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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廣告費、地面停車費、快遞柜進場費——你家小區每年都有這筆錢,但絕大多數業主一輩子沒見過。
最近,廣東佛山一個4000多戶的大盤小區,交出了一份讓全國業主都眼紅的成績單:
第一輪維權(2025年1月):追回公共收益413.9萬元
第二輪維權(2026年終審):追回公共收益本金789萬元+利息884.3萬元
兩輪合計:追回本金+利息1300萬元
全部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1300萬。
不是政府撥款,不是開發商補償,是業委會帶著業主一筆一筆算清楚、一場一場打回來的。
這筆錢本來就是業主的。電梯間掛的廣告、地面劃的停車位、快遞柜占的那塊地——全是業主共有的公共區域。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這些區域產生的經營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但法律寫得明白,現實中真正能把錢追回來的小區,鳳毛麟角。
佛山這個小區做到了。而且做了兩次。怎么做到的?
1一個4000戶大盤的"死磕"之路
這個小區位于佛山市順德區,共39棟樓、4184戶。規模大,意味著公共區域多、公共收益體量大——電梯廣告、地面停車位、快遞柜進場費、公共場地攤位費,林林總總加在一起,每年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但在前期物業服務的漫長歲月里,這些錢進了誰的口袋?
業主們不知道。物業從未公示過公共收益的完整賬目。
業委會成立后,第一件事就是翻賬。這一翻,翻出了大問題——電梯廣告合同簽了多年,收入從未進入業主賬戶;地面公共車位的租賃費,全由物業收取和支配;快遞柜、自動售貨機的占地費,業主一分錢沒見過。
根據公開報道和法院判決信息,業委會選擇了走司法途徑。第一輪訴訟,法院酌定物業可以扣除約30%作為合理管理成本,其余部分全部返還。一審判決后,追回413.9萬元。
但事情沒有到此結束。業委會繼續追查,啟動了第二輪公共收益追繳——這一次,追繳范圍更大、時間跨度更長、證據梳理更完整。整個追繳過程歷時一年半,業委會完成了全部收支證據梳理、多方溝通協調、出庭應訴。
最終,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案號(2026)粵06民終5379號:駁回物業上訴,維持原判。物業需返還公共收益本金789萬元,加上判決利息,合計884.3萬元。
兩輪加在一起,1300萬元。
2為什么大多數小區做不到?
1300萬追回來了,聽著很爽。但更值得追問的是:全國那么多小區,為什么絕大多數業主拿不到這筆錢?
答案很殘酷:不是沒有錢,是沒有能力要。
要錢的前提是成立業委會。而成立業委會的難度,遠超大多數人的想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設立業主大會需要"雙三分之二"參與表決且過半數同意。落到實操上就是:一個幾千戶的小區,年輕人上班沒空管、租戶覺得事不關己、老年人怕惹麻煩——動員投票堪比組織一場微型選舉。
數據顯示,全國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占比僅三成左右。南京全市5000多個物業項目,業委會只有約800個;淮安全市1700個小區,業委會僅139個。
沒有業委會,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甲方代表"。物業不需要對任何人交代公共收益的去向,賬目永遠是一本糊涂賬。
就算千辛萬苦成立了業委會,還有第二道坎:取證。
公共收益的證據在誰手里?在物業手里。廣告合同、停車費收款記錄、快遞柜進場協議——業主拿不到這些文件,就很難證明物業到底收了多少、花了多少。
佛山這個小區之所以兩輪都贏,核心原因是業委會做了三件關鍵的事:
第一,扎實取證。歷時一年半完成全部收支證據梳理,留存合同、繳費憑證、收支流水等完整證據鏈。法院判決靠的是證據,不是情緒。
第二,依法推進。先對賬,再行政協調,協商無果后才走司法程序。整個過程在社區街道指導下有序推進,沒有走極端路線。
第三,持續死磕。第一輪贏了沒有停,繼續追查第二輪。很多小區贏了一次就滿足了,或者被物業的各種手段拖垮了斗志。這個業委會選擇了打到底。
3你家小區可能也有這筆"沉睡的錢"
佛山這個案例不是孤例。全國范圍內,越來越多的小區開始追繳公共收益:
1. 南京江寧區某小區:業委會起訴物業追繳公共收益,法院判令返還124萬元(酌扣30%管理成本)
2. 瀘州某小區:公共收益金89萬余元歸還業主
3. 福州某小區:業委會追溯14年停車費收益,追回345萬元
4. 萍鄉某小區:公共收益到賬后,直接給業主發放30萬元現金分紅
5. 上海靜安區某小區:城管介入,物業交出隱匿的60萬元公共收益
每一個數字背后,都是業主本應擁有、卻被長期侵占的集體財產。
你不妨問自己三個問題:
1. 你家小區的電梯廣告,今年公示過收入嗎?
2. 地面停車費收了多少,分給業主多少?
3. 快遞柜進場費、自動售貨機占地費,打到了哪個賬戶?
如果這三個問題你一個都答不上來,那你的小區大概率也有一筆"沉睡的公共收益"。
4想追回這筆錢,4步走
佛山這個小區的維權路徑,其實可以復制。核心就是四步:
1成立業委會——這是一切的前提。
沒有業委會,你連起訴的主體資格都沒有。如果你家小區還沒有業委會,第一步不是維權,而是聯合熱心業主,向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申請籌備業主大會。《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條給了你明確的法律依據。
2要求物業公示公共收益賬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物業拒絕公示的,可以向街道物業主管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業委會發律師函。
3證據保全——合同、票據、流水一個都不能少。
物業可能不會主動配合提供完整資料。這時候業委會可以通過行政協調(向住建部門、街道申請調取)或司法途徑(起訴后申請法院調取證據令)來獲取關鍵證據。佛山這個小區的業委會花了整整一年半做證據梳理,這種耐心和細致是勝訴的基礎。
4協商無果,果斷走司法程序。
經業主大會授權后,業委會可以作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條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只要業主大會合法授權,業委會就有權代表全體業主起訴。全國已有大量判例支持業委會追回公共收益,法律依據充分,關鍵是證據扎實。
51300萬背后的真正意義
佛山這個小區的1300萬追回之后,業委會公開承諾:款項全額執行到賬后,第一時間向全體業主公示完整資金明細和使用規劃方案,所有公共收益收支全程公開透明,主動接受全體業主監督,資金僅用于小區公共設施改造、園區維護、業主公共福利等集體事務。
這句話說得好。但更值得說的是另一面——
4000多戶的大盤,要翻多少年的舊賬?要跟物業對多少次質詢?要開多少次會?要準備多少份證據?
這個過程絕不輕松。業委會成員是義務工作,沒有工資。取證過程中要面對物業的不配合甚至對抗。訴訟周期動輒一兩年,期間還要承受各種壓力和質疑。
但1300萬追回來了。4000多戶業主,平均每戶能分到多少錢?按1300萬÷4184戶粗算,每戶約3100元。
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錢,是業主本來就該有的錢。
2025年初,中紀委將"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納入全國集中整治的16件群眾身邊實事之一。這說明什么?說明這已經不是個別小區的問題,而是一個系統性的行業頑疾。
全國各地正在密集出臺新規:上海要求公共收益進監管專戶、季度必須公示;多地推行公共收益紅黑榜;長沙、重慶等地明確物業管理成本扣除比例上限為30%。
制度在完善,但制度不會自動落地。真正讓公共收益回到業主口袋里的,是一個又一個愿意站出來、愿意死磕到底的業委會。
佛山這個小區的業委會證明了:路是走得通的。
問題是,你們小區,有人愿意走這條路嗎?
(本文涉及的小區名稱和物業公司名稱為化名,案件數據取自法院生效判決書及業委會公開公示。僅科普物業法律知識,轉述公開案例,無詆毀意圖。)
信息來源: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26)粵06民終5379號終審判決、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海尾社區凱藍名都業委會公示、《民法典》第271條/第278條/第282條/第943條、中紀委2025年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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