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7月13日,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十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審計長侯凱主持會議,部署2026審計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明確:“不斷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先問一個問題:一個領導干部退休了,還能被追責嗎?
2026年7月9日,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貴州磷化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光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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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云南文投原董事長陶國相——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同樣被查。
再往前翻:華能集團原總會計師王益華,離任一年后被查。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徐憲平,從退“二線”到退休整整十年,2025年被查。
中紀委專題片里徐憲平自己說了一句話:“船到碼頭車到站,就沒顧忌了。”
很多人以為“退了就安全了”——但2026年的反腐形勢正在狠狠打破這種幻想。
7月13日,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十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審計長侯凱在會上說了一句話,值得所有領導干部認真體會:
“不斷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一、7月13日的會,說了什么?
先把這個會講清楚。
7月13日召開的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十四次全體會議,參會陣容很強——審計署、中央組織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財政部、國資委……所有跟干部監督相關的部門都在。
會議通報了2025審計年度的經責審計工作情況,以及2026審計年度的審計計劃,并對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
重點有幾個:
第一,“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被放在突出位置。
會議原文表述是:“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任務開展工作,不斷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把貫通優勢更好轉化為工作實效。”
“不斷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這句話分量很重。它意味著經責審計的“靶心”越來越精準——關鍵少數,才是真正要盯住的對象。
第二,經濟責任審計的定位被再次明確。
會議指出:“經濟責任審計是最具中國特色的審計類型,在強化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監督、推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規范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等方面,發揮著獨特重要作用。”
“獨特重要作用”五個字——經責審計不是可有可無的“例行公事”,是干部監督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第三,審計結果運用被強化。
“持續優化審計結果反饋機制,不斷健全完善審計整改總體格局,壓實各方審計整改責任。”
經責審計不能“審完就放”——結果要進干部檔案、進考核評價、進任免依據。
第四,與“兩重”“兩新”戰略掛鉤。
會議要求“緊緊圍繞‘兩重’‘兩新’重大決策部署,謀劃立項和開展審計”。這意味著2026年的經責審計將更加聚焦國家戰略的落實——領導干部有沒有把中央的錢花對地方?
二、為什么今年特別強調“盯一把手”?
部際聯席會議把“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點來提,不是拍腦袋,而是基于一個現實:
“一把手”出問題,是危害最大的。
何光亮案,貴州磷化集團原董事長,掌舵一家大型國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陶國相案,云南文投原董事長,退休后被查。
華能集團原總會計師王益華——“千億級”央企高管,2025年5月離任,2026年5月被帶走——整整一年后“精準倒查”。
這些案例不是偶然的。2026年開年以來,全國多地城投集團“一把手”密集被查,涉及湖北、山東、湖南、江西、四川、重慶……覆蓋東中西部。
背后的制度邏輯也很清楚:2026年1月1日施行的國資委46號令,把追責情形從72種增加到98種,明確“終身追責”——不管你是什么時候干的事,只要查出來,就跑不掉。
經濟責任審計,就是這套“終身追責”體系的第一道關口。
三、“離任不是免責”——經責審計的制度邏輯
很多人對經濟責任審計有一個誤解:覺得離任審計就是“走過場”,人在任上最后一年,審完就完事了。
這個理解,過時了。
2026年的經濟責任審計,有幾個根本性的變化:
變化一:離任不等于“過關”。
經責審計的對象是“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哪怕你離任了、退休了,只要任期內有問題,照樣能被追回來。
前文提到的案例已經說明了一切。
變化二:任中審計比例在大幅提升。
過去經責審計以離任審計為主——人要走了,審一下。現在越來越強調“任中審計”——人在任上,邊干邊審。
寧夏2026年經責審計工作方案就明確提出“加大對‘一把手’的任中審計比重”。
任中審計的優勢是:問題能在任上發現、任上整改,而不是等人走了再翻舊賬。 對干部本人來說,這其實是“治病于未發”——比離任后倒查要好得多。
變化三:審計結果與干部任用直接掛鉤。
各地聯席會議都在強調同一個方向:審計結果進干部檔案、進考核評價、進任免依據。
廣州的部署說得更直白:“聚焦黨政部門主要領導干部、國有企業‘一把手’和重要崗位領導人員。”
經濟責任審計的“畫像”功能越來越強——審計報告就是干部考核的重要參考材料。
四、2026經責審計,重點盯什么?
根據中央部際聯席會議的部署和各地的推進情況,2026年經責審計的重點方向已經清晰:
??? 盯“兩重”“兩新”落實
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有沒有用到該用的地方?重大戰略項目有沒有按期推進?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補貼有沒有跑冒滴漏?
不只看你花了多少錢,更看你的錢花得對不對。
??? 盯政績觀
有沒有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沒有為了短期政績寅吃卯糧?有沒有“新官不理舊賬”?
高質量發展不是喊出來的,是干出來的。經責審計要看的是:你的政績經不經得起檢驗。
??? 盯權力運行
重大決策有沒有集體討論?大額資金有沒有合規審批?工程項目有沒有公開招投標?
“一把手”不是“一霸手”。審計要查的就是:權力有沒有被濫用、被私用。
??? 盯國有資產安全
國企“一把手”是今年的重點審計對象。有沒有違規投資?有沒有開展融資性貿易?有沒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國資委46號令的“98種追責情形”,條條都是審計要盯的紅線。
??? 盯整改落實
上一輪審計發現的問題,改沒改?是真改還是紙面整改?審計建議有沒有被采納?
審計“上半篇文章”查問題,“下半篇文章”看整改。兩手都要硬。
五、經濟責任審計的“三個不等式”
最后,我想說三個“不等式”,它們解釋了為什么2026年經責審計會是這樣一番面貌:
離任 ≠ 免責。
退二線、辦退休、換崗位——只代表你的職務變了,不代表你的任期責任消失了。經濟責任是“跟著人走”的,不是“跟著崗位走的”。
位置高 ≠ 監督少。
恰恰相反。職位越高、權力越大、資金量越大——經責審計的“關注度”就越高。會議原文說的“不斷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就是這個道理。
審過 ≠ 過審。
經濟責任審計審完了,不代表你就“過關”了。審計發現的問題要整改、審計提出的建議要落實。各地現在都在推“審計整改回頭看”——半年后、一年后,還要回來查你到底改沒改。
六、寫到最后
回到開頭的問題:一個領導干部退休了,還能被追責嗎?
2026年的政策環境給出的答案是:能。而且正在這么做。
從中央部際聯席會議的全面部署,到各地聯席會議的迅速跟進;從國資委46號令的“終身追責”,到各地“一把手”密集被查——
一套貫穿“事前-事中-事后”的經濟責任審計監督體系,正在加速成型。
侯凱審計長在會議上說的話,值得每一位領導干部記下來:
“推動領導干部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
這不是一句口號。
2026年,經濟責任審計的“利刃”,已經出鞘。
本文數據來源:審計署官網《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十四次全體會議》官方發布、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開通報、國資委46號令公開文件、寧夏審計廳《2026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等。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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