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蟲先生點擊藍字 關注我們
立法三十年、并經過六次修訂的新《公司法》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共計15章266條(原218條),增改228個條款,實質性修改112個條款。本次修訂中,便利公司投融資、優化公司治理、規范組織和行為、強化各方主體責任、切實維護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同時聚焦認繳制改革和股權轉讓問題,如加速到期的權義分配、對賭協議的利益平衡、瑕疵出資的股權轉讓與未屆履行期限的股權轉讓的責任差異、以及公司人格否認、公司清算義務、公司擔保等公司法前沿熱點問題。
為了讓企業家更好的實踐新《公司法》,確保合法合規經營,法蟲先生基于多年的公司法實務經驗,全面分析歸納了新公司法各條含義、要點,同時收集研究了大量指引和案例,系統地總結出企業老板必須掌握并運用的100個必答題,期望企業老板為保證企業家安枕無憂,做到應知盡知,守法合規經營。
新《公司法》下企業老板100個必答題(四)
4.1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以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嗎?
(1)股東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可以作出不以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的規定,如以股東人數行使表決權等,法律沒有限制。
(2)股東會作出一般決議,應當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作出特別決議,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變更公司決議,應當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2
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設置的董事會、監事會嗎?
(1)不設立董事會的標準: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立董事會,設一名董事,行使董事會的職權。該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該董事當然有權決定是否提供非關聯擔保。取消了“執行董事”的提法。
(2)不設立監事會的標準: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設一名監事,行使監事會的職權。經全體致同意,也可以不設監事。
(3)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采取“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監事”、“董事會+審計”也可以采取只有董事會或者董事的公司治理模式,對于不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公司,應當通過完善公司章程等措施實現對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監督制約,以保護中小股東權益。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3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如何設置?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為三人以上,其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
(2)職工人數三百人以上的,除依法設立監事會并有公司職工代表的外,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3)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4)公司可以按照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代替行使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可以成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4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有哪些職權?
董事會有下列十項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匯報工作;(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5)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6)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債人及其報酬事項;(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董事會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5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怎么開?
(1)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過半數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議事與決議。董事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一人一票 。決議應當經全體董事的過單數通過。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總經理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經理對董事會負責,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董事會的授權行使職權。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6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開除董事嗎?
(1)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不得超過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2)辭任條件。董事辭任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辭任生效。但董事辭任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辭任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職務。
(3)解任條件。股東會可以決議解任董事,決議作出之日解任生效。無正當理由,在任期屆滿前解任董事的,該董事可能要求公司予以賠償。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7
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咋弄?
(1)有限責任公司不設立監事會的形式見4.3、4.4必答題。
(2)設立的形式:
A:組成:監事會成員為三人以上。監事會成員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B:召集: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過半數的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C:任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可連選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任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8
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有哪些職權?
監事會的職權有七項。
(1)檢查公司財務;(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解任的建議;(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方案;(6)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提起訴訟;(7)可以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交執行職務的報告。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的其他職權。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9
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咋開?
(1)每年度至少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2)一人一票,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全體監事的過半數通過。
(3)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4)監事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5)監事會行使職權的必需費用由公司承擔。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4.10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咋轉讓?
(1)內部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2)外部轉讓的優先購買權。股東向股東以外掛 人轉讓股權的,應當將股權轉讓的數量、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3)棄權。其它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4)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5)強制執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6)變更登記。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公司,請求變更股東名冊并可請求公司的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拒絕或者在合理期限內不予答復的,轉讓人、受讓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公司義務。依法公司法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及時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有股東名冊。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要由股東會表決。(8)瑕疵轉讓的責任。股東轉讓已認繳出資但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的,由受讓人承擔繳納該出資的義務;受讓人未近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轉讓人對受讓人未近期繳納的出資承擔補充責任。未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日期繳納出資或者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所認繳的出資的額的股東轉讓股權的,轉讓人與受讓有出資不足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受讓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轉讓人承擔責任。(9)股東資格繼承。自然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 點擊題目,法蟲為你解惑
本專題分十期呈現,本期內容系連載第四篇。
如有培訓或痛點需求,歡迎垂詢法蟲先生。
法務外包
公司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將公司法律事務工作及職能外包出去,交由法蟲先生律師團隊進行專業管理服務。
可提供:
索賠處理、訴訟支持、合同管理、合規流程;
日常風險管理、合規事項、訴訟管理、知識產權或信息技術事項;
訴訟、重大交易、稅務、破產、上市、跨境交易等。
大成 · 法蟲
法務外包·讓天下的企業&家安枕無憂
咨詢電話: 13309883217
聯系地址: 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
青年大街1號 市府恒隆廣場
辦公樓42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