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因太懂法被認定“涉嫌職業索賠人”,太原市監局:全面復盤核查,對當事人表示歉意,責令涉事工作人員作出深刻檢討)
7月25日,央廣網刊發報道,對消費者吳先生因在山西太原預訂酒店遭遇訂單糾紛,通過太原市12345維權,在收到的12345回復工單中卻被認定為“涉嫌職業索賠人”一事進行報道,引發廣泛關注。
27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此作出回應稱,全面復盤核查,對當事人表示歉意,并責令涉事工作人員作出深刻檢討。
“沒想到一次簡單的酒店預訂,卻惹了一肚子氣”。近日,消費者吳先生向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反映,自己通過某出行平臺,預訂了山西太原市某酒店客房,但隨后被要求取消訂單,投訴后還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涉嫌職業索賠人”。
消費者成功預訂酒店后 被要求取消訂單
據吳先生介紹,他今年4月30日通過某出行平臺,以130元每晚的價格預訂了太原市某酒店5月2日的客房1間。訂單生成后不久,一名自稱酒店老板的男性工作人員聯系他,稱預訂當日酒店已滿房,無法接待入住,建議聯系預訂酒店的平臺解決此問題。因覺得要求不合理,吳先生予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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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先生預訂酒店訂單截圖(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隨后,又一名自稱該酒店老板的女士再次致電,希望吳先生取消訂單,改為到店線下支付入住,吳先生再次拒絕。吳先生說,該女性電話中態度惡劣,由于擔心繼續入住酒店可能會和酒店工作人員發生更嚴重沖突,考慮再三后,他線上取消了訂單,130元房費被退回付款賬戶。
4月30日,吳先生就該事件向酒店屬地太原市杏花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5月6日,經太原市杏花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協調,該酒店負責人出具了情況說明。情況說明稱,130元房源成功上架并生成訂單,是該出行平臺工作人員私自開啟酒店房態導致,生成的訂單酒店無法接待。同時確認,首次給吳先生去電的是酒店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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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央廣網記者 張晉鵬 攝)
隨后,太原市杏花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酒店方無責,并同步將吳先生的投訴向出行平臺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了業務轉辦。
同時,吳先生稱,經與出行平臺客服人員多次溝通,平臺確認第二次來電女性確為該平臺工作人員,當時致電系為“安撫消費者情緒”。
事發后,該出行平臺先后提出多套補償方案。“最初給了我50元平臺優惠券,后續又賠給我130元現金,之后再追加了300元現金賠付。”吳先生告訴記者,該出行平臺后續又提出再賠付500元現金,但他拒絕了后續賠償,表示自己的核心訴求是:查明此次訂單異常的完整真相,出行平臺方作出書面致歉。
7月20日,記者聯系到該出行平臺相關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其回應稱已將此事上報至相關負責部門,后續將跟進處理。截至記者發稿,該出行平臺并未就吳先生的遭遇作出回復。
因下單后自行取消又撥打12345投訴索賠
被認定“涉嫌職業索賠人”
由于不滿杏花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的認定,5月底,吳先生繼續向杏花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調查后,將調查結果經太原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官方小程序反饋至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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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官方小程序對吳先生的反饋截圖(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記者從吳先生提供的反饋截圖中看到,該調查結果除還原事件經過和相關處理意見及法律依據外,還有一句表述為——“因投訴人下單后又自行取消訂單,隨后又撥打12345要求按消法賠償,我局認為該行為涉嫌職業索賠人。因此對訴求人的工單我局不再受理。”
吳先生對調查結果中“涉嫌職業索賠人”的表述表示強烈不滿。“我完全合理合規投訴酒店商家,怎么就被認定為‘涉嫌職業索賠人’?這種污名化我不能接受。”吳先生說。
7月20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作出吳先生“涉嫌職業索賠人”的判斷主要基于兩點:一是吳先生下單后又自行取消訂單,隨后又撥打12345要求按消法賠償;二是吳先生在溝通中對相關法律條款很了解,不符合一般消費者情況。
該工作人員強調,對吳先生“涉嫌職業索賠人”的判斷僅為內部核查的初步意見,并非最終結論。那么“初步意見”是否能直接反饋給投訴人呢?
隨后,記者電話采訪了太原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運營單位太原市人民政府值守便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便民熱線僅承擔中轉流轉職能:“我們就是個中轉機構,(把來電)通過平臺轉辦各相關部門辦理,(就這件事)我覺得咱熱線不會有什么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