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事實上,當我們談論家暴時,那些見諸報端的極端案例往往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家暴事件,在隱秘的角落,在起訴狀的背后,在公眾視野的盲區。
在這個特別的日子,我們請到一位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從事多年家事審判的法官,給我們講講關于家暴那些不可言說的故事。
01
“我不敢報警,怕影響孩子高考”
2015年,我剛進入法院不久,便遇到了職業生涯中第一起涉家暴離婚案。那時我對“家庭暴力”的認知還停留在法律條文的字面解讀,從未想過背后藏著怎樣的痛苦掙扎。
![]()
第一次見到原告雨薇時,她面容憔悴,手指緊緊攥著起訴狀,沉默許久才開口,聲音里帶著忐忑與堅決:“孩子終于考上大學了,這囚籠也沒有待下去的必要了!”
她的訴求很明確:離婚。但丈夫俊偉始終拒不認可,稱她是在歪曲事實、無理取鬧。
翻開案卷,那些證據照片像重錘一樣砸在我的心上——手臂的大片淤青、臉上醒目的劃痕、帶著斑斑血跡的傷痕照,每一張都記錄著難以想象的暴力。
和她單獨溝通時,雨薇眼眶含著淚,臉上是藏不住的恐懼:“我不敢報警,怕影響孩子高考,只能拍照片留證據。”
為妥善處理案件,我查閱了大量涉家暴審判書籍與典型案例,并第一次嘗試為她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經驗豐富的前輩指導我:“涉家暴案件關鍵在證據固定,照片要注明拍攝時間地點,結合陳述形成完整鏈條;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要突出緊迫性,寫清最近一次家暴情況;庭審時還要注意保護當事人的情緒。”
這番話不僅填補了我專業知識的空缺,更給了我依法裁判的勇氣。
庭審時,雨薇剛考上大學的兒子作為證人出庭,聲音顫抖卻堅定:“我見過爸爸打媽媽,媽媽總是躲在房間里哭……”面對證據,俊偉依然狡辯“只是夫妻吵架”,卻顯得蒼白無力。
最終,法院依法認定俊偉實施家庭暴力致夫妻感情破裂,判決準予離婚;并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俊偉對雨薇進行毆打、威脅且不得對其近親屬進行騷擾、威脅。
兩年后,一位穿著明黃色連衣裙、提著精致手提包的女士笑著來到法院,來拿離婚判決生效書:“法官,您還記得我嗎?我是雨薇。”眼前的她容光煥發,與此前判若兩人。
她興奮地向我展示旅游照片:“上個月剛和姐妹們出去玩,現在的日子終于像自己的了。”
那一刻我確信,那份判決不僅是法律文書,更是打破黑暗的鑰匙,讓她找回了陽光人生。
02
“這種窒息的控制,我實在受夠了”
在法院工作這些年,一起因“過度計劃”引發的婚姻危機,讓我對婚姻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
案件的男方俊偉是重點高校的博士生,學識淵博卻帶著執拗的性格;女方玉婷則是大專學歷的公司員工,性格溫和開朗。誰也沒想到,這份差異,竟成了婚姻裂痕的導火索。
玉婷來到法院起訴離婚,言語里滿是疲憊:“法官,我真的撐不下去了。每周吃幾次肉、買幾斤豆腐都要列個Excel表,有一點沒按計劃來,他就焦慮得轉圈,接著就是爭吵。這種窒息的控制,我實在是受夠了!”
庭審前,我單獨找到俊偉談話,他滿臉不解:“我做計劃都是為了這個家好啊,生活效率最高還省錢,她怎么就不懂呢。”
看著他固執的樣子,我心里明白:俊偉的“計劃”早已超出合理安排的范疇,演變成通過否定、管控來實現精神控制,讓玉婷逐漸失去自我。找到問題的癥結,才是解開這場婚姻困局的關鍵。
我決定先從俊偉的成長背景入手,多次溝通后他終于卸下防備:“我老家在農村,是家里老大,從小我就得把一切都安排好,不然日子就亂了。”
玉婷后來也跟我說:“我是獨生女,爸媽從來沒讓我受過委屈,現在天天被他否定、管控,越來越沒自信,連呼吸都不自由。”
“婚姻不是‘課題研究’,不需要絕對的精準與掌控。你的‘安排’本質是否定對方價值,讓她失去自我。真正的愛該是尊重與包容。”我一邊點醒俊偉,一邊讓玉婷理解他的行為是成長環境的印記。
就像很多家暴案例,施暴者常以“為你好”為借口,受害者卻在長期否定中自我懷疑——這正是精神控制型家暴的隱蔽之處。
為幫助兩人真正理解彼此,我邀請專業心理咨詢師開展了多次婚姻家庭咨詢。變化悄然發生:俊明開始放下計劃表,主動詢問玉婷的意見;玉婷也嘗試耐心溝通而非逃避。
不久,玉婷主動來到法院撤訴。這場因“計劃”而起的危機,迎來了“計劃”之外的溫暖結局。
03
“沒想到他會用這種方式傷害我,
那一刻我覺得天都塌了”
寒冬的深夜,女孩晚禾的手機再次響起,“張硯”的名字讓她渾身發冷——這已是這個月數不清第幾次的深夜騷擾了,而兩人明明早已結束戀愛關系。
幾個月前,因性格差異,晚禾提出了分手,張硯挽回無果后,態度急轉直下,甚至走向偏激。
“起初是每天發幾十條短信,有的是表達悔意,有的是謾罵,后來則是不分晝夜的打電話騷擾,還放狠話威脅不復合就別想好過,我真的怕了。”接受調查時,晚禾仍難掩恐懼。
張硯的騷擾仍在升級,他開始在晚禾公司樓下蹲守攔截,在晚禾的社交平臺賬號等留言威脅。最讓她崩潰的是,張硯竟然將戀愛期間的隱私照片發送給他人,配文滿是侮辱性詞匯。
![]()
“那些照片是我出于信任給他的,沒想到他會用這種方式傷害我,那一刻我覺得天都塌了。”承受不住的晚禾鼓起勇氣來到法院。
此時,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明確提出“禁止以戀愛、交友為由或者在終止戀愛關系、離婚之后,糾纏、騷擾婦女,泄露、傳播婦女隱私和個人信息。婦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臨上述侵害現實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安撫好晚禾的情緒后,我仔細向她釋明了這條法律的意義。晚禾很快就提交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附帶的騷擾短信截圖、隱私照片傳播記錄等證據,清晰地呈現了張硯的侵權行為。
法院依法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張硯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等方式糾纏、騷擾晚禾,禁止張硯泄露、傳播晚禾的隱私和個人信息。
在后來的幾次回訪中,晚禾的語氣輕松了不少:“他再也沒敢來騷擾我了,感謝法院給了我安全感,讓我終于擺脫了噩夢。”
情感的結束不應是傷害的開始,尊重他人的選擇、守住法律的底線,才是對過往情感最基本的體面。正是這部法律的“加成”,讓我們在審理婚戀騷擾糾紛案件時,有了更直接的法律依據。
合上案卷,我們對案件的思考并未終止,家暴從來不是某一群體的 “專屬困境”,它從不以教育背景、社會身份或性別角色來界定。
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家暴受害人鼓起勇氣求助后,常面臨多頭聯系、程序分散等困境。2024年,在聯合國婦女署支持下,長沙市婦聯駐岳麓區法院“一站式”反家暴服務中心正式落成。該中心為家暴受害人和目睹兒童提供社工陪伴、心理疏導、緊急庇護等系列服務,對施暴者進行行為矯治。
運行一年來,該中心已為30余名家暴受害人提供及時且系統的援助。這一數字也再次警示我們,家庭暴力絕非小吵小鬧的“家務事”,隱忍換不來真正的和平。
![]()
愿法治的溫度熨平所有家暴留下的傷痕,愿每一份期待都不被辜負——終有那日,沒有隱秘的傷害,只有陽光下的安心與自由。
素材來源: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
策劃:李元、以白
作者:以白、賀藝蕾
編輯:以白
圖片來源于網絡,侵刪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