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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喝了一點!”
“離家近,幾分鐘就到!”
“我酒量好,清醒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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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千千萬
本期醉駕典型案例
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6月2日,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龍圩大隊結合夜間出行規律,在轄區重點路段常態化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查處行動,嚴查酒后駕車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執勤民輔警規范設置檢查區,利用酒精測試儀對過往車輛逐一排查。期間,民警在臨檢時查獲駕駛人陳某,其駕駛號牌為桂D****8的小型轎車,經現場呼氣酒精檢測,血液酒精含量達48mg/100ml,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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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民警現場告知其酒駕違法危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作出了相應處罰,同時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駕駛人牢記酒駕隱患,自覺摒棄酒后駕車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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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會麻痹人體機能,包括視覺、觸覺、判斷和操作能力、疲勞程度等等,讓駕駛行為變得危險。
視覺:一般人在正常狀態下的視野可達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08%,視野就會縮小。
觸覺:飲酒后,人的手、腳觸覺能力會大大降低,可能導致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判斷和操作能力:飲酒后,人對聲、光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此時駕車行駛,會無法準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疲勞程度:飲酒后,人會出現困倦、短暫睡眠等情況,相當于“閉著眼睛開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珍愛生命,遠離酒駕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切勿讓酒精成為奪走幸福的“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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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黎永森 梁永堅
編 輯:石桂暉
校 對:張議文
文 字:楊珊 、湯山堅
素材來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龍圩大隊
看點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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