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同時鼓勵群眾積極舉報、助力執法。河南人馬某就主動報案,實名向江都公安舉報一起酒駕逃逸事件,然而,民警深入調查后發現:這背后暗藏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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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凌晨,江都區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名姓馬的男子打來的舉報電話。據他描述,在大橋鎮某船廠附近,一輛掛著貴州牌照的大眾汽車肇事逃逸。“我看到了,他加油門就跑了,他撞人家車上了。”
接到報案,轄區交警立即展開排查。監控顯示,在當地一家船廠的公租房附近,一輛黑色大眾汽車和一輛白色長安汽車發生碰擦,大眾汽車迅速駛離現場。依據行車軌跡,民警很快找到了肇事司機汪某。經檢測,汪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25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調查中,民警發現,汪某曾與女子段某某聚餐,并乘坐同一輛車,而這個段某某和報警人馬某,不久前一起向警方舉報過他人的酒駕行為。江都區人民檢察院普通犯罪與重大犯罪檢察部副主任劉欽洋稱:“接連兩起酒駕舉報,關鍵證人均為馬某和段某某,這些疑點引起了交警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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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某和段某某兩次聯手舉報酒駕,巧合的頻次、蹊蹺的關聯,讓原本清晰的醉駕逃逸案變得迷霧重重。當警方深挖細節后,種種疑點不斷浮現,這場看似正義的舉報,究竟是真心監督,還是精心策劃的圈套呢?
段某某被傳喚到案后,民警在她的手機中發現了一段通話錄音。江都區人民檢察院普通犯罪與重大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助理范青青稱:“這段通話錄音里面,最關鍵的就是馬某通過指揮段某某讓汪某多喝一點白酒,還要挑高度白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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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證如山,馬某和段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查,段某某是云南人,她與馬某曾是當地一家船廠的同事。2024年12月,兩人合伙開設地下賭場被警方查封。取保候審期間,他們決定設局,通過檢舉他人違法犯罪行為,爭取寬大處理。
江都區人民檢察院普通犯罪與重大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助理范青青稱:“兩人商定,由段某某通過社交軟件結識陌生男子并勸其飲酒,讓對方酒后駕車。馬某伺機故意剮蹭車輛,再報警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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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晚,段某某先是約鄭某某聚餐,散席后,馬某騎電動車一路尾隨飲酒駕車的鄭某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報案。江都區人民檢察院普通犯罪與重大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助理范青青稱:“鄭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58mg/100ml,構成酒駕,但沒有達到醉駕刑事立案標準。僅對其作出行政處罰,馬某謀劃立功的企圖落了空。”
初次設局沒有成功,馬某不愿收手,又拉攏弟弟馬某某和弟媳葉某某入伙。2025年12月15日,段某某又約汪某聚餐,反復誘導對方飲酒。散席后,段某某隨身攜帶兩瓶白酒搭乘汪某的車返程,并主動要求停車,繼續勸說汪某飲酒。江都區人民檢察院普通犯罪與重大犯罪檢察部副主任劉欽洋介紹:“確認汪某二次飲酒后,段某某借機先行離開,并第一時間向馬某通報情況。”
一路尾隨的馬某立即指揮弟弟和弟媳駕駛長安汽車在事發路段故意變道,與汪某駕駛的車發生碰擦,發現汪某逃逸后,馬某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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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都區檢察院對馬某和段某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補充起訴。法院審理后,以開設賭場罪、危險駕駛罪,數罪并罰,判處馬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8萬元;判處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1.8萬元。同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馬某某、葉某某、汪某拘役,并處相應的罰金。
馬某等人的“神操作”把自己“送”進了監獄,這是罪有應得!當約會變成獵場,當酒桌變成陷阱,普通人該如何自保?答案很簡單:任她巧舌如簧,守住“開車不喝酒”的鐵律就是最硬的盾牌。
來源: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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