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凍結資金返還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菏澤市東明縣公安局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的涉案銀行卡賬戶進行梳理,發現張某方被詐騙案符合資金返還條件,現依法對其涉及資金返還的銀行賬戶進行公告,具體如下:
張某方被詐騙案,擬將開戶人:鄭州銀行漯河召陵支行,戶名王某賀(賬戶號碼:6235310001066275826)中的人民幣壹拾伍萬圓整(¥150000元)資金返還至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明縣武勝橋營業所的張某方賬戶(賬戶號碼:6217994750015756002)中。
現對該資金返還進行公示,公告期限為三十天,如有異議,請自公示30日內,聯系菏澤市東明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辦理相關事宜。
聯系人:范警官、夏警官
聯系電話:0530-3334877、15864661780
特此公告!
東明縣公安局
2026年7月2日
來源:刑事偵查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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