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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10 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 2026 年第 29 號 公布對氦氣實施臨時禁止出口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有關規定,商務部、海關總署決定對氦氣(海關商品編號:2804290010)實施臨時禁止出口管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后續相關調整將另行公告。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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氦氣雖然最常見于充氣球,但真正的核心用途集中在高端制造業。
由于氦氣具有化學性質穩定、不易燃、沸點極低等特點,目前廣泛應用于半導體芯片制造(晶圓冷卻、刻蝕、保護氣體)、醫療 MRI 磁共振設備(冷卻超導磁體)、航天火箭(燃料箱增壓和管路吹掃)、超導和量子計算科研以及光纖制造、精密焊接和泄漏檢測等領域。
由于這些應用大多缺乏成熟替代品,氦氣已成為半導體、醫療和航天等戰略產業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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