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行業稅收政策再迎調整。
7月17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公告,明確將分步恢復對鋰電池、光伏電池等部分產品征收消費稅。在業內看來,這不僅意味著成熟產業逐步回歸常態化稅制,也延續了今年以來新能源領域稅收政策優化的思路。
隨著新增稅負逐步向產業鏈傳導,消費稅能否推動行業擺脫低價競爭、加速產能出清,并為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等新技術路線騰挪發展空間,成為此次政策的看點。
一塊動力電池成本或最高增加1000元
7月17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部分電池消費稅政策的公告》,明確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調整部分電池產品消費稅政策。此次調整涉稅商品包括鋰電池、光伏電池等,先半稅征收2%,一年緩沖期之后再全稅征收4%,其中光伏電池的政策執行時間相對要晚半年多。
電池消費稅始于2015年2月,在生產、進口等環節征收,稅率4%。政策同時明確,對包括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在內的七類電池免征消費稅。
根據公告,此次政策調整將分類分步對部分電池恢復征收消費稅。自20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有電池企業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對于消費稅的影響目前還在觀望中,等待官方解讀。也有企業坦言,客觀而言征收消費稅的影響是存在的,會涉及成本增加。
“此次政策出臺的核心還是產業鏈成熟了,恢復征收,引導企業擺脫低價競爭,同時增加財政收入。”鑫欏資訊高級研究員張金惠告訴貝殼財經記者。
據他測算,如果按照2%消費稅測算,一塊動力電池增加的成本在400元至1000元之間,成本增加有限,不至于影響消費;對于儲能電池來說,整體的投資回報率由于成本上漲,IRR大約下降0.35%;相當于碳酸鋰1萬至2萬元的價格波動,市場還是可以消化的。
興業證券研報提出,2023年,鋰離子電池制造業、鎳氫電池制造業營收1.8萬億元,2%、4%的消費稅稅率對應年化國內消費稅分別為365億元、731億元;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業營收2.0萬億元,2%、4%的消費稅稅率對應年化國內消費稅分別為396億元、792億元。按2023年營收規模測算,全稅情形下,鋰電池+鎳氫電池+光伏電池國內消費稅年化約千億級別,靜態來看和汽車消費稅體量可能相當。
這筆增加的成本最終將由誰買單?
張金惠認為,鋰電池消費稅恢復征收后,由于產業鏈上下游配套較為完整,新增稅負最終仍將向終端傳導。從實際承擔來看,這部分成本預計將由車企和消費者共同消化。
張金惠進一步表示,受成本上升預期影響,政策實施前產業鏈可能出現部分企業提前備貨、提前出貨的情況,但整體來看,對市場供需節奏的擾動較為有限,不會引發明顯的短期波動。
興業證券研報指出,當前我國制造業增加值全球份額已在首位,即使只看中高端制造業,增加值份額也在全球首位,理論上應當有定價權,也即企業需要步入“賺錢養家”階段。實際上,2024年以來,財稅相關政策已經在逐步調整,例如取消、下調部分商品出口退稅,增值稅新規,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由免稅變為減半征收,節能汽車、部分電車的車船稅也將從2027年開始征收;居民端也更加嚴格執行境外投資收益繳稅。財政增收是為了增支,未來,科技產業、社會民生等領域可能仍將得到財政資金的支持呵護。
從光伏到鋰電,稅收政策瞄準“反內卷”
貝殼財經記者關注到,近期新能源領域已并非首次經歷稅收調整,在行業解讀中,這一財政舉措也被視為“反內卷”的工具。
1月9日,中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公告所列產品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這意味著,實施了十余年后這項關鍵政策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一家頭部組件企業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國家提高出口退稅,對光伏而言,會推動光伏產品的價格上漲。從這方面來講,可以加速光伏行業的優勝劣汰和產能出清,推動光伏向更高價值、更好的技術、產品升級,推動優質產品出口,同時也極大地避免內卷外溢,提升中國產品的品牌形象。
此次電池消費稅調整也與之類似。一家電池企業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此次征收消費稅有助于推動行業健康發展,加快市場出清和行業洗牌。政策落地前,受成本上漲預期影響,產業鏈或出現一輪提前備貨、提前裝機,短期內可能帶動價格波動。此外,對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等新技術路線免征消費稅至2028年底,將為其商業化發展爭取寶貴時間窗口,有望加快產業化進程。
興業證券研報認為,對于電池、光伏行業而言,稅收本身是供給側調整比較溫和的手段,增加的財稅成本,如果企業能對外轉嫁,也即通過產業鏈最終傳導到出口環節,則實現了“外部找增量、內部推改革”;如果難以轉嫁,企業自身又無法消化這部分成本,則可能考慮退出市場,這也是“反內卷”的溫和手段之一。
此外,貝殼財經記者關注到,部分新技術電池將在一定期限內享受消費稅免稅優惠。根據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國家對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燃料電池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砷化鎵電池免征消費稅。
有布局固態電池路線的企業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免稅優惠對固態電池的發展有一定好處。
“免征消費稅,是對于行業的扶持,減少成本,增加競爭優勢,但是當前來說,鈉離子電池和固態電池產業鏈還不成熟。”張金惠認為,這雖然縮小了鈉離子電池和鋰電池的價差,但是短期影響還是有限的。鈉離子電池和固態電池的競爭優勢還是要等技術的成熟以及規模化后才能形成真正的競爭優勢。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朱玥怡
編輯 岳彩周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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