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12時35分,中國科考船“向陽紅22”號在釣魚島西北偏西約70公里海域放下管狀設備。日本巡邏船喊話要求停止,但中方沒有理會,直到當天19時仍在相關海域活動,前后約6個半小時,接近7小時。
就在兩天前的7月19日,中俄聯合巡航編隊中的052D型導彈驅逐艦“開封”艦,又在沖之鳥礁西南約180公里海域展開實彈射擊。日方確認,射擊開始前,附近跟蹤監視的海上自衛隊艦艇已經收到中方無線電通報。
兩件事相隔不到48小時,一個在釣魚島附近,一個在沖之鳥礁周邊。表面看,是科考作業與海上訓練,放在一起看,真正被檢驗的卻是日本長期掛在嘴邊的所謂“專屬經濟區”。我認為,這場較量的關鍵不是誰抗議得更響,而是誰的主張有法理支撐,誰又能把主張落實到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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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時沒有對撞
我認為,“向陽紅22”號近7個小時的持續活動,最值得關注的不是雙方有沒有正面沖撞,而是日本單方面劃出的海上范圍,并沒有自動變成中國必須服從的規則。
日本巡邏船可以喊話,外務省可以提出交涉,媒體也可以反復渲染“進入日本專屬經濟區”,但中日之間從未完成東海海域劃界,日本堅持所謂“中間線”,中方從來沒有承認。
中國主張東海大陸架是中國陸地領土的自然延伸,一直延伸至沖繩海槽,不能由日方畫一條等距離線,就把爭議海域變成日本可以單方面執法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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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日本把釣魚島計算進所謂“中間線”的起點,本身就建立在錯誤的主權前提上。也正因為如此,日本巡邏船能夠做的主要是跟蹤、喊話和提交外交照會,而不能把自己的單方主張包裝成已經獲得中方接受的國際邊界。
這意味著,7月21日海面上發生的,不只是一次科考船活動,而是中方用實際行動再次表明,未經雙方協議、更未得到中國承認的所謂界線,不可能因為日本喊了多年,就自然獲得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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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萬億日元買得到武器
在我看來,日本近年來最大的戰略誤區,就是把軍費增長、遠程導彈和盟友協作,與海洋權利混為一談,仿佛只要武器買得足夠多,海上的爭議就會自動按照日本的意志解決。
日本還計劃從美國采購最多400枚“戰斧”巡航導彈,整個軍售方案估值23.5億美元。不過,這筆錢還包含14套戰術控制系統、培訓、維修、備件和后勤支持,并非400枚導彈的單純出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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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對伊朗作戰中消耗超過1000枚“戰斧”后,需要優先補充自身庫存,日本訂單被告知可能延遲,最嚴重時交付時間或向后推遲兩年。
日菲《互惠準入協定》已于2025年9月11日生效,為雙方部隊進入對方國家參加聯合訓練和救災行動提供程序便利。但協定能夠提高軍事協作效率,卻不能改變釣魚島的主權歸屬,更不能替日本創造一條中國從未承認的東海邊界。
武器可以買,訓練機制可以建,盟友也可以拉攏,但海洋權利不是軍火合同的附贈品。軍事實力可以影響博弈烈度,卻無法替一項站不住腳的法理主張補上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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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畫了兩條線
我覺得,7月19日與7月21日兩次行動最重要的信息,是中方并非只在一個點上回應日本,而是在兩個方向同時拆解日本的海洋敘事,在釣魚島方向,日本依賴的是所謂“中間線”。
但這條線沒有經過中日協商,更建立在日本把中國釣魚島納入自身計算的前提上。中方以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主張權利,天然終止點是沖繩海槽,雙方爭議遠不是日本一句“進入專屬經濟區”就能蓋棺定論。
在沖之鳥礁方向,日本依賴的則是把巖礁包裝成島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明確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自身經濟生活的巖礁,不應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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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7月21日回應日方交涉時再次指出,沖之鳥是巖礁,不是島嶼,不能據此主張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開封”艦實施射擊訓練前已經向附近日方艦艇進行無線電通報,說明中方并非無視航行安全,而是在明確自身活動合法性的同時履行必要的安全程序。
日方可以表達關切,卻很難僅憑自己對沖之鳥礁周邊海域的單方認定,就證明中方在公海上的正常活動違反國際法。
一邊用“中間線”擴大東海主張,一邊把巖礁改稱“島嶼”以圈定更大海域,日本看似使用兩套工具,背后卻是同一種邏輯,先由自己定義,再要求別國接受。中方給出的答案很清楚,單方面命名不等于國際規則,國內政治需要更不能改寫《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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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規則
可以斷定,海上規則從來不是只靠一紙聲明建立,也不是只靠軍艦和導彈決定。真正穩定的權利秩序,需要法理依據、現實能力和持續行動三者形成閉環。
這類海洋調查通常涉及洋流、水溫、鹽度和海底地形等數據,其中溫度、鹽度和壓力會影響水下聲速與聲吶傳播。不能在沒有公開證據的情況下,把一次具體科考直接等同于軍事任務。但一個國家持續掌握周邊海域環境,確實能夠提升對海洋空間的認知能力。
軍艦訓練傳遞行動能力,科考作業積累海洋認知,外交部依據國際法拆解日本主張,提供的則是法理支撐。三者放在一起,才構成日本此次抗議難以奏效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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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問題,不是抗議聲音不夠大,也不是軍費花得不夠多,而是試圖用單方面劃線、概念包裝和盟友背書,把有爭議的主張固化成所有國家都必須接受的規則。這樣的做法或許能夠服務日本國內的擴軍敘事,卻無法讓中國放棄自身主權和海洋權益。
所以,7月21日近7個小時的海上活動,真正給日本上的不是一堂情緒化的“強硬課”,而是一堂清清楚楚的法理課,未經中國承認的所謂“中間線”,不是中日海上邊界。
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自身經濟生活的巖礁,也不會因為日本投入巨資加固,就自動變成能夠產生專屬經濟區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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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最終看三件事,權利主張能否站住法理,國家能力能否支撐行動,持續實踐能否形成不可忽視的現實。日本花再多錢,也買不來一條未經中方承認的海上邊界。拉來再多盟友,也改變不了巖礁與島嶼在國際法上的根本區別。
船在哪里,行動就在哪里,法理在哪里,底氣就在哪里。東海和西太平洋的海上秩序,不會由日本單方面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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