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為孩子留出空間,就是托舉城市的明天。當草長鶯飛處,飄來清脆童稚聲,那些說不盡的新可能,也就跟著來了
今年“六一”前夕,陜西西安一小區的游樂場“失而復得”。
游樂場所在地塊原本是規劃綠地,后來響應部分業主建議,建成了游樂場。但也有業主不滿,以“綠化挪作他用”為由,數次投訴。游樂場被要求“立即拆除”,一張65萬余元的罰單也落在物業公司頭上。
幾經周折,法院以調解破局。從“兒童權益最大化”出發,城管部門變更罰款金額,物業公司通過限制開放時間、建設隔音墻等,降低噪聲影響,游樂場最終得以保留。
這個案例耐人尋味,各方訴求都站得住腳。矛盾根源,并非哪一方無理取鬧,而是在有限的城市空間里,不同群體的合理需求難以得到同時滿足。
聯想到最近的經歷,下樓遛娃時,發現小區附近一處比較寬敞的空地,豎起了“禁止孩童玩耍”的牌子。細問才知,因為附近有辦公樓,孩子們嬉鬧產生噪聲,而且這里時有車輛經過,也不安全。的確,這些考慮有道理,但也讓人思考:如何才能為孩子們“擠”出更多可以“撒歡”的天地?
從前,許多人的童年是“放養”的,巷口、河灘、曬谷場,哪兒都是天地。魯迅筆下的百草園,碧綠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欄,藏著啟蒙的好奇。兒童對世界的認知,離不開磕磕絆絆、東摸西看。
但一段時間以來,室外的童趣空間不斷萎縮。有些孩子,有時只能在商場里隔著籠子感受小動物們的可愛,在搭建的“室內花園”里體驗摸魚抓蝦的樂趣。
孩子失去的,遠不只是玩樂。戶外的奔跑與日照,關乎體魄,也影響著心理健康。而且,自由探索的空間少了,屏幕沉迷也更易乘虛而入。孩子怎樣打量世界、怎樣與同伴交往、怎樣在試錯中長出膽識,往往不只在課堂,也在自由奔跑的嬉鬧里。
為孩子留出一方天地,意義深遠。于孩子,是身心舒展、天性得養;于家庭,樓下有了玩耍的去處,育兒的焦慮也可消減;于城市,肯俯身為孩子騰地方,其溫馨宜居之名會不脛而走。長遠來看,建設更多兒童友好空間,也是托舉家庭、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
前不久,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印發意見,部署“在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建設”,提出“增補兒童運動、游樂、休憩、校外實踐等場所和設施,建設安全健康、舒適便利、功能完善、趣味特色的兒童友好城市空間”。
成人眼里的邊邊角角,進行適度改造,在孩子眼里就是能鉆能藏、能跑能玩的樂園。因此,建設兒童友好空間,不僅要看有多少資金、多大空地,更重要的是看各地在規劃建設時,有沒有真正引入“1米高度”的兒童視角,有沒有充分考慮兒童需求。
一些城市已經先行一步。比如,江蘇蘇州將兒童友好要求納入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查,從源頭上提升兒童友好空間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既要從高處著眼,也要俯身細察。大改造“搭骨架”,落筆之初就給孩子留好空間;小改造“添血肉”,把街角、綠地等容易被忽略的犄角旮旯,一處處用起來。更好推動兒童友好“街區+”“社區+”“公園+”建設,才能為孩子們打造更多“寶藏空間”。一座城市愿意為孩子們保留這些“無用”的美好,便不僅擁有了高度,更擁有了溫度。
護住童趣,又不忽視其他群體需求,照見城市治理的真功夫。跳出“非此即彼”的思維定式,在多元訴求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梁,用繡花功夫優化公共空間配套與管理細則,兒童友好才能真正可感可及。
畫卷涂得密不透風,便沒了氣韻;每寸地方都滿滿當當,就沒了童趣。為孩子留出空間,就是托舉城市的明天。當草長鶯飛處,飄來清脆童稚聲,那些說不盡的新可能,也就跟著來了。(程 誠)
《人民日報》(2026年07月22日 第 05 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