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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韓城市創新“三張清單五項行動三階管控”機制,系統破解村級組織減負難題。通過全面梳理村(社區)職責事項,厘清權責邊界,從源頭杜絕層層加碼。實施嚴控工作機制、清理牌子制度、規范證明事項、糾治“指尖之累”、壓減督考數量五項行動,精準為基層松綁減負。建立準入制度、設立基層觀察哨、強化結果管控,確保減負成果常態長效。村級組織從繁瑣事務中解脫,有更多時間深入群眾聽需求、辦實事、解難題,基層服務更精準高效,治理效能持續提升,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保障。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隨著工作事務向基層延伸,村級組織“小馬拉大車”問題凸顯,村(社區)履職事務、協助事項邊界模糊,機制牌子滿墻、證明成堆,微信群通知轟炸,督查考核繁多,干部疲于填表迎檢,服務群眾精力被大量擠占。韓城市聚焦這一痛點,以“三張清單”劃清權責,同步開展嚴控工作機制、清理牌子、規范證明、糾治指尖負擔、壓減督考“五項行動”,并建立事務準入、觀察哨預警、結果動態評估“三階管控”閉環,確保減負不反彈。全市累計清理村級工作機制324個、機構牌子525塊、不合理證明56項,解散冗余微信群1000余個。村級組織由“忙事務”轉向“優服務”,基層治理效能顯著增強。
二、主要做法
(一)三張清單明責:源頭筑基,厘清邊界。根據省市工作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部門、鎮(街道)的基礎上,印發《關于持續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若干措施》,依法依規規范事務清單為基層“松綁”。梳理村(社區)履行職責事項30項,協助政府工作事項58項,不應出具證明事項56項,明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招商引資、經濟創收等負面事項不得向村級組織攤派或將村級組織作為責任主體,進一步厘清村級組織權責邊界,明確工作事務下派“門檻”,有效引導黨政群機構在需要村級組織協助開展的工作事務中,注重發揮村級組織聯系群眾、引導入戶、組織動員、宣傳教育、說服勸導等基礎性作用,并積極為村級組織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
(二)五項行動減負:靶向發力,精準破題。一是嚴控工作機制。按照《韓城市黨政群機構設立村(社區)工作機制指導目錄》,全面規范黨政群機構設立的各類村級工作機制,除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綜治中心、婦女之家、退役軍人服務站等13個黨中央和國務院、省委和省政府明確要求或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嚴禁在村級設立工作機制或者要求專人專崗,對目錄外的工作機制進行全面清理,截止目前,共清理黨政群機構在村(社區)設立的工作機制324個。二是清理違規掛牌。通過市、鎮、村(社區)三級聯動,集中整治村級組織“掛牌亂象”。以“堅決摘牌、規范掛牌,保留群眾需要知曉的、定期拆除過時無效的、整合統一職權相近的牌子”為原則,梳理制定《村(社區)組織和黨政群機構設立村(社區)工作機制掛牌指導目錄》,以視頻形式錄制《規范指南》,明確掛牌清單,即村(社區)在綜合服務設施外部顯著位置懸掛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居)務監督委員會4塊標牌,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站2塊標識。辦公服務場所提倡一室多用,整合歸并村(社區)辦公服務場所內部功能性指示牌,堅決防止標牌標識由“外掛”往“內遷”。凡不涉及村(居)民知曉的內部制度、流程一律不上墻。對不規范、不實用的牌子制度予以清理。全市累計清理機構牌子525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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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掛牌后的晨鐘村黨群服務中心
三是規范證明事項。按照國家6部委出臺的《關于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的指導意見》要求,針對基層出具證明事項繁雜等問題,既堅持于法有據,取消村(社區)無法證明的事項,又兼顧與民方便,梳理制定《不應由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指導目錄》,明確不應由村(社區)承擔的證明事項56項,對缺乏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等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出具,有效遏制“村(社區)萬能章”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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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寫錄制《規范指南》視頻
四是糾治“指尖之累”。針對部門、鎮(街道)通過微信群、釘釘群等APP向村(社區)發通知、填報表,群里指示、群里安排、群里落實等亂象,開展聯合整治。鎮(街道)面向村(社區)干部建立的微信群原則上只保留“鎮級調度、村內交流、服務群眾”三大類。不得向村級組織強推微信點贊、網絡投票等“數字負擔”。不得要求村(社區)干部在微信、釘釘等APP簽到打卡、上傳不必要的場景截圖或視頻曬痕跡,切實整治重“痕”不重“績”等問題,給“指尖”松綁、給基層干部減壓。截至目前,共解散重復群、交叉群、僵尸群等各類微信群組1000余個。五是壓減督考數量。嚴格管控面向村級組織的督查檢查和考核,由市委牽頭梳理對村級組織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制定年度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凡未列入年度計劃的,不得組織開展。優化調研方式,倡導采取“四不兩直”方式調研,到村調研不得要求村級組織提供匯報材料,防止簡單以看臺賬、聽匯報、要資料等增加村級負擔。考核體系革新后,各部門和鎮(街道)對村級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的總量和頻次得到有效控制,村級組織從迎評迎檢、層層考核中解放出來,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抓落實、促發展、辦實事。
(三)三階管控保效:結果提升,長效鞏固。一是源頭管控固本。建立《韓城市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準入制度》,明確屬于市直部門職責范圍內且不在協助清單內,但需村(社區)協助的工作事項、懸掛的標識標牌、上墻制度、出具的證明,部門、單位在提供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工作內容、職責權限、時間周期以及經費保障的基礎上,履行準入審批程序,經社會工作部研究批準后方可由村(社區)協助,從源頭杜絕向村(社區)隨意甩鍋、一派了之現象,確保村(社區)組織承擔的行政工作事項只減不增,確保基層組織運行負擔減下來、效率提上去。二是過程管控糾偏。在全市范圍內選取12個村(社區)作為觀察點,設置5個由市級工作人員負責的觀察哨,將村級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等作為主要內容,切實發揮點位預警作用,時刻關注新動向、新表現、新問題。對于發現的涉及范圍廣、頻次高、村(社區)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事項,逐一反饋至各部門,督促及時糾偏、優化流程。組建專項督導組,采取“四不兩直”的方法,對村級組織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幫。組織召開減負督辦會,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督促整改。逐鎮(街道)開展專題培訓,推動工作有序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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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村級減負專題培訓
三是結果管控提效。將清理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納入重點任務清單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督促鎮村兩級不折不扣落實有關要求,確保問題不反彈、整改全到位,有效杜絕掛牌、證明開具等問題反復。堅持把“應減之負”和“應盡之責”貫通起來,推動更多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特別是村(社區)下沉,在資金項目、待遇激勵、人員力量等保障上做“加法”,讓“大車”減負的同時,給“小馬”賦能,保證“車馬協同”。
三、經驗成效
韓城市聚焦村級組織“小馬拉大車”頑疾,以制度創新為主線,形成“三張清單明責、五項行動減負、三階管控固效”系統經驗。一是突出“清單定責”。將村級事務細分為30項履職、58項協助及56項不應出具證明事項,以文件固化并動態調整,實現村級組織“照單履職”,源頭堵住層層加碼。二是突出“精準減負”,嚴控工作機制、清理牌子、規范證明、糾治指尖負擔、壓減督考“五項行動”同步靶向發力,累計清理324個非必要機制、525塊機構牌子、56項證明、1000余個微信群,督查考核全面清零,做到“精準施策、全域瘦身”。三是突出“閉環管控”,嚴格執行準入制度,凡新增事項須有法律政策、經費保障、績效評估;依托12個村級觀察點、5個市級觀察哨,實行“日監測、周交辦、月匯總”,有效杜絕“清完又亂、去而復返”現象發生。“清單定責—精準減負—閉環固效”三步成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制度成果,為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提供了“韓城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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