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牛肉”藏貓膩,消費者火眼金睛辨真偽!
在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查處下
“掛牛肉賣豬肉”黑色產業鏈終被斬斷
網購牛肉味不對,牽出千萬大案
2024年12月,揚州消費者吳先生從某電商平臺“牛**生鮮店”以85元的價格下單了5斤牛肉,價格僅為市場價的一半。收貨后,吳先生發現肉的色澤偏淡,品嘗后更覺口感異常,毫無牛肉應有的纖維感,懷疑買到了假貨,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檢測結果令人震驚:樣品中未檢出牛源性成分,卻檢出了豬源性成分,一條“掛牛肉賣豬肉”的黑色產業鏈,由此浮出水面。
為牟利,網店老板設計“貍貓換太子”流水線
線索被移送公安機關后,偵查指向了南京的鄭某。年僅20出頭的鄭某,名下經營著三家“牛肉”網店,累計銷售額高達190余萬元,但其手中并無任何牛肉貨源,他設計的是一條標準化的“貍貓換太子”流水線:顧客下單后,鄭某便聯系某生鮮市場的豬肉賣家,按訂單中牛肉的部位采購對應豬肉,并委托附近加工店將肉分割成指定大小和形狀,隨后統一運回、打包,借助快遞發往全國各地。遇顧客起疑,便通過發紅包、退款等方式“危機公關”;對要求嚴格的顧客,則故意拖延發貨,利用平臺自動退款機制逃避責任,若訂單量過大無法逃避,才購買真牛肉應付發貨。
1100余萬元假牛肉案,5人獲刑
像吳先生這樣的受害者并非個例。公安機關梳理發現,多個網店店主采用完全相同的手法以豬肉冒充牛肉在網絡平臺進行售賣,經查,涉案5人累計銷售金額超過1100萬元。案件移送邗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指出,豬肉與牛肉在肌肉脂肪、口感、營養成分乃至市場價格上均存在顯著差異,鄭某等人以豬肉冒充牛肉,不僅降低了牛肉應有的使用性能,更徹底踐踏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屬于典型的“以假充真”,是刑法意義上的偽劣產品,應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7月,邗江區檢察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對鄭某等5人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不等,并處罰金三十萬元至沒收全部財產不等,鄭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訴。2026年5月22日,二審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察官提醒
網絡購物雖便捷,但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商品需謹慎甄別,消費者要提高警惕,保留購物憑證,如遇可疑情況應及時舉報。
供稿:邗江檢察
編輯:張嶸
審核:孫曉蒙 紀思源
審簽:茆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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