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演唱會,讓謝娜嘗到了不少甜頭,還想要再多開幾場?好像沒有那么簡單。
謝娜的北京演唱會,當初就遭人舉報,差點沒辦成。現(xiàn)在又有其他地方的官媒站了出來,明確表示“不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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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浙江宣傳,直接痛批:“只要有流量、有話題,哪怕沒有過硬的音樂作品,也能攢出一場演唱會。”
所謂“過硬的音樂作品”,謝娜到底有沒有,浙江宣傳的意思已經(jīng)非常明確。
“攢出”一詞更是用得巧妙,拼拼湊湊縫縫補補,十分貼切。
“她憑什么”,麻煩謝娜的粉絲朋友們幫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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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規(guī)不等于大眾認可”,群眾的反應(yīng)才是最重要的。
“劣幣驅(qū)逐良幣”,只能讓大家變得更加不滿。
“演藝經(jīng)濟既是為了帶動消費,也是為了傳播文化,內(nèi)容與實力是文化行業(yè)的根基。”
謝娜的演唱會,內(nèi)容何在?實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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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宣傳剛批評完,重慶日報又來補刀了。
當初謝娜的演唱會,宣傳的是“出道圓夢”“僅此一場”,結(jié)果后來又說要進行全國巡演。
“僅此一場”變成了“巡演”,“圓夢”有了“逐利”的嫌疑,初心何在?
這是不是也算虛假宣傳?
如果沒有所謂的“僅此一場”,是不是就不會有那么多人過來捧場?有人就是故意奔著這個噱頭才來的?
“被欺騙”“被消費”,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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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經(jīng)濟,不能淪為少數(shù)明星和平臺公司短期圈錢的工具。”
“演唱會的審批,不僅要看流程合規(guī)、材料齊備,也該有一定的文化標準、藝術(shù)尺度。”
一場演唱會,要有一定的內(nèi)涵,可不是幾個圈內(nèi)熟人的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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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是演藝產(chǎn)業(yè)一體兩翼,徒有表面熱度,既難持續(xù)盈利,也會丟失文化格調(di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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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沒有發(fā)現(xiàn),“文化”二字被反復(fù)強調(diào),足見官媒對其重視程度。
“文藝”里蘊含著“文化”,這樣才能得到尊重更易接受,起到積極正向的作用。
現(xiàn)在大家上網(wǎng)時,會不會經(jīng)常被一個“俗”字所擾?
浙江宣傳和重慶日報這兩家媒體,其實說的不只是謝娜一個人,更是給所有藝術(shù)工作者提了個醒。
現(xiàn)在有些藝人,動不動就開演唱會,自己有沒有實力不知道,反正造勢的能力確實不錯。
還是把演唱會,留給有實力有品行的優(yōu)秀藝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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