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羅鴻提了個建議,直接捅了馬蜂窩!羅鴻:“強烈建議取消私生子女的繼承權!搞婚外情生的孩子,可以分合法家庭的財產,這公平嗎?原配被背叛,還要把財產分給出軌方的私生子,哪有這么欺負老實人的?”
這話一出,立馬就有人懟他:立法的初衷本來就是講人人平等,孩子又沒法選自己的父母,大人犯的錯總不能讓小孩來背鍋對吧?
可道理是這么個道理,真放到過日子的煙火氣里,誰碰著這事不寒心啊?
你就想想,普通人家的家底是怎么攢下來的?是兩口子剛結婚時擠在出租屋,吃了上頓算下頓一塊省出來的;是夫妻倆一個在單位加班到深夜,一個接完孩子還要做飯擦桌子,熬了二三十年才熬出來的;是兩個人守著對彼此的承諾,老人病了一起扛,孩子上學一塊愁,一分一厘摳出來的血汗錢。
這里面每一分錢都浸著原配這么多年的付出,裝著整個家的安穩,本來就是留給自己孩子、用來給老人養老的底氣。
再看那些婚外的孩子,從根上就是出軌方背叛婚姻才帶來的,本身就是對原配合法權益的傷害。
結果現在倒好,過錯方拍拍屁股不用擔多大責任,外面生的孩子還能名正言順上門來分家產。
等于說原配守了一輩子的規矩,熬了一輩子的苦,最后既要受感情被背叛的罪,還要把自己省吃儉用攢的錢分給出軌方的私生子,這天底下哪有這么欺負老實人的?
我前陣子還聽老家的親戚說過個真事,夫妻倆開了個小超市,起早貪黑干了快二十年,好不容易攢了兩套房子,結果男的在外面跟人生了個兒子,找上門來要分財產。
女的坐在超市門口哭了一下午,說自己這輩子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最后給別人的孩子做了嫁衣,你說這事擱誰身上能受得了?
![]()
說白了,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權益,不該建立在犧牲無過錯原配的利益上。
要真是心疼孩子無辜,該罰的是那個出軌的成年人,讓出軌方用自己的個人財產去承擔撫養責任,而不是拿刀去割守規矩的人的肉。
忠誠的人最后落得個人財兩空吧?這么下去,誰還敢相信婚姻,誰還愿意踏踏實實跟另一半攢家業?
我們必須把“孩子的生存權”和“家庭的財富分配權”劃清界限。
孩子是無辜的,該給的撫養費一分不能少,這是保障他們活下去的底線;但繼承權不是生存必需品,它是合法夫妻共同創造的財富結晶。憑什么違背婚姻契約衍生出來的關系,能理直氣壯地來摘果子?
法律可以保障無辜孩子的基本生存,但絕不能讓守規矩的人寒了心!婚姻從來不是兒戲,選擇越界的人就該自己承擔代價,而不是把這筆賬,算在堅守底線的合法家庭頭上。別讓“保護弱者”的初衷,成了縱容背叛的溫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