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號,縱覽新聞曝了個事兒。河南林州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在自己公眾號上掛了則通知,白紙黑字寫著:第一志愿填報本校并錄取報到,直接獎9000塊;第二到第六志愿7000,一路往下掉,排到第二十五志愿還有3000拿。項目名字起得倒是體面,叫“逐夢盛夏,圓夢金秋”助學項目,說是“減輕學生家長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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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就一個感覺——這錢,燙手。
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回應很干脆:“按說肯定是不允許的。”工作人員沒跟你繞彎子,話里話外就一個意思,踩線了
踩的什么線?教育部高校招生“30個不得”禁令第二十條,高校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新生高額獎學金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河南省自己的招生規定也補了一刀,高校不得以類似方式“無序、違規爭搶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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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把話說得更透:不管你把錢叫“獎學金”還是“助學項目”,只要實質是用金錢誘導考生填報,就涉嫌違規。說白了,名字怎么包裝都沒用,底子里就一條邏輯——拿錢買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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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覺得,學校給錢學生拿錢,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招誰惹誰了?
還真惹了。高考錄取不是菜市場,不能誰出價高就跟誰走,拼的是分數,講的是規則,保的是公平。你今天用9000塊把人“買”過來,明天就有學校出一萬,后天飆到兩萬,到最后志愿填報變成一場競拍,誰還關心教學質量、專業實力、就業前景?錢多的學校搶到人,錢少的學校餓死,但買單的永遠是學生——你拿18歲做的這筆交易,去了學校后想反悔,檔案鎖了,路早定了,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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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人替這所學校叫屈。說實話,民辦高職這幾年生源壓力確實大,有人覺得撒錢是沒辦法的辦法。但話說回來,壓力大不是你違規的通行證。教育部的禁令不是擺設,從通報批評到削減招生計劃,嚴重的甚至直接吊銷辦學許可,為了一時之利去踩紅線,這筆賬怎么算都不劃算。
我講個真事。
2022年,河南信陽平橋區衡水高級中學,招生人員公開承諾,中考過360分被錄取的學生,三年后高考不過本科線,學校補償2萬元。同年就被市教體局點名通報——違規招生、欺騙誘導,責令退費。
結果三年后學生畢業了,真沒過本科線,家長拿著當年的公告去要錢,學校翻臉了,說“360分不含體育和實驗分數”。家長翻遍公告,一個字沒提這個前提。想維權?當年被通報處理的時候,壓根沒人通知過他們去退費,也沒人告訴他們承諾無效。后來該校被逼無奈發了致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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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現實版——當年你承諾得天花亂墜,兌現時跟你玩文字游戲。禁令存在的意義,說白了就是讓你在簽字之前,有人幫你多看了一眼合同,別稀里糊涂把自己賣了還幫人數錢。
那考生和家長到底怎么判斷一所學校靠不靠譜?其實沒那么玄乎,攏共就三步。
先翻章程,去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或者學校官網,章程是主管部門備過案的,里頭有沒有“承諾錄取”“簽約保上”“現金獎勵跟志愿掛鉤”這類字眼,一眼就能看出來,正規章程不跟你玩文字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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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宣傳,凡是出現“保證錄取”“內部指標”“填我們就給錢”這類話術的,直接在心里拉警報,這不是熱情,這是違規。拿不準就打電話,各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都是公開的,別聽招生人員拍著胸脯跟你保證“肯定沒問題”,出了事他不會替你跑腿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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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掏心窩子的話,9000塊聽著不少,攤到三年大學里,一個月不到300,為這點錢,搭上前程、搭上選擇、搭上四年青春,真的不值。我態度很簡單,規則就是規則,你可以壓力大,但不能亂來。
你當年填志愿的時候,有沒有被哪所學校的"甜頭"晃過眼?后來怎么樣了?在評論區留個言,你的一句提醒,可能正好救了一個正在填志愿的孩子。
(源自縱覽新聞8月7日晚報道,圖源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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