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05年8月15日,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在安吉縣考察時,首次提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刻闡釋了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辯證統一的關系。20年里,從之江大地出發,這一理念深刻改變了中國,也深遠地影響著世界。
綠色低碳是全球可持續發展的時代命題,法治是護航生態保護與轉型發展的堅實基石。6月24日,“司法服務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國際研討會在浙江杭州舉行,匯聚世界多國司法界與學界力量,搭建起全球生態司法交流互鑒的重要平臺。同時,立足《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即將施行的重要節點,中國各地法院深耕生態司法實踐,以專業化審判、協同化治理護航綠色轉型,交出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司法答卷。
盛會落幕,探索不止。為廣泛凝聚國際生態環境治理法治共識,本刊特推出一組封面報道,展現中國以司法之力守護綠水青山,為全球生態環境治理貢獻中國方案的生動實踐,與世界共探生態治理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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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鄭青
當今時代,綠色低碳是全球發展的共同追求,也是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習近平主席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低碳發展,強調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今年3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綠色低碳轉型提供了統一規則與根本遵循。
浙江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發源地和率先實踐地。這些年來,浙江始終沿著“八八戰略”指引的方向,圍繞“創建生態省、打造‘綠色浙江’”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走出了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司法是保障綠色轉型、守護生態正義的堅實屏障。浙江法院始終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探索完善環境資源審判機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規則,創新踐行修復性司法理念,更好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推動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態司法保護模式。近五年來,浙江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7.3萬余件,為生態文明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綠色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底色,新質生產力本身就是綠色生產力。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要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以司法促推和保障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將生態環境保護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近年來,浙江法院妥善審理涉新能源技術研發、碳匯交易、綠色金融等新類型案件,依法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綠色低碳領域投資、競爭,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緊扣產業結構調整方向,依法審慎辦理企業改制、破產重整、高耗能項目涉訴案件,倒逼行業開展綠色升級改造。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創新推出“資產綠色評估+投資人綠色準入”雙軌模式,將環保標準、能耗指標、低碳產能納入破產重整審核,促推某老牌企業成功轉型為生態文旅產業,化解超億元債務,盤活3700畝土地資源,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
堅持最嚴格司法保護。最嚴密法治是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原則,是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維護美麗中國根基的重要保障。浙江法院堅持依法嚴懲各類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五年來共審結一審環境資源犯罪案件4401件、判處罪犯7820人,對涉污染環境、破壞固碳資源、危害生物多樣性的行為“零容忍”。某保溫材料公司非法排放國際公約明令禁止使用的氟利昂,德清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被告單位處以罰金70萬元,單位負責人祁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維護全球臭氧層保護成果。該案入選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典型案例庫。針對跨省非法傾倒副產鹽酸、嚴重破壞水域生態的惡性案件,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1名涉案人員依法定罪量刑,判令賠償修復費用等4.8億元,為高質量發展守牢生態安全底線。
堅持做實修復性司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破壞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損害的是社會公共利益。司法機關不僅要依法嚴懲各類違法行為,更要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促進生態保護、環境修復,讓山復綠、水復清、天更藍,實現環境“生態顏值”和人民“幸福指數”同步提升。浙江法院根據各地資源稟賦,在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建設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123個,持續用好補植復綠、勞務代償、增殖放流等修復方式,探索推行“司法+綠碳”“司法+藍碳”等司法舉措。葉某濫伐活松樹89株,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中考慮補植樹苗的季節性要求,裁定先予執行,責令及時補植復綠。該案入選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司法案例庫。
堅持綜合系統治理。司法機關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參與者,必須強化系統觀念,主動融入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構建跨部門、跨區域的環境保護多元共治格局,提升生態環境系統保護、協同治理效能。浙江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利用環境資源共享法庭、生態共治中心等,促推30%以上的環境行政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深化跨省司法協作,為新安江—千島湖流域生態補償機制運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托全國法院“一張網”,迭代升級全國首個統一智能環境治理平臺“法護生態”應用,構建起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社會組織協同聯動的生態環境治理閉環。
綠色低碳轉型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實現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世界各國的共同使命。下一步,浙江法院將認真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持續提升司法服務保障綠色低碳轉型的能力,積極參與環境司法國際交流合作,推動綠色發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為全球環境治理貢獻更多浙江司法智慧。
(本文系作者在2026年6月24日“司法服務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國際研討會上的演講稿,刊發時有改動)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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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13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95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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