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國早報
近日,市民李女士在南寧市長湖路富安居(國際)家居建材廣場(下稱富安居)購買了13萬多元的家具,獲得50多張抽獎券,并在11月23日晚的抽獎活動中抽中1萬元一等獎。
然而,因為她未隨身攜帶紙質抽獎券,即便出示了原始銷售單、身份證及抽獎券正券照片,仍被以“未在1分鐘內持抽獎券正券上臺”為由拒絕兌獎。
顧客:規則疏漏致不公
11月23日晚,富安居舉行抽獎活動。李女士參與其中,卻在出發的時候把50多張抽獎券都落在了家里,這些抽獎券的號碼是相連的。之后,她讓丈夫把抽獎券拍下來發給她。
幸運的是,李女士的一張抽獎券中了一等獎,獎金1萬元。她立即向現場工作人員出示了消費單、身份證以及抽獎券正券照片,并表示可以讓家人在15分鐘內把紙質抽獎券送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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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富安居(國際)家居建材廣場
李女士表示,當時,現場工作人員只看了一眼她手機上的信息,沒有看那張中獎券的照片,就以她沒帶紙質抽獎券為由,拒絕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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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50多張抽獎券
之后,他們給出的理由是抽獎券上的“抽獎細則”已經明確規定:開獎活動當天,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原始銷售單、抽獎券正券按時到場參加抽獎,一等獎需中獎者本人持富安居原始銷售單、抽獎券正券現場應號。
隨后,現場又重新抽取了一個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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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中獎的抽獎券正券
李女士認為,若富安居將“必須出示紙質抽獎券”作為核心兌獎條件,理應在活動前明確公示。在開獎前,活動主持人強調兌獎要求,并要求中獎者在1分鐘內持紙質抽獎券正券上臺應號,而抽獎券上沒有這樣的規定。
“抽獎活動規則存在疏漏。”李女士表示,她中獎時就在現場,富安居完全可通過核對電子版券與商場留存的抽獎券存根等方式核實信息,而非直接拒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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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在富安居購物的原始銷售單
回應:兌獎需核驗完整憑證
11月27日,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來到富安居家居建材廣場,相關負責人表示不接受采訪,但介紹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該負責人表示,整個抽獎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經公證機構現場全程監督,規則面前無特例,這既是保障所有參與者及中獎者權益,也是確保公平公正、防范違規風險的必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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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券上的“抽獎細則”
據介紹,他們完全理解消費者的失落心情,之前與李女士溝通解釋近一個小時。事發第二天,富安居相關人員向李女士表示歉意,愿意為她準備一份禮品,李女士對此處理結果難以接受。
富安居相關人員表示愿意與消費者保持溝通,可提供消費優惠券等補償方案,但兌獎規則難以突破。若因個別情況突破規則,既對其他遵守規則的參與者不公平,也會導致活動失去公證效力。
觀點:規則要嚴謹,剛性兼顧人性化
11月28日,南國法援公益律師劉凱中認為,約定紙質券兌獎是合理規則,顧客應予以遵守,但1分鐘兌獎時限及抽獎前強調的規則存在不妥之處。
活動方發放的抽獎券上沒有明確1分鐘兌獎要求,僅在開獎前臨時強調,未經過雙方事先約定。且顧客已能提供購物憑證、身份信息及抽獎券照片等佐證,足以證明中獎資格,應給予合理時間補充提供紙質券。若超時仍無法出示,再取消其兌獎資格更為妥當。
劉凱中說,商家應在活動前通過多種渠道清晰告知規則,減少誤解發生。在確保公平的前提下,能否考慮更人性化的兌獎方式,平衡規則剛性與消費者體驗,是商業活動組織者需要思考的問題。
對此,你怎么看呢?
來源丨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 程浩楠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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