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歌》是一部現代家庭、都市劇,里面我們熟知、喜歡的明星不少,但是一些關于職場的部分,真是看得我著急,會混淆現實的。
1、裁員賠償至少n+1
殷桃飾演的沈琳,被公司裁員,她說要賠償金,一個月工資6000,她就要6000。
這是不對的,她應該要9000元,上班不超過半年,n算作0.5,應該是1個半月的工資。
而且剛開始,她那老流氓領導還說她沒轉正不給賠償,沈琳說“轉正了”,也是不對的,就算試用期,被辭退也有賠償金。
家人們,咱們在外面打工,一定要勇敢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別人要辭退你,你也沒必要拉不下面子,害怕撕破臉皮,公司從來都是沒有人情味的。
2、被裁的時候不要想著留下來,除非你懷孕了
王驍飾演的那偉,在公司待了15年,算是公司元老,結果公司要裁員的時候,還不是拿他開刀。
公司說給他賠償50萬,這個賠償金雖然少了,但是有了這筆錢,他們家可以用10年了。
但是他不甘心,不想走,還問為什么,有沒有其他崗位可以繼續干,對方確實說了一個,廣告部經理,屬于是降薪降職,還得待在前手下干活。
他糾結半天,還留戀公司呢。被弟弟勸說好了,準備去拿賠償。
結果老板娘說“現在50萬一分都沒有,你已經被辭退了”。
所以說,當你遭遇辭退的時候,不要想著保留住工作,趕緊談好賠償就走吧。即使你死乞白賴留下來了,后面公司也會想方設法趕你走,還拿不到賠償。
除非是你懷孕了,公司是不能辭退你的,如果辭退你,一定要他們賠付你三期工資+社保+生育津貼。
3、不要把身份證給別人,尤其是當法人
那偉被公司辭退還沒賠償,自己還損失了80萬,以及當初承諾的1000萬期權,最大的原因就是他當初把身份證給了公司,老板拿著去給小三注冊公司當法人了。
結果呢,那公司經營不善,小三和實際運營者欠供應商80萬跑路了,供應商找法人那偉要錢,他也是傻,不報警,為了不被老板娘發現,保住自己的工作,結果就吃了悶虧,把錢給了。
所以,千萬不要把身份證給別人,如果公司要你身份證原件,你得盯著;如果是交復印件,也要寫上小字:僅供入職時使用
4、有前瞻意識,上班的第一天就該為不上班做準備
那偉被裁員,沈琳也被辭退,夫妻雙雙失業,而家里一個月開支3萬,必須得想辦法賺錢。
那偉不知道怎么辦,他從來沒想過,如果有一天被裁員了干什么。
直到朋友提醒“你這些年就沒積累點資源、人脈?你完全可以自己帶團隊干啊!”
他才想起來,自己平時應酬、做活動積累了很多供應商、廣告方,自己還有策劃、運營、推廣營銷的經驗,這個年紀了也不好找工作,自己干確實可以嘗試一下。
其實,我們從上班的第一天就要抱著將來不上班的想法,在上班的這段時間,積累人脈、資源,增長技能、見識。
公司如果突然出現大規模的人員變動,我們也該有點憂患意識,提前去外面公司看看,免得到時候被公司打個措手不及,又或是發展一個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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