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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魏春亮
雖然是周末,但還是抽空說說長沙女干部霸占車位的事情。(不了解內情的,可以看看我昨天寫的文章《霸占車位的彭副處長,好大的官威啊!》)
最新消息,7月9日晚,經過好幾輪調解,被霸占車位的@俠客小俊哥 終于拿到了彭副處長的道歉信,以及一筆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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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結果得來有多不容易,看看從7月8日下午4點到第二天凌晨3點的調解就知道了。
彭副處長的領導,還有十幾位各級相關人員,陪同彭副處長,調解了11個多小時,但彭副處長卻提出了4條要求:
1、可以道歉,但是@俠客小俊哥 不能公開她的道歉信。
2、@俠客小俊哥 不能帶走簽好字的調解同意書。
3、需要@俠客小俊哥 和她互相道歉。
4、@俠客小俊哥 不能將彭副處長的視頻發(fā)布到網上。
這種類似霸王條款的要求,小俊哥當然不能答應,這次調解因彭副處長的無理要求而告吹。
而現在我們看到的最終結果,則是再次調解的結果了。
此結果出來后,我看到《新京報》的評論,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新京報》評論說,這件事情之所以能夠圓滿解決,關鍵不在于輿論的“威力”,而在于對規(guī)則的敬畏終于歸位。
《新京報》甚至說,這件事刺痛公眾的,本質上不是因為“女干部”的身份標簽,而是因為一種赤裸裸的“規(guī)則免疫”——
我的車占了你的位,但我可以編個理由敷衍你;
你找上門來,我可以報警反咬你;
即便警察來了,我依然可以不道歉。
這種“我就是不跟你講理”的傲慢,才是點燃公眾情緒的引信。
而最終促成和解的,也恰恰是這種“規(guī)則免疫”被打破了。
當輿論關注、單位介入、調查啟動之后,占位者終于意識到:
原來我不是可以永遠不講理的那個人,原來規(guī)則對我也有效。于是,道歉、賠償、和解,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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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難想象,這是中國一流大報的水平。
《新京報》的評論,說得好像我們揪著占位車主的“女干部”身份不放,是冤枉了她似的;而女車主不知道因為啥,又突然浪子回頭幡然醒悟了一般。
這個世界無奇不有,當然會有很多無賴,當然會有人無端占你的車位,但占得如此理直氣壯(撒謊敷衍),如此有恃無恐(主動報警反咬一口),甚至還倒反天罡要求車主道歉,一般無賴敢嗎?
沒有“女干部”的身份,何來“我就是不跟你講理”的傲慢?沒有“女干部”的身份,何來”赤裸裸的“規(guī)則免疫”?
更詭異的是,連《新京報》自己都承認,是“當輿論關注、單位介入、調查啟動之后”,彭副處長才愿意道歉、賠償和和解。
但轉頭就說不能“只盯著‘輿論壓力’這四個字”,說“真正有用的,從來不是把事情鬧大,而是讓規(guī)則重新被看見、被尊重”。
我理解,《新京報》試圖將彭副處長的身份撇開,旨在探討面對“不講理”的人時的普遍無力感。可這件事,根本撇不開彭副處長的“女干部”身份。
我請問,講道理沒用,警察這樣代表國家權威的人員來了也沒用,如果沒有輿論壓力,那規(guī)則是怎么“重新被看見、被尊重”的?
甚至,彭副處長的領導和十幾位各級相關人員,陪同她調解了十一個多小時,她都不肯誠懇道歉,那最后她愿意低頭的原因是什么?
是《新京報》的客觀中立嗎?
我覺得一位網友的留言說得好,我們需要搞清楚的是沒有輿論的監(jiān)督,沒有熱搜的力量,沒有組織的干預,她會不會低頭?當這個疑問有答案后,方能找準接下來努力的方向。
《新京報》說,但愿當有人占了你車位,還毫不講理的時候,你不需要焊欄桿、不需要上熱搜,規(guī)則就能自動站在你這邊,那才是真正的進步。
話是沒錯,可如果沿著這個方向去想,難道不應該去追問,規(guī)則怎么才能自動站在你這邊呢?沒有輿論壓力,規(guī)則會自動站在你這邊嗎?
這個問題,《新京報》不敢問,它既不愿把重點放在彭副處長的“女干部”身份問題上,又不敢追問對無賴無能為力的背后原因。
它只讓我們相信,關鍵不在于輿論的“威力”,而在于對規(guī)則的敬畏終于歸位。好像我們什么都不用做,正義就會自動降臨一樣。
PS:寫完文章,我看到長沙發(fā)了通報,說彭某某被停職,紀檢監(jiān)察機關已對相關問題開展核實處理。
那按照《新京報》的邏輯,官方的這一舉動,恐怕關鍵也不在于輿論的“威力”,那肯定就是官方自救自查的結果了。
肯定是這樣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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