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蕪湖市交通運輸局2026年8月10日發布《關于我市2026年度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相關事項的通告》,因資金規模及使用進度具體情況,對相關補貼政策進行調整。
1.在2026年1月1日至8月10日(含)期間已完成報廢更新的車輛(報廢貨車認定以《機動車報廢回收證明》開具日期為準,新增購置貨車以車輛注冊登記日期為準),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則有序開展補貼申報。
符合上述條件且有意申請僅報廢和報廢并更新國六貨車補貼的車主或企業,需要在8月21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后續將不再受理。
2.有意申報補貼但尚未獲得報廢回收證明的車主或企業,請謹慎辦理車輛報廢及注銷手續。8月10日后自行報廢、注銷車輛的,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3.報廢并更新新能源貨車業務暫不受此時間限制,仍可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則申報補貼。
根據通告文件信息,基本可以確認,8月10日后報廢更新低排放貨車將無法獲得補貼。
此次調整距離政策發布剛剛過去20天。
![]()
蕪湖市交通運輸局2026年7月21日發布的《關于蕪湖市2026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相關事宜的公告》,此項補貼申領范圍及時間為:
1.支持報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更新為低排放貨車(優先支持電動貨車)。
2.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及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政策實施期限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相關申報材料日期均應在該政策實施期內。
4.報廢車輛應在2026年6月30日(含)前登記在車輛所有人名下。
5.補貼資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來源:蕪湖市交通運輸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