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當召教務管理委員會8月13日發布《關于景區商鋪商品及不實開光傳言的正式聲明》,具體內容如下。
近期,網絡平臺有博主發布視頻,稱五當召景區售票大廳售賣奧特曼等商品,并杜撰、傳播相關商品經五當召開光的不實信息,引發部分網友誤解。為澄清事實、規范權責、杜絕不實傳播,依據《宗教事務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我寺鄭重發布正式聲明如下:
一、五當召景區全域旅游商業運營、商品銷售業務,由內蒙古五當召文化和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獨立全權負責。景區售票大廳內所有紀念品、文創產品、工藝品、香火用品及各類在售商品,均為該公司自主選址、自主招商、自主定價、自主經營的純商業行為。我寺從未授權、從未許可該公司及景區任何商戶,以五當召寺廟名義開展商品銷售、宗教加持、開光祈福等一切經營及宣傳活動;從未為景區商鋪任何在售商品(含網傳奧特曼系列商品)舉行開光、加持、祈福等宗教儀式,網絡流傳“景區售賣商品由五當召開光”的相關內容均為虛假不實信息。
二、我寺嚴格恪守國家宗教法律法規及叢林規制,嚴禁本寺所有僧人、工作人員以開光、祈福、加持等名義開展任何商業牟利活動。同時,我寺從未授權、委托任何外部企業、商戶、個人,代表五當召開展開光加持、宗教認證、宗教背書等相關商業宣傳行為。任何外部主體私自以本寺名義作出的宗教相關商業承諾,均與我寺無關,不代表本寺立場。
三、根據權責一致、過錯擔責的法律原則,景區運營公司及下屬商戶的自主商業經營行為、虛假宣傳行為,產生的一切消費糾紛、民事責任、輿情責任,均由經營者自行獨立承擔。
我寺與景區商業運營主體為獨立權責主體,僅為地名、景區名共用關系,不參與其商業分紅、不干預其日常經營、不為其經營行為提供任何擔保。任何未經我寺官方書面授權的商業宣傳及交易行為,我寺依法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四、針對本次不實傳言及景區不規范經營問題,我寺已正式函告景區運營公司,責令其立即整改:全面清理不合規商品、刪除所有冒用宗教名義的宣傳話術、在售票大廳顯著位置張貼“商業經營與寺院無關”的公示標牌。
同時,我寺保留對惡意造謠、虛假傳播、冒用本寺名義虛假營銷的主體,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請廣大游客、信眾理性甄別網絡信息及景區商業宣傳,若遇虛假宣傳、消費侵權等問題,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景區經營主體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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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五當召教務管理委員會
編輯 潘俐
審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對 陳震海
BREAK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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