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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8日清晨,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公安分局接到報警,轄區內一家小超市內發生了兇案。被害人周友明是超市店主,店內的貨架之間有拖拽尸體形成的血痕,從現場痕跡來看,超市門口便是案發的第一現場。民警趕到現場時,被害人身上存在多處致命刀傷,現場卻沒有搏斗的痕跡。民警推斷兇手行兇時死者并無防備,此人下手十分果斷,根本沒有給被害人做出反應的時機。據了解,周友明為人十分隨和,從來沒有與人結過怨,民警經過一番調查后排除了仇殺的可能,對于兇手的動機大家都傾向于財殺。
周友明平時就睡在店里,他床下的一個紙箱被翻得亂七八糟。家屬反映周友明習慣將未來得及存入銀行的貨款暫時存放在這個紙箱里,外人根本不可能知道這個細節,看來兇手應該是個熟人。超市內其他地方都沒有被翻動過的跡象,看來兇手一定是有備而來。警方在超市內發現了多枚血足跡,嫌疑人穿44碼的皮鞋,此人身材魁梧,身高至少在1米8以上。他作完案后從容不迫地從超市大門走出,隨手還鎖上了店門。這一系列舉動都顯示兇手具有極強的心理素質。
周友明經營的超市平時都會營業到很晚才關門,但附近的居民反映案發當晚九點半時超市便已經關門歇業。民警走訪后得知有人在九點過十分的時候還曾經到超市買過東西,可見兇手行兇的時間范圍就在這二十分鐘之內。案發超市的旁邊就是居民小區,案發時間段內周圍大部分的店鋪仍在營業,出入小區的居民人來人往,兇手如此大膽,竟然選擇如此危險的時間在如此危險的地點殺人行兇。兇手不但膽大妄為,而且作案手法果斷麻利,警方判斷此人可能與死者并不相識,應該是一個流竄作案的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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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超市內沒有安裝監控,附近的居民也沒有注意到可疑人員,從現場的情況來看犯罪嫌疑人應該不是隨機作案,肯定事先踩過點。警方發現超市對面的招待所門前安裝有監控,但這個監控只能拍到超市下方一角,因為來往的行人眾多,所以想要單由這一個監控來鎖定嫌疑人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小區的大門口也有一個監控,這個監控正對著小區門口的路面,并不能拍到案發現場。但大家對比了這兩個監控的位置后心中突然感覺到了一線希望——小區和招待所的監控遙相對應,記錄著路面的人員往來情況。民警緊盯著畫面仔細排查,深怕遺漏任何可疑線索。經過兩天兩夜的努力之后,監控中突然出現的一個黑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小區門口的監控顯示,一個黑影在暗處停留了近20多分鐘,一動不動,一開始民警還以為這個黑影是一棵樹木,待到他開始走動之后才嚇了一跳。民警來到實地查看后驚訝地發現,黑影所處的位置正好可以將案發現場的情況一覽無余。因為現場路邊有很多樹木,所以黑影站立的位置只能看到超市。大家發現這個黑影開始走動之后又在附近不停地來回徘徊起來。黑影的行為十分詭異,警方推測此人不是案發現場的目擊者便是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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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這個黑影走出了監控畫面。民警趕緊調取招待所監控的相應時段畫面繼續追蹤。當黑影經過招待所門口之時,民警們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出對方的身形。此人在周圍徘徊數次之后,終于在晚上9點27分左右穿過馬路向超市走去,此時的案發現場還亮著燈光——民警們都已經明白,這段畫面記錄的便是犯罪嫌疑人進入超市行兇之前的一幕。
嫌疑男子個頭很高,頭發很長,走路還有踢腿的習慣。警方帶著此人的視頻畫面對現場周邊進行了走訪,結果發現雖然很多人都稱見過此人,但是沒有一個人知道他的具體信息。民警請來了模擬畫像專家,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繪制了嫌疑人的模擬畫像。一個牌館的老板看到畫像之后立刻便認出了此人。牌館老板聲稱嫌疑男子十分喜好打牌,雖然他也不知道對方的名字,但是曾經聽到此人提起過曾經在向陽小區牌館打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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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陽小區距離案發現場足有50公里,嫌疑人會提到這個地名肯定不是隨口說說。民警立即對向陽小區周邊進行了走訪,結果果然找到了嫌疑人所說的那個牌館。經調查此人近幾天都曾來牌館打牌,大家立即撒下天羅地網,耐心等待犯罪嫌疑人出現。
2009年11月12日晚上九點,嫌疑人果然出現在了民警們的視線之中。大家立即向牌館靠攏,不費吹灰之力便將毫無防備的目標人物逮捕歸案。犯罪嫌疑人名叫趙春雷,時年41歲,此人落網后很快便承認了自己便是在超市內搶劫殺人的兇手。民警經過審訊后更是得知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作案。趙春雷從13歲開始便先后因為盜竊和故意傷害罪入獄三次,在監獄里度過了22年的光陰。他一年之前出獄后因為無法正常回歸社會,便過起了顛沛流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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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旬趙春雷流竄到了赤峰,靠著小偷小摸他過著饑一頓飽一頓的日子。他想要改變現狀,但是能夠想到的法子只有搶劫。趙春雷想要撈筆快錢,卻苦于找不到合適的作案目標。這天他經過周友明經營的超市覺得口渴,于是進去買了瓶水喝,沒想到卻在超市里找到了財路。收銀機里的錢不夠找零,周友明便從床下的紙箱里翻出了零錢,這一幕正好被趙春雷看到。看著那一疊疊被整整齊齊放在一起的鈔票,他的心中頓時便生了禍心。
趙春雷對那成捆的鈔票念念不忘,便于11月7日傍晚再次來到超市的門前。因為超市內總有顧客進出,所以他觀察了很久也無法出手,直至看到超市內只剩周友明一個人之后,他便果斷地向超市走去。趙春雷趁周友明毫無防備之機實施了犯罪,然后趕緊鎖上店門關閉燈光搜刮錢財。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今天周友明已經抽空將營業款存入了銀行,紙箱內并沒有存放現金。趙春雷在超市里只搶到了1000多塊錢的營業款,這些錢也馬上就要被他在牌館里輸光。
趙春雷到案之后已經知道等待自己的將是什么樣的懲罰。當民警問其有沒有想過后果之時,他卻說出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句俗語。他知道自己破壞了一個家庭的幸福,也知道肯定會被重判,但是卻仍然沒有絲毫悔過之意——他甚至說出了"早死早利索"這樣的話。民警面對如此蔑視生命之人,漸漸都開始感覺到背脊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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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看,趙春雷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趙春雷曾因盜竊和故意傷害罪先后三次入獄,是典型的累犯和慣犯,量刑時應從重處罰。二十二年的鐵窗生涯沒能讓他回頭,反而讓他對法律和生命更加冷漠。司法在懲戒之外,也需要思考如何讓那些長期脫離社會的人重新融入——單純的關押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再犯問題。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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