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新聞里面應該都看見了,就在今年七七事變、全面抗戰紀念日當天,日本“瑞寶丸”號漁船非法進入中國東海赤尾嶼領海,中國海警艦艇立即依法對其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并警告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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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瑞寶丸”號雖然頂著一個普通日本民用漁船的身份,個頭很小,9噸左右,除了捕魚的空間和設備,也就只能裝三五個人,平時主要用作旅游海釣和出海捕撈的生意。
但它其實是個日本右翼勢力控制的船只,很多所謂的“捕撈活動”,都帶著鮮明的政治色彩,船尾經常掛著右翼組織“日本青年社”的旗幟。
據日本媒體自己的報道,這艘看似不起眼的小漁船,其甲板下還藏著與漁船身份極不相稱的衛星通訊裝置,并配置了價值千萬日元的光電取證和直播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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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捕魚的幌子搞挑釁,最近這兩年多,該船已經至少5次闖入釣魚島領海,高頻次試探我方巡航管控力度。
挑的時間全是敏感日期。
中國海警的執法數據顯示,“瑞寶丸”號近年來每次挑釁的航線都并非什么“意外”,而是經過精心設計策劃的:先搞“擦邊”,沿12海里領海線迂回,突然切入時必定選擇能見度低于500米的陰雨天氣。
從2025年開始,該船還攜帶了新型AIS信號屏蔽器。這是一種通常用于海上執法的專業設備,毫不掩飾的暴露出了其背后勢力的強大技術支持。
類似的所謂的“民間漁船”,還有“高洲丸”、“鶴丸”、“朝丸”、“三加丸”、“善幸丸”等等,均屬于典型的“釣魚島專業碰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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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各類日本“民間漁船”,日本軍艦也是各種碰瓷的常客。
同樣是專挑敏感時期。
就看最近兩年,簡單列舉幾個。
2024年7月4日,日本“涼月”號驅逐艦闖入浙江附近的我方領海。
當時解放軍正在開展海上演習。
中國海軍和海警馬上進行了抵近驅離,全程監視警戒。而日方給出的理由卻是“技術失誤”,并很快對“涼月”號艦長進行了停職調查。
三天后,2024年7月7日當天,又有多艘日海保巡視船抵近釣魚島領海線,擦著線反復折返。
2024年9月底,中國國慶節前夕,日本海上自衛隊“漣”號驅逐艦首次過航臺海。這是自二戰后日本自衛隊成立以來,首次派遣軍艦穿越臺灣海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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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日本方面辯稱“漣”號是“無害通過”。
但注意了,臺灣是中國領土,所以要從海峽兩邊的領海基線算起,分別屬于中國的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
200海里約等于370公里,而臺灣海峽最寬處大約4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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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海峽兩側的專屬經濟區面積已經完全覆蓋整個海峽。除距離兩岸陸地較近的領海和毗連區外,剩下的全部是中國的專屬經濟區。并不存在一寸的“國際水域”。
所以,當時日本號稱的所謂“無害通過”,完全站不住腳。
2025年2月,“秋月” 號驅逐艦再次重復了上面的操作,同樣也是號稱“無害通過”。
2025年6月,“高波”號驅逐艦又做了一遍,還是號稱“無害通過”。儼然把臺灣海峽當成了“網紅打卡地”。
2025年7月7日,前面提到的那個所謂的“瑞寶丸”號漁船, 再次危險逼近赤尾嶼領海,并有日本海上自衛隊全程尾隨掩護。
自此,日方民用漁船 + 海保編隊配合的灰色挑釁套路已形成固定套路。
(你看他們中的哪個像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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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在清政府被迫簽署《馬關條約》,割讓臺灣島和澎湖列島131周年當天,日本海上自衛隊的高波級“雷”號驅逐艦闖入臺灣海峽。
而最近的,就是2026年7月7日七七事變、全面抗戰紀念日這天,正逢咱們的巨浪潛射彈道導彈剛剛試射成功不久,“瑞寶丸”號漁船又來碰瓷了,強闖我國赤尾嶼領海。
我方海警艦艇第一時間抵達現場,依法實施現場管控、無線電嚴正警告,最終將該船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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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起來,日本船艦的挑釁套路大致是:
1.時間上刻意選擇:專挑侵華歷史紀念日、國恥條約簽訂日、抗戰勝利日制造摩擦,刻意傷害中國民族情感;
2.行動上各有分工:所謂的“民間漁船”出頭闖領海制造沖突,日本海保巡視船擦邊尾隨掩護,自衛隊軍艦配合在遠處聯動施壓;
3.過程上刻意留痕造勢:試圖拖延航行時間、主動對外炒作航行動態,對內塑造 “中國威脅”,為擴軍修憲找借口;
4.地緣上聯動圖謀:借敏感節點挑釁綁定美日同盟,試圖誘導我方做出過激軍事行動,同時干涉臺海、蠶食釣魚島主權,挑戰戰后國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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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這兒有人肯定會問了,既然反復過來挑釁,咱們為何不直接向其開火,將它擊沉,以絕后患?
有關“開第一槍”的問題,光是政治外交層面,就存在著很復雜制約因素,這里也不多贅述。下面還是單純的從國際法的角度上解釋一下這些“挑釁”。
第一種情況:軍艦直接闖入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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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國軍艦擅自駛入12海里的中國領海,毫無疑問,這將被定義為侵犯國家主權的“武力威脅”。咱們出動武裝力量進行攔截,危急情況下,開火將其擊沉也是可以的。
“危機情況”主要包括——對方主動開火、撞擊、發起武裝攻擊,已構成即時生命安全威脅。
以上均屬于明確的武裝侵略,我方必須進行有力還擊。
但如果只是闖入但未構成實際攻擊的話,則只屬于一種軍事挑釁,是不宜開火的。
更何況,就拿日本來說,還有美日同盟這層關系在,打它很容易就中了圈套,并不值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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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對付闖入我國領海的外國軍艦,我方的處理順序依次是:
無線電警告→要求立即駛離→攔截驅離、全程監視和尾隨施壓,只有對方主動開火、撞擊、發起武裝攻擊,構成即時生命安全威脅,才能使用致命武力自衛。
第二種情況:外國民間船只闖入我國領海。
像“瑞寶丸”號這類的日本漁船, 它們雖然帶著明顯的政治挑釁意圖,被日本右翼當槍用,但身份屬于民間漁船,闖入時只是低速航行,無開火或者撞擊等暴力對抗行為。
這很像是日本在刻意用 “切香腸” 灰色戰術,引誘我方先開火。
如果沖動之下開了火,表面上看似解氣,但卻會掉入日方精心設計的沖突陷阱。
第三種情況:外國軍艦在領海線外,比如經過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內的海峽,不通告不報備,直接“硬闖”。
典型的就是日本軍艦多次“擅闖”臺灣海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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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允許他國軍艦“無害通過”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
即,事前通報,接受監控警戒,全程合法合規,且不允許滯留。
提前沒有進行任何通報,上來就過的這種行為,顯然不算是“無害通過”,軍事挑釁意味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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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情況就比較惡心了。你可以不爽,也可以說對方在挑釁,卻沒法將這個行為直接定義成“侵略”。
此外,向其開火也需符合《聯合國憲章》第51條的 “自衛權” 前提(即主權國家遭受實際武裝攻擊)。
所以這種情況,也不能隨便開火。
那么,有人可能還會問了——如果咱們直接將其攔截,登船把這些不安分的日本人抓起來呢?
這樣的操作,放在任何一個有點深沉的國家眼中,都屬于非常幼稚的行為,并且將會帶來很多不可控風險。
在國際法層面上,軍艦被視為一國主權的浮動延伸,享有管轄豁免。
在對方首先開火的情形下就直接上船抓人,將被視為對該國領土發起了進攻,必然會導致事態擴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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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除了明面上的日本軍艦,保不住周邊水下(東南方向)有可能還隱藏著美軍的攻擊型核潛艇。
而換做民用漁船,明擺著就是來碰瓷的,你抓他們,他們或許高興都還來不及呢,正好趕緊拿“中國威脅論”和反人道主義等爛大街的梗,發酵國際國內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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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咱們絕不能為圖一時爽,掉進更大的坑。
那就這樣忍了?
當然不是的。
每次遇到這類強闖的船只,咱們會立即給它們安排上全方位的海空“死亡凝視”+電子壓制,火控雷達全程鎖定。讓其一路戰戰兢兢...
除此之外,咱們通常也會順便去它們家門口好好敲打敲打。
比如今年4月,日本“雷”號驅逐艦闖入臺灣海峽后不到48小時,解放軍東部戰區就派出了以133號“包頭艦”
為首的艦艇編隊,從橫當水道(位于日本奄美大島附近)穿航,進入西太平洋開展實戰化演練。
既然日方主張臺海是“國際水道”,那中方同樣有權在國際水道自由航行,在日本“家門口”輕松展示反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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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繞日本航行或者近距離穿越日本的這類活動,解放軍早在2013年就開始了。
自2021年后,咱們基本每2年都會安排一次完整的繞日巡航行動(有時候還會聯合俄羅斯海軍)。
那些穿越日本的不完整巡航(繞部分島嶼或海域)一年至少得十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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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日本的大多數海峽都很窄。
比如,日本北部的津輕海峽,最窄處的寬度才10海里左右(1海里=1.85公里)。
站在高處,日本市民甚至能用肉眼看到中國海軍軍艦的炮口。
但即便他們瞧見了,似乎也并不感到多么的大驚小怪。
因為,中國的繞日航行,已頻繁到了無論是中國還是日本都懶得關注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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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還是那句老話,打不打這個問題,不僅僅是個軍事問題。兩千多年前的孫子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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