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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2026年內蒙古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方式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自治區關于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決策部署,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結合當前內蒙古汽車以舊換新申請規模、資金使用效率等實際情況,進一步優化補貼申領流程、提升政策實施便利度,經研究,現對2026年全區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方式作出調整,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補貼實施方式
本次調整核心內容為暫定取消“先領取補貼資格券、再申領補貼”前置環節,實行消費者直接線上申報模式,具體分類要求如下:
(一)汽車報廢更新。個人消費者完成舊車報廢、購買符合條件新車并取得全部證明材料后,直接登錄全國汽車以舊換新平臺,進入“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入口”,按政策要求及系統指引填報相關信息、上傳證明材料,向補貼受理地(新車發票開具地,下同)提交補貼申請,審核通過后按規定發放補貼。
(二)汽車置換更新。個人消費者出售舊車、購買符合條件新車并取得全部證明材料后,進入云閃付APP“內蒙古汽車置換更新平臺”小程序,登錄“內蒙古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服務平臺,選擇補貼受理地,按政策要求及系統指引填報相關信息、上傳證明材料,審核通過后按規定發放補貼。
二、實施期限
本次調整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即日起全區停止發放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格券。后續如根據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調整相關政策,將另行發布公告。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調整生效前,已通過原方式領取、核銷資格券的消費者,可自主選擇按原有流程繼續提交補貼申請,或按本次調整后的方式直接線上申報。
(二)補貼資金繼續實行“總量控制、時序均衡、動態調整”原則,補貼最終以線上審核結果為準。請廣大消費者理性規劃購車及車輛置換或報廢計劃,有序提交補貼申請。
(三)各盟市商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2026年商務領域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資金均衡使用方案》(內商運字〔2026〕72號)文件要求,結合本地資金額度,合理安排工作節奏,確保資金規范、均衡使用。
(四)補貼對象、范圍、標準、條件,申請及審核等原有政策內容,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等8部門關于開展2026年內蒙古自治區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內商運字〔2026〕38號)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
2026年6月26日
來源|內蒙古商務動態、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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