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快報訊(記者 姜振軍)鹽城射陽的徐某不僅不還錢,還把矛頭對準了執(zhí)行法官,通過電話、短信進行辱罵和攻擊。結(jié)果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外加一萬元罰款,為自己的任性買了單。
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這起糾紛源于一起民間借貸。徐某向項某某借款15000元,判決生效后卻當起了“老賴”,死活不肯掏錢。項某某無奈之下向射陽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法院立案后,依法凍結(jié)了徐某名下的所有銀行卡、微信和支付寶賬戶。這下,徐某急了,主動打電話給執(zhí)行法官詢問解凍事宜。法官明確告知,只有履行還款義務,賬戶才能解凍。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徐某非但不反思自己的失信行為,反而將一腔怒火發(fā)泄到依法履職的法官身上。他開始頻繁通過電話、短信,用粗俗不堪的語言對法官進行人格侮辱和言語攻擊,態(tài)度極其囂張,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司法工作秩序。
面對徐某的惡劣行徑,法院經(jīng)過多方走訪摸排和線索核查,成功鎖定了徐某的藏匿地點。執(zhí)行干警迅速出擊,上門將其成功堵截并依法拘傳至法院。
鑒于徐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又多次辱罵執(zhí)行干警,兼具“拒不履行”和“侮辱司法工作人員”兩項違法情節(jié),主觀惡意大、社會影響壞,射陽法院依法對其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一萬元的嚴厲懲戒。
“司法權威不容挑釁。”法官提醒,履行判決是法定義務,如有異議應通過合法渠道理性表達。以辱罵方式對抗執(zhí)行,不僅侵害法官權益,更是在挑戰(zhàn)法律底線,終究要為自己的沖動“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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