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身份證真的別不當回事!最近看到一個典型案例:一名大學生只是丟了身份證,7年后竟發現自己成了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還掛名了個體工商戶。
事情的主角是在校大學生張某。2017年1月5日,張某不小心遺失了自己的身份證,當時沒太在意,后續也沒及時走正規掛失補辦流程。
誰料想,到了2025年,張某偶然查詢工商信息時,瞬間懵了 —— 自己居然是甲、乙兩家公司的股東兼法定代表人,甚至還被登記為某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而這家個體戶的實際所有者是李某!
張某從頭到尾都是在校讀書,從沒簽過任何工商登記文件,更沒授權過任何人用自己身份辦公司。這莫名多出來的 “法人” 身份,不僅讓他個人信息安全徹底失控,還埋下了巨大隱患:公司欠債、違法經營,法人要擔責;考公、求職背景調查會受影響;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單,影響貸款、出行……
無奈之下,張某把甲公司、乙公司和李某一并告上法院,要求注銷或變更所有冒用自己身份的工商登記信息。
![]()
法院審理后明確:張某遺失身份證后,三被告在他未參與、未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冒用其身份信息辦理商事登記,屬于典型的侵權行為。最終依法判決:三被告在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注銷或變更涉及張某的全部工商登記信息。
很多人不知道,遇到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況,多部法律都明確了侵權責任和維權依據,趕緊記好!
1.《民法典》:守住姓名權的核心防線
第1012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第1014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第179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本案中,法院判決注銷/變更登記,本質就是要求侵權方 “停止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簡單說:冒用別人身份注冊公司,直接侵犯了姓名權,被冒名人有權要求撤銷登記、賠償損失。
![]()
2.《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商事登記必須 “真實合法”
第15條:市場主體實行實名登記。申請人應當配合登記機關核驗身份信息中國政府網。
第17條:申請人應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中國政府網。
第40條: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市場主體登記的,受虛假登記影響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登記機關提出撤銷登記申請。
劃重點:工商登記不能“造假”,冒用身份辦的登記,本身就違反法律規定,被冒名人可直接申請撤銷。
3.《居民身份證法》:冒用身份證,違法必究
第17條: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也就是說,冒用他人身份證辦公司,不僅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還可能被行政處罰。
在此提醒大家:身份證無小事,做好這3點避坑
1.妥善保管,遺失必掛失:身份證是 “第二張臉”,平時別隨意借給他人。一旦遺失,立刻去派出所掛失+補辦,保留掛失憑證,這是后續維權的關鍵證據。
2.定期核查,早發現早維權:可以通過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偶爾查詢自己名下是否有陌生公司、個體戶,發現異常立刻行動。
3.遭遇冒用,果斷維權不手軟:
第一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撤銷登記;
第二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冒用者行政責任;
第三步:向法院起訴,要求注銷登記、賠禮道歉,造成損失的可索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