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王姐,特地來告知您調解約定的款項已經順利收款到賬了……”
2026年6月17日,嵩明縣總工會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調解員王曉敏的手機上,彈出了這樣一條短信,發信人是此前申請調解的當事人董某。短短一句話,卻讓王曉敏倍感欣慰——她知道,這起案子,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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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案”,牽動三方力量
2026年6月5日,董某來到嵩明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交了調解申請。她在5月7日入職某文化傳媒公司擔任帶貨主播,然而僅僅工作16天后,就被公司以“業務能力不合格”為由辭退。董某認為公司應支付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公司則堅持試用期內無需賠償。雙方各執一詞,矛盾一度激化。
接案后,仲裁院工作人員迅速啟動聯動機制,第一時間聯系了嵩明縣總工會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指派調解員王曉敏介入。從仲裁院受理到聯合調解中心響應,無縫銜接、高效運轉。
兩次“背靠背”,解開雙方心結
王曉敏深知,這類案件標的不大,但對當事人而言,關乎切身利益,也關乎對公平正義的直觀感受。“案小事不小,每一件都要當成大事來辦。”
6月8日,她采取“背靠背”調解模式,先與企業負責人面對面普法,明確指出試用期必須書面約定,試用期解除勞動關系也必須具備法定理由與事實依據。一番釋法明理,讓企業負責人認識到自身用工管理的漏洞,態度從強硬轉為配合。隨后,她又單獨安撫董某,客觀梳理證據、分析利弊,引導其理性維權。兩次溝通,既講法理,也講情理,逐步彌合了雙方的分歧。
十二天接力,換來一聲感謝
2026年6月12日,雙方放下分歧、互諒互讓,自愿簽署調解書。6月17日,董某順利收到全部款項。從申請調解到款項到賬,前后僅用12天。一條感謝短信,背后是一場高效的調解接力,更是“嵩明溫度”的真實寫照。
聯合調解中心:讓“小案”也有大保障
這起案件的快速化解,并非偶然。近年來,嵩明 縣總工會與 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緊密協作,共同打造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建立起“工會+法院+檢察+人社+司法行政”聯動調解機制。通過整合專業力量、優化調解流程、前移服務關口,實現了勞動爭議的“早介入、快調解、真化解”。
聯合調解中心成立以來,累計受理勞動爭議調解案件413件,調解成功率達72.08%以上,平均辦結周期縮短至10天以內,有效減輕了當事人訴累,降低了企業用工風險,真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正如王曉敏所說:“調解工作絕不止于一紙協議,核心是為群眾排憂解難。通過一次次耐心交談、一輪輪居中協調,讓當事人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與民生溫度——這,正是聯合調解中心最厚重的價值、最動人的初心。”
來 源:嵩明縣融媒體中心、嵩明縣總工會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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