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餡餅,不是圈套就是陷阱。沒申請、沒審批、沒提交材料,一通陌生電話就“送你萬元扶貧款”?不少人聽到“政府補貼、專項扶貧”這類字眼,瞬間就放下戒備,覺得是天降福利、穩賺不賠。騰沖市人民檢察院這起案例給大家提了個醒:來路不明的錢,一分都不能碰。
案情 犯罪所得被包裝成“扶貧款”
“現在有個扶貧項目,無需任何條件,只要刷刷流水、跑跑銀行,扶貧款就能到賬。”不久前,徐某接到一個陌生來電,對方自稱能幫忙辦理“扶貧款”,徐某同意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和銀行卡賬號。
過了兩日,對方聯系徐某,告知其已發放“扶貧款”1.5萬元,讓徐某轉成半年定期存款。
因支付寶借唄需要還款,徐某收到的1.5萬元資金被支付寶自動扣款9923元。同時,徐某因欠中國銀行信用卡款項,將剩余5000元涉案資金取出,用于歸還信用卡欠款4000元,剩余1000元自己在平時生活中使用。
經公安機關認定,該1.5萬元系電信網絡詐騙資金。
騰沖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后,采納了檢察院全部定罪、量刑意見,判處徐某七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釋法 “天上掉餡餅”涉嫌掩隱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確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扶貧政策暖人心,但要警惕電信網絡詐騙。遇到“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先打110核實,切勿輕信。
無審批、無核實的“扶貧款、補貼款”全是詐騙陷阱。國家扶貧、惠民補貼、專項補助等政策,有著嚴格的申報、審核、公示、發放流程,全程公開透明,絕不會通過私人電話主動聯系群眾放款,更不會私下轉賬、指導存款操作。只要是“陌生來電主動發福利”,100%是詐騙。
廣大群眾一旦發現個人賬戶中出現陌生大額轉賬、莫名福利款項,應立刻停止使用、消費、轉賬操作,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主動向銀行核實資金來源,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核查處置,切勿心存僥幸私自處置,避免淪為電詐“工具人”,觸碰法律紅線。
此外,不主動轉賬,僅被動收款使用,依舊可能構成犯罪。
本案中,徐某部分資金被平臺自動扣款,看似是被動處置資金,但法律層面早已明確:只要明知或應當知曉資金來源不明、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接收、消費、抵扣債務、轉移處置的,均屬于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行為。是否主動操作,不是免責理由。
記者 張恒 通訊員 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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