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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廣糖(000911)近日公告,公司于7月17日收到廣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此前,公司于6月12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經查,*ST廣糖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是子公司跨期確認部分運輸倉儲業務收入,導致*ST廣糖2023年、202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是子公司未實際交付貨物但確認收入,業務終止后未追溯調整,導致*ST廣糖2023年、202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針對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廣西證監局決定對*ST廣糖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ST廣糖董事長羅應平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董事、總經理劉寧給予警告,并處以110萬元罰款;對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70萬元至80萬元不等的罰款。
根據調查結果,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4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廣糖股票,無論在2026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同時,因《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指出*ST廣糖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行為,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第(八)項之規定,公司股票將被深交所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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