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通行的中國近現代通史敘事當中,發生于滇南哀牢山紅河南岸的猛丁起義,并沒有占據足夠顯眼的篇幅。中原內地的軍閥混戰、新文化運動、南北政局博弈占據了主流敘事的絕大部分空間,西南邊疆群山之中發生的各族民眾武裝抗爭,往往只在民族史、地方史的章節當中被簡略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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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并不代表這場發生在1917年,以哈尼族婦女盧梅貝為核心人物,席卷元陽、金平近兩百個村寨,匯集哈尼、苗、彝、傣、漢多民族底層民眾的反土司武裝斗爭,不值得被認真審視。哈尼族沒有成熟的本民族書面文字,這場起義的早期記錄大量依靠口傳敘事,后世的史料由民族學田野調查、地方檔案整理、口述史料匯編共同搭建而成,漢文官修檔案的直接記載相對有限,這也使得我們在回望這段歷史的時候,必須有意識地區分官方檔案記錄、后世整理的民間傳說、文學演繹三者之間的邊界,不能把民間加工的傳奇故事直接等同于嚴格意義上的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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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猛丁起義最大的價值,并不在于它取得了多么宏大的軍事勝利,而在于它為我們打開了一扇窗口,讓我們看見民國建立之后,舊的封建領主制度依然牢牢盤踞在部分邊疆地區,底層各族民眾真實的生存處境,以及普通邊疆女性在時代洪流當中迸發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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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理解猛丁起義,不能簡單把它簡化成一場單純的官民沖突,我們需要回到民國初年紅河南岸的社會結構之中。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建立中華民國,但是政權更迭的浪潮并沒有徹底穿透哀牢山的層層群山。在內地省份,封建王朝的舊秩序已經瓦解,但是滇南元陽、金平一帶,土司土掌寨制度幾乎完整保留下來。土司由封建時代世襲延續而來,擁有轄區之內土地的最高支配權,轄區內的各族民眾大多屬于農奴性質,土地歸土司所有,民眾耕種土地需要上交實物地租,承擔名目繁多的攤派勞役,逢年過節還要向土司繳納貢品。
土司掌握地方司法、治安,擁有私人武裝,村寨當中的大小事務,都要服從土司及其下屬頭人的管控。民國政府雖然設立了部分設治局,嘗試把流官治理延伸到邊疆,但力量十分薄弱,更多時候只能選擇和本土土司勢力妥協共存,并沒有真正完成改土歸流。
雪上加霜的是,民國初年云南本省內部軍閥割據,唐繼堯主政時期,省內軍費開支龐大,各類苛捐雜稅層層向下轉嫁,邊疆地區同樣承受賦稅壓力。土司為了維持自身奢靡的生活,同時還要應付官府攤派下來的各類負擔,進一步加重對轄區百姓的盤剝。地租、貢物、無償勞役交織在一起,梯田產出的糧食很大一部分被土司及其上層既得利益者占有,遇到歉收的年景,底層民眾就直接陷入饑荒。
在此之前,哀牢山地區已經爆發過多次各族民眾反抗土司壓迫的斗爭,晚清田四浪、李文學的起義距離這一時期并不算遙遠,反抗壓迫的歷史記憶本身就在民間留存流傳。長期積累的社會矛盾如同堆起的干柴,只需要一個火星,就會燃起大規模的反抗烈火。我認為,很多人會把起義的爆發簡單歸因為某幾個人物的鼓動,可事實上,就算沒有盧梅貝、馬勃邁這些具體的領袖,在這樣的制度壓迫之下,矛盾的總爆發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人物是時代矛盾的執行者,而不是矛盾的制造者。
梳理起義的起源,我們可以看到,這場斗爭最初的點火點并不在元陽多沙寨,而是金平猛丁芭蕉河,苗族婦女馬勃邁率先舉起反抗的旗幟,民間將其稱作苗王,周邊受苦的村寨民眾紛紛前往投奔,這才拉開整個猛丁起義的序幕。時年十七歲的盧梅貝,出身元陽多沙寨的貧苦哈尼獵戶家庭,從小跟隨父親進山打獵,在山地環境當中練就強健體魄與果敢的性格,她聽聞芭蕉河起事的消息之后,帶領本寨哈尼族民眾前往投奔,被馬勃邁任命為義軍當中的大將。
這里有一個值得我們注意的史學分歧點,部分早期民間敘事會直接將盧梅貝定義為起義唯一最高統帥,而結合田野調查整理的地方史料來看,起義早期是多股力量匯合,馬勃邁是最早起事的發起者,盧梅貝是后期崛起的核心軍事領袖,兩股力量相互呼應,之后義軍的活動范圍逐步向元陽猛弄土司的屬地延伸,大量哈尼族村寨加入,盧梅貝的影響力持續擴大,成為整個起義當中最被后世銘記的人物。
不同史料對于起義確切起始年份也存在細微出入,部分文獻標注為1918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整理的哈尼族歷史沿革材料將起義爆發定在1917年,這是因為農歷公歷轉換、不同區域起事時間有先后,金平、元陽兩地起事存在時間差,這也是邊疆民間起事史料經常會遇到的現象,我們不能因為時間記載的細微差異就否定事件本身的真實性。
當義軍的大本營轉移到元陽多沙寨之后,哈尼、彝、苗、傣、漢各個村寨的貧苦民眾不斷匯聚,隊伍規模迅速擴張,最多的時候達到上萬人,武器裝備卻十分簡陋,絕大多數是大刀、長矛、滾木、土制火槍,幾乎沒有正規火炮,參與者都是普通農民、獵戶,沒有受過系統化的軍事訓練,沒有成熟的后勤供給體系,也沒有形成嚴密的組織架構。義軍打出“殺死白土司,人人有飯吃”的口號,這個口號直白樸素,沒有復雜的社會改造理論,它完全來自底層民眾最迫切的生存訴求,活下去,吃上飯,擺脫無休止的地租和徭役剝削,就是參與者最核心的追求。
很多后世的研究者會拿中原農民戰爭的綱領去對比這場邊疆起義,覺得它缺少完整的政治綱領,我認為這樣的對比并不公平。這些身處大山之中的各族底層群眾,沒有接觸過近代革命思想,他們的反抗不是受到外部革命思潮的輸入,而是完全從自身被壓迫的現實處境中生發出來的訴求,口號的樸素恰恰是它真實的體現。
義軍主動進攻猛弄白氏土司的土司衙門,擊潰土司武裝,攻占司署之后打開土司的糧倉,把囤積的糧食分發給周邊饑寒交迫的貧苦百姓,這一行動極大鼓舞了周邊各個村寨,之后義軍繼續向外推進,向溪處、瓦渣等土司屬地發起進攻,多地土司無力抵抗,只能棄地逃竄,整個紅河南岸的土司統治階層受到巨大沖擊。
土司集團意識到單純依靠私人武裝已經無法鎮壓起義,于是向云南地方軍閥當局求援。唐繼堯政權出于維護邊疆統治秩序的目的,抽調正規軍隊前往滇南,土司武裝和官府官軍合流,形成裝備、后勤都占據絕對優勢的鎮壓力量。從這一刻開始,起義軍的劣勢就徹底暴露出來,義軍雖然人數眾多,但是分散在廣闊的山地村寨之間,很難集中力量進行大規模決戰,沒有統一的指揮中樞,各個村寨隊伍之間協同有限,武器差距更是無法彌補,義軍只能依托哀牢山山地地形開展游擊戰,依靠地利設置滾木礌石伏擊官軍,取得過數次局部戰斗的勝利,擊斃官軍部分官兵,但是始終沒有辦法從根本上扭轉敵我力量對比。
戰爭持續數年,官軍持續圍剿,不斷對參與起義的村寨施加壓力,部分村寨在威逼利誘之下脫離義軍陣營,義軍的生存空間不斷被壓縮。到1920年前后,這場轟轟烈烈的各族民眾大起義最終走向失敗。大量參與起事的普通民眾付出沉重代價,村寨遭到報復,很多參與者流離失所。而核心人物盧梅貝,在各族群眾的掩護之下,沒有被官軍俘獲,輾轉在深山當中隱匿流亡,躲過土司與官府的搜捕。
這里就出現了歷史事實與民間傳說的分野,在哈尼民間口口相傳的故事里面,衍生出盧梅貝騎白馬飛升成仙的傳奇敘事,這是民間百姓出于對領袖的愛戴,在殘酷失敗的現實之上加工出來的精神慰藉,屬于民間文學的范疇,并非真實發生的史實,真實的盧梅貝隱姓埋名多年之后,重新回到家鄉多沙寨繼續生活,度過漫長的歲月,新中國成立之后,她得到新社會的尊重,擔任元陽縣人民代表、紅河州政協委員,還曾經前往北京參加國慶觀禮,見證舊時代土司制度徹底消亡,1976年離世,走完她極具傳奇色彩的一生。
談起猛丁起義的失敗,過去部分敘事會簡單歸因于領袖個人的局限,或是義軍的戰術失誤。在我看來,我們需要放在更大的時代條件下看待這場斗爭的結局。第一,起義軍面對的不再僅僅是土司地方勢力,而是已經掌握近代武器的省級軍閥政權,雙方硬實力差距是鴻溝級別的。第二,起義沒有提出可以落地的長遠社會改造方案,反抗的目標集中于推翻作惡的土司,卻沒有構建出新的社會秩序的路徑,當軍事斗爭受挫之后,就缺少制度層面的支撐。
第三,義軍是多民族松散的聯盟,各個村寨的訴求不完全一致,危機來臨的時候,很難做到長期高度團結。但同時我并不認同一種片面的看法,就是因為起義最終軍事失敗,就全盤否定它的全部歷史價值。軍事層面的失敗,不等于歷史意義的消解。
從社會層面來看,這場持續數年的武裝抗爭,沉重打擊了紅河南岸土司集團的囂張氣焰。經過這場動蕩之后,不少土司看到底層民眾反抗的力量,在后續的統治當中,不得不對剝削程度做出一定的收斂,當地農奴的生存處境獲得微弱的改善。更重要的是,這場斗爭把各族底層民眾聯合在了一起,哈尼、苗、彝、傣等不同民族的貧苦百姓,放下族群之間的隔閡,為共同的生存利益并肩作戰,這是西南邊疆民族關系史當中非常珍貴的一頁。
長久以來,不少書寫邊疆歷史的文本,習慣把各個少數民族描繪成彼此孤立的群體,但是猛丁起義清晰證明,在共同的階級壓迫面前,不同民族底層民眾擁有共同的處境與共同的訴求,可以形成跨民族的聯合抗爭。
另外一個值得深度探討的,就是這場起義的記憶建構問題。因為哈尼族缺少傳統書面文字,事件發生之后,很長一段時間,它的保存載體就是民間口頭傳說。一代代哈尼族老人把盧梅貝的故事講給后輩,尊稱她為多沙阿波,多沙是村寨名字,阿波本意是老者、長者,是飽含崇敬的稱謂,一個女性領袖被冠以偏向長者男性的尊稱,足以看見當地民眾對她的認可。
民間故事在代代口傳當中不斷被加工渲染,增加很多傳奇化的情節,之后又被改編成戲劇《多沙阿波》,以文藝的形式繼續傳播。等到新中國成立之后,民族學學者、地方史工作者深入村寨開展大量田野口述調查,走訪事件親歷者及其后代,把口傳史料和殘存地方檔案相互對照甄別,把這場口頭流傳的抗爭,整理記錄進入正式的民族史、地方史文本之中,完成從民間記憶到正史記錄的轉化。
在這里我認為有一個很關鍵的思辨,口傳史料不等于偽史料,但是口傳史料不能直接等同于客觀史實。口頭記憶會帶上情感的加工,會放大英雄人物的傳奇色彩,會簡化復雜的沖突過程。我們做歷史研究,不能一味迷信傳說,也不能完全拋棄民間口述。官方檔案會有立場的偏向,官府書寫的材料,往往站在統治者視角,把起義定義為匪亂;而民間敘事站在受害者的視角,會不斷美化抗爭領袖。
想要無限接近歷史真相,就要把兩類材料放在一起對照,互相參證,剔除文學演繹的部分,提取共同的歷史內核。猛丁起義留給后世的一個重要啟示就是,很多少數民族地區的歷史,不能僅僅依靠漢文官書,民間記憶是珍貴的補充,但必須經過審慎辨析,才可以納入史學敘述。
回望整個民國時期,像猛丁起義這樣的邊疆民眾反抗斗爭不在少數,但是絕大多數都被鎮壓消散在群山之中,沒有留下太多文字記錄。很多人會產生疑問,在舊時代,這些一場又一場失敗的民眾抗爭,究竟有什么意義?在我個人的理解當中,每一次抗爭,都是在歷史當中埋下種子。猛丁起義沒有直接推翻土司制度,土司依舊在當地延續統治,但是它讓這片土地的民眾記住,壓迫并不是天經地義,底層人有爭取生存權利的可能性。
這種集體記憶,會在漫長歲月當中沉淀下來。等到新中國開展邊疆地區社會改革,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廢除延續數百年的土司制度的時候,這片土地上各族群眾對于擺脫領主壓迫的渴望,不是憑空出現的,它是一代又一代底層人抗爭記憶的延續。
當然,我們也不能對這場起義做過度的拔高。它是一場被生存絕境逼出來的自發反抗,它沒有先進的革命理論作為指引,沒有明確的長遠社會改造目標,參與者的訴求大多停留在生存層面,它看不到民族平等、徹底土地制度變革這類近代革命的理想。它的參與者,是一群拿起刀矛求活路的普通百姓,不是受過革命訓練的革命者。
我覺得史學評價最忌諱兩種極端,一種是無限神化,把義軍領袖塑造成全知全能的完美英雄,把起義過程全部浪漫化,無視義軍自身的局限;另一種是站在后世上帝視角,苛責百年前的底層民眾,批評他們沒有更宏大的綱領,沒有更完美的戰略,最終走向失敗。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只能被放置在他們所處的時代條件當中去評判,用后世的標準去苛求前人,本身就是一種歷史虛無。
放在更大的中國近現代史坐標之下,猛丁起義也幫助我們豐富對于民國初年中國社會的完整認知。我們閱讀近代史,常常把目光集中于沿海、中原大城市,聚焦政黨、軍閥、知識分子的活動,很容易產生一種錯覺,仿佛辛亥革命一聲槍響,整個中國社會就完成近代轉型。
但猛丁起義告訴我們,在廣袤的西南邊疆,舊的封建領主制度依舊頑固存在,近代化的春風抵達群山之中的時候,已經變得微弱。近代中國的社會變革,從來不是同步完成的,內地與邊疆,城市與深山,變革的節奏存在巨大的時間差。完整的近現代中國歷史,不能只有都市的思潮與政壇的博弈,同樣也要包含大山深處,普通各族民眾的苦難與吶喊。
時至今日,一百多年已經過去,當年的戰火硝煙早已消散,元陽的梯田依舊層層疊疊鋪展在哀牢山間,土司衙門成為歷史遺跡,土司制度已經徹底退出歷史舞臺。多沙阿波的故事依舊在哈尼村寨當中流傳,民間傳說和史學記錄并行存在。我認為對待這段歷史,最好的態度,就是分清二者的邊界。
我們可以共情民間傳說當中那一份樸素的崇敬,同時以嚴謹的史學態度,辨析史料,還原真實發生過的抗爭。記住猛丁起義,不只是記住一個女性英雄的傳奇,更是記住舊時代底層各族民眾所承受的壓迫,記住普通人為了活下去迸發出的勇氣,看見邊疆各民族共同的歷史過往。這段發生在大山深處的抗爭,理應在中國地方民族史當中,擁有屬于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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