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河報報道,7月12日,鄭州市民周女士稱在麥當勞七里河餐廳消費時,門店一名員工向其點的可樂飲品中吐口水,該過程全程被店內監控記錄。目前周女士已向轄區派出所報案,并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證據,事件仍在處理中。
據周女士回憶,7月12日中午12時左右,她要送女兒去上鋼琴課,時間比較緊迫,于是通過麥當勞線上小程序下單打包食品,讓穿著校服的未成年女兒單獨到門店取餐。女兒到店取餐時察覺到多處不對勁:進店后遭到店內工作人員言語抵觸,對方還未經允許私自拍攝她的照片;面對孩子的催促取餐,這名員工卻以制作少冰飲料為由故意拖延出餐。
“孩子當時就覺得不對勁,我一開始還覺得是孩子多想了。”周女士告訴記者,取餐結束后,她駕車駛上高速,途中喝下了幾口該杯可樂。全程心存顧慮的女兒,堅持要求門店店長調取監控視頻核實餐品制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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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受訪人周女士告訴媒體:他向飲料里吐了好幾次口水,“監控拍得很清晰。”
事件發生后,周女士第一時間聯系涉事門店溝通核實、協商處理。面對監控視頻畫面,涉事員工先是否認吐口水行為,后續又稱只是“吹掉可樂表面泡沫”。
涉事門店店長回應:當事人系店內兼職學生,目前已被停班,“目前正在調查中,暫未給予辭退”。
目前,周女士已向轄區派出所及市場監管部門提交相關證據并報案,事件仍在公安機關與市場監管部門調查中,最終事實與性質以官方結論為準。
律師付建認為,吐口水的行為,導致可樂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不符合視頻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來源:大河報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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