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代夢穎 九派新聞)
據齊魯電視臺報道,近日,記者實地暗訪河南多家代工廠發現,車間根本沒有水果和鮮榨設備,所謂“鮮果冷榨果汁”,全靠水、濃縮原漿勾兌而成。廠家坦言,“低價不可能鮮果現榨”,他們往往靠調換包裝上的“100%”“NFC”等標注順序打擦邊球。
17日下午,九派新聞聯系到湖北賦兮律師事務所肖應歡律師,他介紹,代工廠用“水+濃縮原漿”勾兌,卻在果汁外包裝醒目位置標注“100%果汁”“鮮果冷榨”和“NFC”,并被發現其配料表首位是水,還通過調換標注順序打擦邊球的行為不僅僅是“標簽瑕疵”,是典型的虛假標注行為,已經涉嫌構成“虛假宣傳”或“消費欺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他強調,“標簽瑕疵”與“虛假宣傳”“消費欺詐”兩者之間的判斷標準關鍵看是否足以對消費者產生誤導。“標簽瑕疵”一般都是不影響產品安全或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常見的有標注中有筆誤、錯別字,這種情況一般都是下架現有商品,責令改正即可。涉嫌“虛假宣傳”或“消費欺詐”的,消費者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要求退一賠三,不足500元的按最低500元賠償。如果該產品同時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還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要求退一賠十,不足1000的按最低1000元賠償。但這兩種主張只能二選一。
【1】當地將在全市開展飲料等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律師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強制性國標
目前國內NFC果汁行業尚缺乏專門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未明確規定NFC添加量達到多少才能標注“NFC”字樣,這也給了一些企業可乘之機。對此,肖應歡表示,沒有明確規定正是商家虛假標注、擦邊營銷現象頻發的根源,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強制性國標,明確NFC果汁的國家標準。
他還稱,涉事企業將面臨下架現有商品、停業整頓及罰款的后果,嚴重的可能會被吊銷營業執照。
據齊魯電視臺此前報道,目前多家涉事企業已停產整改。不過,線上仍有相關產品售賣,且部分瓶身外包裝標識未作更改。監管部門應如何處置這類“邊整改邊銷售”的現象?消費者發現仍在售的問題產品該如何舉報?
肖應歡告訴九派新聞,對于這種現象,監管部門可以責令下架所有相關產品并要求整改,未經核查合格的不得恢復生產、銷售。消費者可以保存好購買憑證、商品、宣傳文案等,向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局實名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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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企業生產的荔枝汁。圖/齊魯電視臺
據河南日報報道,7月16日,記者從漯河市政府食安辦獲悉,針對媒體報道“河南多家企業‘NFC果汁’系勾兌”引發關注事件,漯河市第一時間響應,當日即組織屬地政府、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深入5家涉事企業迅速調查處置。
據當地初步調查,河南贊漾飲品有限責任公司、漯河申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標簽虛假標注,已依法立案,并責令其立即下架、召回全部違規產品。對其余3家企業,正在深入調查,一旦查實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漯河市政府食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漯河市將在全市開展飲料等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對任何虛假標注、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堅決“零容忍”,發現一起、嚴懲一起,絕不姑息。
【2】違法成本太低導致企業“屢罰屢犯”,新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將大幅度遏制“擦邊球”行為
從此前媒體的調查來看,問題產品主要集中在代工模式下,品牌方委托代工廠生產,雙方對標簽問題似乎心照不宣。對此,肖應歡認為,在這種模式下,品牌方和代工廠兩者之間存在連帶責任關系,代工廠是產品的實際生產者,承擔直接責任,品牌方是產品的最終責任人,應該對產品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對需要維權的消費者而言,可以將二者列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本次被媒體曝光的公司包含河南愛杞棗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市味純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等。九派新聞查閱企查查平臺發現,河南愛杞棗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冊資本100萬元,主營業務含飲料生產、食品生產、食品銷售等。信息顯示,該公司曾被康師傅飲品投資(中國)有限公司起訴商標侵權。今年4月,康師傅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達41.95萬元。今年6月,該公司成失信被執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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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愛杞棗食品有限公司成失信被執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費。圖/企查查
一家多次違法、已被限高的企業仍在生產銷售問題產品。現行法律在遏制再犯方面是否存在不足?對此,肖應歡向九派新聞表示,他認為這是企業違法成本太低所導致的,相關部門應加大對企業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更重要的是從立法上加大對企業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可以提高賠償、罰款金額,甚至可以對屢次不改的企業限制從業等。
九派新聞注意到,新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25)將于2027年3月16日起實施,強調產品名稱必須真實反映食品屬性,不得通過版面設計誤導消費者。肖應歡指出,如果新規能得到嚴格執行,肯定會大幅度遏制果汁標簽的“擦邊球”行為。但想要根治上述行為,還需要立法與執法兩方面共同配合,才能凈化整個市場。
據中國消費者報,新規實施前的這段過渡期,恰恰是企業完善標簽標注的“合規準備期”,而不是慣性緩沖、套路依賴的“舒適期”。因此,建議企業在此期間加強合規主動性和積極性,調整標簽設計,糾正誤導性表述,以便消費者能更清晰地了解產品的真實情況。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公眾對“配料表中有水就不是100%果汁”的誤解,既凸顯了標準科普的必要性——需通過通俗解讀彌合認知差、避免信任危機,也呼吁標準制定不斷與時俱進,動態平衡產業發展現實情況與消費認知習慣,在科學嚴謹的基礎上讓標簽信息更直觀、更易懂,真正實現標準規范與消費認知的同頻共振。
來源:九派新聞
記者:代夢穎
編輯:王佳箐 任卓
審核:吳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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