方協同質量共治格局。堅持企業是質量治理第一責任人的定位,常態化開展質量安全教育、政策宣講和技能培訓,引導廣大企業摒棄短期逐利思維,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發展理念,主動加大質量管控、工藝研發等方面投入,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從生產源頭嚴把質量關。同時,充分激活社會質量治理力量,積極引導行業協會、質量檢驗認證機構、消費者協會、新聞媒體等第三方主體參與質量治理,健全以法治為基礎、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各方參與的多元治理機制,明確各方職責定位,既發揮政府的質量監管、引導作用,也充分調動各方參與質量治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持續完善質量社會共治制度體系,健全質量信息公開、信用公示機制,打通信息壁壘,暢通群眾質量投訴舉報、維權反饋渠道,積極推廣基層質量治理創新經驗,逐步形成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質量共治格局。
深化數字技術賦能,全面提升質量治理效能。將數字化、智能化作為提升質量治理現代化水平的關鍵抓手,充分挖掘并應用海量大數據資源,搭建統一、規范、互通的質量大數據平臺,健全產品生產、檢驗檢測、市場監管、風險處置、質量追溯等全鏈條數據采集、匯總、分析、共享機制,破解質量數據零散、孤島化等問題。依托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強化穿透式監管,建立科學量化的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指標與等級,實現質量風險精準研判、提前預警、精準防控,改變以往經驗式、被動式治理模式。同時,深度融合區塊鏈、物聯網、智能監測等前沿技術,推動智能監管設備、數字化追溯系統在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全面普及應用,實現產品質量全程可查、可溯、可控。以科技賦能優化質量治理流程、壓縮質量治理成本、提升質量治理精度,推動質量治理向智能化、現代化轉型,全方位提升質量治理的預見性、精準性和高效性。
(作者:劉虎沉,系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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