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煤礦正式崗位,薪資穩定待遇好,我認識礦上老板,交點費用就能幫你安排入職!”看似難得的就業良機,實則是精心編織的詐騙陷阱。楊某假借介紹煤礦工作為名,一人分飾多角,以收取運作費、體檢費等種種理由多次騙取多名被害人錢財。2026年6月25日,經彬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法院依法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經查,犯罪嫌疑人楊某無固定職業,平日游手好閑、好逸惡勞,發現不少務工人員希望進入煤礦獲取穩定高薪工作的心理需求后,萌生了虛構招工信息詐騙錢財的想法。為騙取他人信任,楊某對外謊稱自己長期在煤礦就職,在煤礦上有關系,能夠包辦煤礦正式崗位,安排干活少、收入高的工種。
為讓騙局更加逼真、打消被害人疑慮,楊某注冊、使用了多個微信賬號,一人分飾本人、煤礦老板、礦上工作人員等多重身份,交替與被害人聊天溝通,偽造招工對接、老板審核、崗位報備等工作流程,營造出正規招工辦事的假象。
騙局鋪墊到位后,楊某便以行業潛規則、入職必備流程等為借口,不斷向多名被害人索要錢財,涵蓋崗位介紹費、人情送禮費、入職體檢費、手續辦理費等各類費用。面對被害人的質疑,其利用多個微信賬號相互配合演戲,編造各種理由拖延、搪塞,持續騙取被害人錢款。
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查明,2022年11月至2026年2月,楊某多次作案,其中部分單次詐騙金額并未達到詐騙罪的入罪數額標準。但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多次實施詐騙行為的,詐騙數額應當累計計算。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7萬余元,累計詐騙數額已達到詐騙罪追訴標準,其行為依法構成詐騙罪。
案件審查階段,承辦檢察官全面梳理案件證據鏈條,逐一核對每一起詐騙事實、涉案金額、被害人陳述及轉賬記錄,精準認定全部犯罪事實。同時充分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向楊某全面闡釋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多次詐騙數額累計計算的法律規定以及認罪認罰的量刑從寬政策。
經檢察官釋法說理,楊某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與危害性,表示真誠悔罪、自愿認罪認罰,主動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檢察機關結合其犯罪次數、涉案金額、危害后果及認罪悔罪態度,依法提出精準量刑建議。
最終,法院審理后全部采納檢察機關公訴意見及量刑建議,以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 1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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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求職者請注意,找工作務必擦亮雙眼!凡是聲稱能花錢托關系進煤礦、工廠等高薪崗位,以介紹費、體檢費、打點費等名義提前收費的,全是詐騙陷阱。不法分子常會注冊多個賬號冒充老板、工作人員演戲騙取信任,多次小額詐騙金額也會累計追責。求職一定要通過正規招聘平臺、企業直招渠道,任何入職前預交費用的要求都不要輕信,一旦被騙,及時保存聊天、轉賬記錄報警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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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彬州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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