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14日訊,近日,湖南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東方匯金期貨有限公司華中分公司。
決定書顯示,東方匯金期貨有限公司華中分公司存在未能充分監控監測居間人行為、未能有效識別居間業務風險的情形,反映出該公司在居間業務的內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以上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湖南證監局對東方匯金期貨有限公司華中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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