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榜上,與明星藝人相關的話題,大概總是過半。而其中每次曝光的負面新聞,更是一次次掀起話題熱潮。
拋開其中的商業邏輯,流量明星的職業素養過低以及一些粉絲對于明星的無腦追捧,或許恰好是我們越來越難以聽到好的音樂、看到好的電影的原因之一……
對于演藝圈種種亂象,又有專家建議,對演藝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然而這種看似“教條”的規則深究下去其實并不適用,因為“很多演員的才能,是無法用世俗的一些標準衡量,比如學歷、生活的城市、工作經驗等。”(賈樟柯)
作家王小波早在 20 多年前,就寫下了自己的觀察:“現在有明星,但沒有出色的表演,更沒有可以成為經典的藝術片”……我們從他的文集《我的精神家園》摘選其中的關于明星、演出與創作的三篇短文,看一下在王小波的眼中,什么樣的演出更打動人,以及何為良好的藝術創作。
《明星與癲狂》
筆者在海外留學時,有一次清早起來跑步,見到一些人帶著睡袋在街頭露宿。經詢問,是大影星埃迪·摩菲要到這座城市來巡回演出,影迷在等著買票。
摩菲的片子我看過幾部,覺得他演得不壞。但花幾十塊錢買一張票到體育場里看他,我覺得無此必要,所以沒有加入購票的行列,而是繼續跑步,這樣我就在明星崇拜的面前當了一回冷血動物——坦白地說,我一直是這樣的冷血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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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丘奇先生》劇照,左為埃迪·摩菲
順便說一句,那座城市不大,倒有個很大的體育館,所以票是富余的,白天也能買到,根本用不著等一夜。而且那些人根本不是去等買票,而是終夜喝啤酒、放音樂、吵鬧不休,最安靜的人也在不停地咯咯傻笑,搞得鄰居很有意見。
憑良心說,正常人不該是這個樣子。至于他們進了體育館,見到了摩菲之后,鬧得就更厲害,險些把體育館炸掉了。所以我覺得他們排隊買票時是在醞釀情緒,以便晚上縱情地鬧。此種情況說明,影迷(或稱追星族)是有計劃、有預謀地把自己置于一場癲狂之中。
這種現象并不少見,每有美式足球比賽,或是搖滾歌星的演唱會,就會有人做出這種計劃和預謀。當時我很想給埃迪·摩菲寫封信,告訴他這些人沒見到他時就瘋掉了,以免他覺得這么多人都是他弄瘋的,受到良心的責備。后來一想,這事他準是知道的,所以就沒有寫。
現在我回到國內,翻開報紙的副刊,總能看到有關明星的新聞:誰和誰拍拖,誰和誰分手了等等。明星做生意總能掙大錢,寫本書也肯定暢銷。明星的手稿還沒有寫出來就可以賣到幾百萬元,真讓筆者羨慕不已。
至于那文章,我認為寫得真不怎樣——不能和我崇拜的作家,也不能和我相比。在電視上可以看到影星唱歌,我覺得唱得實在糟——起碼不能和帕瓦羅蒂相比(比我唱得當然要稍好一些,但在歌唱方面,筆者絕不是個正面的榜樣),但也有人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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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甲方乙方》劇照
房地產的開發商把昂貴的別墅送給影星,她賞個面子收下了,但絕不去住,開發商還覺得是莫大的榮耀。最古怪的是在萬人會場里擠滿了人,等某位明星上臺去講幾句話,然后就瘋狂地鼓掌。
我相信,假如有位明星跑到醫院去,穿上白大褂,要客串一下外科醫生的角色,肯定會有影迷把身體獻上任她宰割,而且要求不打麻藥;假如跳上民航的客機要求客串機長,飛機上肯定擠滿了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影迷,至于她自己肯不肯拿自己的生命來冒險,則是另一個問題。總而言之,在我們這個社會里,也開始出現了針對明星的癲狂,表面上沒有美國鬧得厲害,實際上更瘋得沒底。這種現象使我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認為明星崇拜是一種癲狂癥,病根不在明星身上,而是在追星族的身上。理由很簡單:明星不過是一百斤左右的血肉之軀,體內不可能有那么多有害的物質,散發出來時,可以讓數萬人發狂。所以是追星族自己要癲狂。
追星族為什么要癲狂不是我的題目,因為我不是米歇爾·福柯。但我相信他的說法:正常人和瘋子的界線不是那么清楚。筆者四十余歲,年輕時和同齡人一樣,發過一種癲狂癥,既毀東西又傷人,比追星還要有害。所以,有點癲狂不算有病,這種癲狂沒了控制才是有病。
總的來說,我不反對這件事,因為人既有這樣一股瘋勁,把它發泄掉總比郁積著好。在周末花幾十元買一張票,把腦子放在家里,到體育場里瘋上一陣,回來把腦子裝上,再去上班,就如脫掉衣服洗個熱水澡,或許會對身心健康有某種好處,也未可知。
我既然不反對這種癲狂,也就不會反對這種癲狂的商業利用(叫作“明星制”吧?)。大眾有這種需求,片商或穴頭來操辦,賺些錢,也算是公道。至于明星本人,在這些癲狂的場合出現,更沒有任何可責備的地方。我所反對的,只是對這件事的誤解。雖然有這種癲狂,大家并沒有瘋,這一點很重要。
如前所述,追星族常常有計劃、有預謀地發一場癲狂,何時何地發作、發多久、發到什么程度、為此花費多少代價,都該由那些人自己來決定。倘若明星覺得自己可以控制這些人的癲狂,肯定是個不合理的想法,因為他把影迷當成了真的瘋子。
據報載,我國一位女影星晾臺,涮了四川上萬影迷,這些影迷有點發火了,這位女影星卻說這些影迷不懂什么叫作明星制,還舉了邁克爾·杰克遜為例,說這位男歌星涮了新加坡無數的歌迷,那些歌迷還覺得蠻開心云云。我以為女影星的說法是不對的。四川的影迷雖然沒有新加坡的歌迷迷得那么兇,但迷到何種程度該由那些人自己來決定。倘若由你決定他們該達到哪個程度,人家就迷到什么程度,有這種想法就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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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克爾·杰克遜演唱會現場
幾年前就從報上看到有位男明星開車撞了人,不但不道歉,反要把受害者打一頓。顯然,該男明星把受害者看作追星的影迷,覺得他該心甘情愿地挨頓揍,但后者有不同的看法,把他揪到警察那里去了。
總而言之,用晾和揍的方法,讓大家領略明星制的深奧,恐非正常人所為。最后的結論是:追星族不用我們操心,倒是明星,應該注意心理健康。
最后再來說點題外之語。國外(尤其是指美國)對待影星的態度有兩重性:既有冷靜地欣賞其表演的一面,也有追星起哄的一面。大影星同時也是優秀的演員,演出了一些經典的藝術片。好萊塢的影業也玩鬧起哄,但恐怕另有些正經的。他是個有城府的拳師,會耍花拳繡腿;但也另有真招,不讓你看到。
鑒于這種情形,我懷疑所謂“明星制”,是帝國主義者打過來的一顆陰險的糖衣炮彈——當然我也沒有任何憑據,只是胡亂猜測——香港的影業已經中彈了。你別看它現在紅火,群星燦爛,但早晚要被好萊塢吃掉。不信你就拿兩地的片子比比看。至于在大陸,首批中彈的是演員。現在有明星,但沒有出色的表演,更沒有可以成為經典的藝術片。假如我沒理解錯,這些明星還拿玩鬧起哄當了真,當真以為自己是些超人。這個游戲玩到此種程度,已經過了,應該回頭了。
《賣唱的人們》
有一次,我在早上八點半鐘走過北京的西單北大街,這個時間商店都沒有開門,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蕩蕩,只有滿街飛揚的冰棍紙和賣唱的盲人。他們用半導體錄音機伴奏,唱著民歌。
我到過歐美很多地方,常見到各種殘疾人乞討或賣唱,都不覺得難過,就是看不得盲人賣唱。這是因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殘疾人,讓他們乞討是社會的恥辱。再說,我在北京見到的這些盲人身上都很臟,歌唱得也過于悲慘;凡事他們唱過得歌我再也不想聽到。當時滿街都是這樣的盲人,就我一個明眼人,我覺得這種景象有點過分。
我見過各種各樣的賣唱者,就屬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讓人傷心。我想,最好有個盲人之家,把他們照顧起來,經常洗洗澡,換換衣服,再有輛面包車接送他們各處賣唱,免得都擠在西單北大街——但是最好別賣唱。很多盲人有音樂天賦,可以好好學一學,做職業藝術家。美國就有不少盲人音樂家,其中有幾個還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談如何關懷盲人,而是談論賣唱——當然,這里說的賣唱是廣義的,演奏樂器也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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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夜空總有最大密度的藍》中的街頭藝人
我見過各種賣唱者,其中最怪異的一個是在倫敦塔邊上看到的。這家伙有五十歲左右,體壯如牛,頭戴一頂獵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鴕鳥毛,這樣他的頭就有點像兒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茄克,滿是污漬,但比西單的那些盲人干凈——那些人身上沒有污漬,整個人油亮油亮的——手里彈著電吉他,嘴上用鐵架子支了一只口琴,腳踩著一面踏板鼓,膝蓋栓有兩面鈸,靴子跟上、兩肘栓滿了鈴,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為從聲音聽來,不止我說的這些。他在演奏時,往好聽里說,是整整一支軍樂隊,往難聽里說,是一個修理黑白鐵的工場。演奏著一些俗不可耐的曲子。初看時不討厭,看過一分鐘,就得丟下點零錢溜走,否則就會頭暈,因為他太吵人。我不喜歡他,因為他是個嘩眾取寵得家伙。他的演奏沒有藝術,就是要錢。
據我所見,賣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臟,也不一定要要嘩眾取寵。比方說,有一次我在洛杉磯乘地鐵,從車站出來,走過一個很大的過廳。這里環境很優雅,鋪著紅地毯,廳中央放了一架鋼琴。有一個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鋼琴后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人走過時,他并不多看你,只彈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假如你想回報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無心回報時,就帶著這好意走開。我記得我走過時,他彈奏的是“八音盒舞曲”,異常悠揚。時隔十年,我還記得那樂曲,和他的樣子,他非常年輕。人在年輕時,可能要做些服務性的工作,糊口或攢學費,等待進取的時機,在公共場所演奏也是一種。這不要緊只要無損于尊嚴就可。我相信,這個青年一定會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我要談的是我所見過的最動人的街頭演奏,這個例子說明在街頭和公共場所演奏,不一定會有損個人尊嚴,也不一定會使藝術蒙羞——只可惜這幾個演奏者不是真為錢而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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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維也納,陽光燦爛,城里空空蕩蕩,正好欣賞這座偉大的城市。維也納是奧匈帝國的首都,帝國已不復存在,但首都還是首都。到過那座城市的人會同意,“偉大”二字決非過譽。在那個與莫扎特等偉大名字聯系在一起的歌劇院附近,我遇上三個人在街頭演奏。不管誰在這里演奏,都顯得有點不知寒磣。只有這三個人例外。拉小提琴的是個金發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條寬松的褲子,簡樸但異常整潔。他似是這三個人的頭頭,雖然專注于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給他們無聲的鼓勵。有一位金發姑娘在吹奏長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里有點笑意。還有一個東亞女孩坐著拉大提琴,烏黑的齊耳短發下一張白凈的娃娃臉,穿著短短的裙子,白襪子和學生穿的黑皮鞋;她有點慌張,不敢看人,只敢看樂譜。三個人都不到二十歲,全都漂亮之極。至于他們的音樂,就如童聲一樣,是一種天籟。這世界上沒有哪個音樂家會說他們演奏得不好。
我猜這個故事會是這樣的:他們三個是音樂學院的同學,頭一天晚上,男孩說:敢不敢到歌劇院門前去演奏?金發女孩說:敢!有什么不敢的!至于那東亞女孩,我覺得她是我們的同胞。她有點害羞,答應了又反悔,反悔了又答應,最后終于被他們拉來了。除了我們之外,還有十幾個人在聽,但都遠遠地站著,恐怕會打擾他們。有時會有個老太太走近去放下一些錢,但他們看都不看,沉浸在音樂里。我堅信,這一幕是當日維也納最美麗的風景。我看了以后有點嫉妒,因為他們太年輕了。青年的動人之處,就在于勇氣,和他們的遠大前程。
《藝術與關懷弱勢群體》
前不久在《中華讀書報》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在北大聽戴錦華教授的課,聽到戴教授盛贊林白的《一個人的戰爭》,就發問道:假如你有女兒,想不想讓她看這本書?戴教授答曰:否。于是作者以為自己抓到了理,得意揚揚地寫了那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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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戰爭》,林白, 作家出版社,2009-9
讀那篇文章時,我就覺得這是一片歪理,因為同樣的話也可以去問謝晉導演。謝導的兒子是低智人,筆者的意思不是對謝導不敬,而是說:假如謝導持有上述文章作者的想法,拍電影總以兒子能看為準,中國的電影觀眾就要吃點苦頭。大江健三郎也有個低智兒子,若他寫文章以自己的兒子能看為準繩,那就是對讀者的不敬。
但我當時沒有作文反駁,因為有點吃不準,不知戴教授有多大。倘若她是七十歲的老人,兒女就當是我的年齡,有一本書我都不宜看,那恐怕沒有什么人宜看。昨天在一酒會上見到戴教授,發現她和我歲數相仿,有兒女也是小孩子,所以我對自己更有把握了。因為該文作者的文藝觀乃是以小孩子為準繩,可以反駁他(或者她)的謬見。
很不幸的是,我把原文作者的名字忘了,在此申明,不是記得有意不提。任何社會里都有弱勢群體,比方說,小孩子、低智人——順便說一句,孩子本非弱勢,但在父母心中就弱勢得很。以筆者為例,是一絕頂聰明的雄壯大漢,我媽稱呼我時卻總要冠個“傻”字——社會對弱勢人群當有同情之心。文明國家各種福利事業,都是為此而設。但我總覺得,科學、藝術不屬福利事業,不應以關懷弱勢群體為主旨。這樣關懷下去沒個底。
就以弱智人為例,我小時候鄰居有位弱智人,喜歡以屎在墻上涂抹,然后津津有味地欣賞這些圖案。如果藝術的主旨是關懷弱勢群體,恐怕大家都得去看屎畫的圖案。倘若科學的主旨是關懷弱勢群體,恐怕大家都得變成蜣螂一類——我對這種前景深為憂慮。
最近應朋友之邀,作起了影視評論,看了一些國產影視劇,發現這種前景就在眼前,再看到上述文章,就更感憂慮。以不才之愚見,我國的文學工作者過于關懷弱勢群體,與此同時,自己正在變成一個奇特的弱勢群體——起碼是比觀眾、讀者為弱。戴錦華教授很例外地不在其中,難怪有人看她不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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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北大教過書,知道該校有個傳統:教室的門是敞開的,誰都可以聽。這是最美好的傳統,體現了對弱勢群體的關懷。但不該是誰都可以提問。羅素先生曾言,人人理應平等,但實際上做不到,其中最特殊的就是知識的領域……要在北大提問,修養總該大體上能過得去才好。
說完了憂慮,可以轉入正題。我以為科學和藝術的正途不僅不是去關懷弱勢群體,而且應當去冒犯強勢群體。使最強的人都感到受了冒犯,那才叫作成就。以愛因斯坦為例,發表相對論就是冒犯所有在世的物理學家;他做得很對。藝術家也當如此,我們才有望看到好文章。以筆者為例,杜拉斯的《情人》、卡爾維諾的《我們的祖先》,還有許多書都使我深感被冒犯,總覺得這樣的好東西該是我寫出來的才對。我一直憋著用同樣的冒犯去回敬這些人——只可惜卡爾維諾死了。如你所見,筆者犯著眼高手低的毛病。不過我也有點好處:起碼我能容下林白的《一個人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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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精神家園》
作者: 王小波
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出版年: 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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