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家暴離婚案中,殘疾原告維權艱難,高晗律師固定證據,讓法院判離,被告支付醫療費與賠償金;未成年無證駕駛致原告重傷,責任難定,高晗律師鎖定關鍵點,為原告爭取近41萬賠償;企業被強制執行墊資,被告以時效抗辯,高晗律師行使再追索權,幫企業追回百萬損失。
"張女士是肢體三級殘疾人,因髖關節置換手術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她和丈夫再婚組成家庭后,常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丈夫對她既不尊重也不關心。有一天,丈夫酗酒后對她暴力毆打,追逐、辱罵還摔壞手機,她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被迫離家報警,還因傷住院產生了醫療費用。身心受創的她,堅決要離婚,還要求丈夫承擔醫療費和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金。這時,她找到了陜西雙照律師事務所的高晗律師。
你可能會想,這維權能容易嗎?張女士作為殘疾人,沒有固定收入,遭遇家暴后處于極度弱勢。而且丈夫當庭否認家暴過錯,辯稱派出所已調解互不追責,拒絕支付任何費用,還主張張女士返還所謂“共同財產”,想讓她凈身出戶。
高晗律師接受委托后,先提交報警記錄、傷情照片、視頻、住院病歷、醫療費票據、殘疾證等完整證據,證明家暴事實和損害后果。然后依據民法典規定,主張家暴屬于法定過錯,張女士有權獲得賠償。針對丈夫“互不追責”抗辯,明確行政調解不影響民事索賠。對返還財產主張,逐一質證,證明款項已用于家庭生活與醫療開支。
最終,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判令丈夫支付全部醫療費及相應精神損害賠償金,駁回丈夫全部主張。
還有一起未成年無證駕駛交通肇事案。李師傅是外賣騎手,夜間正常騎行電動車時,被未成年人無證駕駛的二輪摩托車高速撞倒,全身多處骨折、血管神經損傷、胸骨骨折等重傷,先后住院51天,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還需后續多次手術取出內固定。事故認定書認定摩托車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但駕駛員是未成年人,車輛又經過多次轉手、出借,涉及駕駛員、監護人、原車主、兩任出借人等多名被告,關系混亂、責任難定,部分被告還推卸責任、拒絕賠償。李師傅受傷后完全失去收入來源,家庭陷入困境,他也找到了高晗律師。
高晗律師接手后,先固定全部損失證據,整理醫療費票據、住院病案、診斷證明、傷殘鑒定報告、誤工護理材料。接著深挖責任主體,將未成年駕駛人、監護人、未過戶車主、違規出借車輛的管理人全部列為被告,主張連帶責任。然后依法激活交強險,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先行賠付。最后精準計算賠償項目,對各項費用逐項依法主張,剔除不合理部分。
庭審中,高晗律師清晰論述各方法律責任,駁斥免責抗辯。法院最終認定李師傅總損失40萬余元,判決保險公司賠付17萬余元,判令肇事方、監護人、車主、出借人連帶賠付15萬余元,案件受理費由被告主要承擔。
另外,某企業作為票據背書人,因案涉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被拒付,被后手起訴并被法院強制執行,賬戶直接扣劃108萬余元。企業為挽回損失,委托高晗律師向前手及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權。訴訟中,被告提出已過三個月再追索時效,拒絕承擔責任,另一被告經法院傳喚未到庭。
高晗律師緊扣票據法規定,重點論證企業被強制執行扣款后,收到結案通知書之日才視為清償完成,以此起算三個月時效,起訴并未逾期。同時提交匯票信息、生效判決、執行扣劃憑證、結案通知書等完整證據,證明企業依法享有再追索權。他逐條駁斥被告“時效經過”的抗辯。
法院經審理,完全采納高晗律師的觀點,判決二被告共同向企業支付票據款100萬元、利息59519.44元及案件受理費13810元,并按LPR支付自清償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判決下來后,張女士拿著判決書,心里的委屈終于得到了釋放;李師傅收到賠償款,家庭生活有了希望;企業也挽回了全部經濟損失,將相關的票據和判決書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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