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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筑牢城市燃氣安全防線,青島市燃氣執法部門緊盯燃氣經營、使用、施工全鏈條風險點位,從嚴查處各類燃氣違法違規行為。近日,青島市城管部門對外通報4起燃氣違法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強化安全警示。
信網7月20日訊 為筑牢城市燃氣安全防線,青島市燃氣執法部門緊盯燃氣經營、使用、施工全鏈條風險點位,從嚴查處各類燃氣違法違規行為。近日,青島市城管部門對外通報4起燃氣違法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強化安全警示。
案例一:無證私售燃氣,當事人被罰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2025年5月19日,城陽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矯某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在棘洪灘街道前海西村一處平房私自經營燃氣,累計售賣燃氣65公斤,違法所得495元,未引發安全事故。
該行為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關于燃氣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的規定。依據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執法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經營,作出罰款5萬元、沒收495元違法所得的處罰,當事人按期完成整改并繳清罰款。
案例二:液化氣企業未如實上傳氣瓶充裝信息,被罰千元
2026年5月25日,平度市執法人員核查發現,當地一家液化氣公司當日僅向青島市智慧燃氣管理服務系統上傳13只氣瓶充裝記錄,監控顯示實際充裝鋼瓶65只,存在充裝信息漏報、不實上傳問題。
該行為違反《青島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經營企業須完整上傳氣瓶充裝、儲存、配送等全流程信息。依據辦法第三十一條,執法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整改,處以1000元罰款,企業按期完成整改并繳納罰款。
案例三:施工不慎損毀燃氣管道,建筑公司罰款7萬元
2025年8月23日晚,青島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市北區老舊供水管網翻建改造作業時,不慎挖破地下中壓燃氣管道。執法部門次日根據舉報完成案件核查。
該行為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禁止單位、個人毀損燃氣設施。依據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執法部門責令企業整改修復,處以7萬元罰款,企業按期整改并繳清罰金。
案例四:餐飲店就餐區違規存放液化氣,罰款300元
2026年4月1日,市北區執法人員檢查轄區餐飲門店,發現商戶在顧客就餐區域存放瓶裝液化氣。
該行為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五項,禁止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依據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執法部門責令商戶立即整改,處以300元罰款,商戶及時清除隱患并繳納罰款。
燃氣安全關乎群眾生命財產與城市公共安全,各類違規用氣、經營、施工行為極易引發泄漏、爆燃事故,涉事主體不僅面臨行政處罰,造成損失需承擔民事賠償,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部門呼吁市民積極參與燃氣安全群防群治,主動舉報各類燃氣安全隱患,共同守護城市安全。(記者 谷正原)
[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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