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江西證監局官網發布對江西寧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新新材,為北交所上市公司,證券代碼920719)、鄧達琴、田家利、鄧聰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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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決定,江西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寧新新材2025年半年報中對外擔保信息披露錯誤,2025年三季報中營業收入、凈利潤數據披露不準確,2025年年度報告中借款期限、應收賬款前五大單位及固定資產折舊政策等披露錯誤。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鄧達琴作為公司董事長,田家利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鄧聰秀作為公司財務總監,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四條的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江西證監局決定對寧新新材、鄧達琴、田家利、鄧聰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寧新新材、鄧達琴、田家利、鄧聰秀應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寧新新材、鄧達琴、田家利、鄧聰秀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江西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公開資料顯示,寧新新材2023年5月在北交所上市,公司是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省級單項冠軍企業、江西省瞪羚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公司主營業務是特種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是特種石墨、石墨制品。
公司動態方面,6月15日,因寧新新材2025年業績預告、2025年業績快報披露的財務數據與實際數據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構成信息披露違規。董事長鄧達琴、總經理李海航、財務總監鄧聰秀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北交所給予寧新新材、鄧達琴、李海航、鄧聰秀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業績方面,寧新新材已連續兩年虧損,2024年和2025年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59億元、-5億元;2026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826.65萬元,同比下降44.73%;歸母凈利潤虧損4463.94萬元,虧損同比擴大。
來源:讀創財經
審讀:吳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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